关于福州现代物流城牛溪南路道路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关于福州现代物流城牛溪南路道路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福州现代物流城 (略) :
你司报送的《关于申请核准福州现代物流 (略) 道路工程项目申请报告的请示》及有关附件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了加快福州现代物流城基础设施建设,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建设福州现代物流 (略) 道路工程项目(项目代码为:2403-*-04-01-*)。
项目单位为福州现代物流城 (略) 。
二、项目建设地点:连江县东湖镇飞石村、蓼沿乡首占村(按规划要求实施)。
三、建设规模及内容:拟建福州现代物流 (略) 道路,起点位于飞石连接线,终点至丹江大道,总长1013m,宽度为40m, (略) (略) 标准设计。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路基、 (略) 面,以及电力排管等附属配套设施。
四、项目总投资为*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为4830.32
万元,项目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为20%。
五、项目单位委托开展社会稳定风险分析,项目评估主体(连江县东湖镇人民政府、连江县蓼沿乡人民政府)对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进行评估,同意项目社会稳定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项目单位认真落实各项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六、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准项目应附前置条
件的相关文件分别是连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及选址意见书(用字第*号)、连江县东湖镇人民政府、连江县蓼沿乡人民政府出具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意见表等。
七、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福建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管理办法》和《福建省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八、请项目单位在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九、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 2 年未开工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项目单位在 2 年期限届满的 30 个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在2年期限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照规定向项目核准机关申请延期的,项目核准文件或同意项目变更决定自动失效。
2024年5月30日
福州现代物流城 (略) :
你司报送的《关于申请核准福州现代物流 (略) 道路工程项目申请报告的请示》及有关附件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了加快福州现代物流城基础设施建设,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建设福州现代物流 (略) 道路工程项目(项目代码为:2403-*-04-01-*)。
项目单位为福州现代物流城 (略) 。
二、项目建设地点:连江县东湖镇飞石村、蓼沿乡首占村(按规划要求实施)。
三、建设规模及内容:拟建福州现代物流 (略) 道路,起点位于飞石连接线,终点至丹江大道,总长1013m,宽度为40m, (略) (略) 标准设计。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路基、 (略) 面,以及电力排管等附属配套设施。
四、项目总投资为*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为4830.32
万元,项目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为20%。
五、项目单位委托开展社会稳定风险分析,项目评估主体(连江县东湖镇人民政府、连江县蓼沿乡人民政府)对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进行评估,同意项目社会稳定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项目单位认真落实各项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六、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准项目应附前置条
件的相关文件分别是连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及选址意见书(用字第*号)、连江县东湖镇人民政府、连江县蓼沿乡人民政府出具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意见表等。
七、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福建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管理办法》和《福建省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八、请项目单位在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九、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 2 年未开工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项目单位在 2 年期限届满的 30 个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在2年期限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照规定向项目核准机关申请延期的,项目核准文件或同意项目变更决定自动失效。
2024年5月30日
福州现代物流城 (略) :
你司报送的《关于申请核准福州现代物流 (略) 道路工程项目申请报告的请示》及有关附件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了加快福州现代物流城基础设施建设,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建设福州现代物流 (略) 道路工程项目(项目代码为:2403-*-04-01-*)。
项目单位为福州现代物流城 (略) 。
二、项目建设地点:连江县东湖镇飞石村、蓼沿乡首占村(按规划要求实施)。
三、建设规模及内容:拟建福州现代物流 (略) 道路,起点位于飞石连接线,终点至丹江大道,总长1013m,宽度为40m, (略) (略) 标准设计。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路基、 (略) 面,以及电力排管等附属配套设施。
四、项目总投资为*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为4830.32
万元,项目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为20%。
五、项目单位委托开展社会稳定风险分析,项目评估主体(连江县东湖镇人民政府、连江县蓼沿乡人民政府)对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进行评估,同意项目社会稳定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项目单位认真落实各项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六、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准项目应附前置条
件的相关文件分别是连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及选址意见书(用字第*号)、连江县东湖镇人民政府、连江县蓼沿乡人民政府出具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意见表等。
七、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福建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管理办法》和《福建省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八、请项目单位在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九、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 2 年未开工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项目单位在 2 年期限届满的 30 个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在2年期限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照规定向项目核准机关申请延期的,项目核准文件或同意项目变更决定自动失效。
2024年5月30日
福州现代物流城 (略) :
你司报送的《关于申请核准福州现代物流 (略) 道路工程项目申请报告的请示》及有关附件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了加快福州现代物流城基础设施建设,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建设福州现代物流 (略) 道路工程项目(项目代码为:2403-*-04-01-*)。
项目单位为福州现代物流城 (略) 。
二、项目建设地点:连江县东湖镇飞石村、蓼沿乡首占村(按规划要求实施)。
三、建设规模及内容:拟建福州现代物流 (略) 道路,起点位于飞石连接线,终点至丹江大道,总长1013m,宽度为40m, (略) (略) 标准设计。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路基、 (略) 面,以及电力排管等附属配套设施。
四、项目总投资为*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为4830.32
万元,项目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为20%。
五、项目单位委托开展社会稳定风险分析,项目评估主体(连江县东湖镇人民政府、连江县蓼沿乡人民政府)对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进行评估,同意项目社会稳定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项目单位认真落实各项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六、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准项目应附前置条
件的相关文件分别是连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及选址意见书(用字第*号)、连江县东湖镇人民政府、连江县蓼沿乡人民政府出具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意见表等。
七、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福建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管理办法》和《福建省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八、请项目单位在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九、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 2 年未开工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项目单位在 2 年期限届满的 30 个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在2年期限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照规定向项目核准机关申请延期的,项目核准文件或同意项目变更决定自动失效。
2024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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