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海区礼乐亚兴橡胶制品场年产密封圈杂件40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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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海区礼乐亚兴橡胶制品场年产密封圈杂件40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江海区礼乐亚兴橡胶制品场年产密封圈杂件40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略) 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关于转发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函》(粤环函[2017]1945号)、《关于明确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有关事项的通知》(江环函(2018)146号)等相关规定,江海区礼乐亚兴橡胶制品场自主召开《江海区礼乐亚兴橡胶制品场年产密封圈杂件40吨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环保部门批复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

**日,由建设单位江海区礼乐亚兴橡胶制品场组成的验收工作组对本项目进行验收。验收工作组对项目现场及项目环保治理措施进行了现场查验,查阅了验收监测报告和相关材料,经充分讨论,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1)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江海区礼乐亚兴橡胶制品 (略) 礼乐新华工业区(东经113度5分8.449秒,北纬22度32分31.731秒),占地面积为660m2,建筑面积为660m2,总投资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万元,从事密封圈杂件生产,年生产密封圈杂件40吨。项目环境影响报 (略) (略) 于2024年1月编制《江海区礼乐亚兴橡胶制品场年产密封圈杂件40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日取得《关于江海区礼乐亚兴橡胶制品场年产密封圈杂件40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江江环审[2024]27号)。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规定,建设项目需要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由江海区礼乐亚兴橡胶制品场编制验收监测报告。污染物采样及分析的监测工作由 (略) 于**日-3月5日进行现场监测。生产监测期间生产能力均达到设计生产能力75%以上的验收监测工况要求。

(3)投资情况

本项目实际总投资约50万元,环保投资约5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10%。

(4)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的范围为《江海区礼乐亚兴橡胶制品场年产密封圈杂件40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批复的建设项目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及相关配套环保设施。

二、工程变动情况

无重大变化。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该项目执行了环评批复“江江环审[2024]27号”和环保“三同时”制度,建设单位按《江海区礼乐亚兴橡胶制品场年产密封圈杂件40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意见的要求落实了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包括:

1、废水

①员工生活污水

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 (略) 《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 (略) 文昌沙水质净化厂进水标准较严者后,经市政管 (略) 文昌沙水质净化厂。

②冷却废水

项目冷却方式为利用一个储水量为1m3的容器,将硫化后的物料放置在水中静置冷却,5min后捞出,每次冷却的物料量为50kg左右,因硫化后的物料可达到150℃,在物料接触水时,水会蒸发,因此需定期补充该部分损耗,每次蒸发损耗量为储水量的5%,则补充水量为50m3/a,补 (略) 政水,则市政水补充量为50m3/a。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2、废气

①开炼废气、硫化废气

项目在开放式炼胶机、平板硫化机上方设置上吸式集气罩,集气罩旁设置覆盖作业面的耐高温透明软帘进行三面围蔽;硫化罐排气孔与废气治理设施直接相接。开炼、硫化废气收集后经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随后通过一个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②喷砂粉尘

项目喷砂设备自带有袋式除尘装置,加工过程中粉尘通过与设备相连的软管收集后经过袋式除尘装置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③焊接烟尘

项目焊接工序产生的焊接烟尘经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收集处理后,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④恶臭

项目开炼、硫化工序会产生少量臭气,收集后经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随后通过一个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3、噪声

项目设备运行会产生一定的机械噪声,噪声源强在65-85 dB(A)之间,主要降噪措施为墙体隔声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的昼间、夜间标准。经调查,项目厂界外周边50米范围内不存在声环境保护目标。为减少各噪声源对周边声环境的影响,可从设备选型、隔声降噪、厂房布局和加强管理等方面进一步考虑噪声的防治措施:

①合理布局,重视总平面布置

利用围墙等建筑物、构筑物来阻隔声波的传播,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②防治措施

建议项目采用低噪声设备。室内内墙使用铺覆吸声材料,以进一步削减噪声强度。

③加强管理

建立设备定期维护、保养的管理制度,以防止设备故障形成的非正常噪声,同时确保环保措施发挥最有效的功能;加强职工环保意识教育,提倡文明生产,严禁抛掷器件,器件、工具等应轻拿轻放,防止人为噪声。

在实行以上措施后,可以大大减轻生产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噪声通过距离的衰减和厂房的声屏障效应,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4、固体废物

①生活固废

根据《社会区域类环境影响评价》(中国环境出版社)中固体废物污染源推荐数据,不住宿员工的生活垃圾按0.5kg/(人?d)计算,本项目员工人数为12人,员工生活垃圾年产生量为1.8t/a。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并进行安全卫生处置。

②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为废包装材料、边角料、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

废包装材料:预计废包装材料产生量约为1t/a,废包装材料属于一般固废,收集后交废品回收单位回收处理。

边角料:钢材在钻孔过程会产生边角料,约为原料的1%,项目钢材使用量为2t/a,则边角料产生量为0.02t/a,边角料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定期收集后外售给废品回收单位。

硅胶边角料:根据物理守恒,硅胶边角料产生量为5t/a,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定期收集后外售给废品回收单位。

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根据大气污染物源强核算,项目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产生量为0.49t/a,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定期收集后外售给废品回收单位。

③危险废物

项目产生的有机废气采用“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设施,活性炭需要定期更换,会产生废旧活性炭。本项目VOCs产生量为0.147t/a,按VOCs收集效率为50%、活性炭的处理效率为90%计算,收集量为0.074??t/a,活性炭吸附VOCs量为0.074??×0.9=0.067t/a。根据《 (略) 生态环境厅关于引发工业源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减排量核算方法的通知》(粤环函[2023]538号)表3.3-3废气治理效率参考值,1t的活性炭可吸附0.15t/a的有机废气,理论活性炭使用量为0.45??t/a,因此,本项目产生的废活性炭约为0.45??×2+0.067=0.967????t/a。根据《关于印发2020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20〕33号)采用活性炭吸附技术的,本项目选择碘值不低于800毫克/克的活性炭。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废活性炭属于HW49其他废物中的900-039-49烟气、VOCs治理过程(不包括餐饮行业油烟治理过程)产生的废活性炭,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脱色(不包括有机合成食品添加剂脱色)、除杂、净化过程产生的废活性炭(不包括900-405-06、772-005-18、261-053-29、265-002-29、384-003-29、387-001-29类废物)。

四、环境保护设施监测结果

(1)废水治理设施

①员工生活污水

由监测结果可知,本项目建成后营运期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 (略) 《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 (略) 文昌沙水质净化厂进水标准较严者后,经市政管 (略) 文昌沙水质净化厂。

②冷却水

本项目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2)废气治理设施

开炼、硫化废气收集后经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随后通过一个15 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喷砂粉尘经布袋除尘器治理后无组织排放;焊接烟尘经焊接烟尘净化器治理后无组织排放。由监测结果可知,本项目非*烷总烃满足《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7632-2011)中表5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以及表6现有和新建企业厂界无组织排放限值;非*烷总烃厂区内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满足《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 44/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以及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颗粒物满足《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7632-2011)表6现有和新建企业厂界无组织排放 (略)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的较严者。

(3)厂界噪声治理设施

由监测结果可知,本项目建成后营运期厂界噪声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声环境功能区排放标准:昼间≤60 dB(A),夜间≤50 dB(A)。

(4)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一般工业固废外售给专业废品回收站回收利用,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区,定期交由有处理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施工和运营期间未收到周边投诉。

六、验收结论

经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关于转发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函》(粤环函[2017]1945号)、《关于明确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有关事项的通知》(江环函(2018)146号)等相关规定,项目按照《江海区礼乐亚兴橡胶制品场年产密封圈杂件40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批复意见(江江环审[2024]27号)要求建设,其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防治污染和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没有发生重大变动。项目基本执行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经 (略) 验收监测,废气、噪声经处理后污染物达标排放。验收工作组基本同意“江海区礼乐亚兴橡胶制品场年产密封圈杂件40吨建设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七、后续要求和建议

(1)建设单位在运行过程中应加强环境保护工作,严格执行各类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进一步加强生产及环保设施的日常维护和管理,确保各项环保设施长期处于良好的运行状况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2)积极配合各级环保部门做好该项目的日常环境保护监管工作,对该项目污染防治有新要求的,应按新要求执行。

(3)按国家、省、市关于信息公开的法律法规及文件要求,对主要污染物进行监测并公开环境信息,定期向附近居民通报情况。

(4)做好环境保护相关台账管理工作。

**日


附:江海区礼乐亚兴橡胶制品场年产密封圈杂件40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组成员名单

时间:**日

序号

类别

单位名称

姓名

职务/职称

联系方式

签名

1

建设单位、验收工作报告编制单位

江海区礼乐亚兴橡胶制品场

2

建设单位、验收工作报告编制单位

江海区礼乐亚兴橡胶制品场

3

建设单位、验收工作报告编制单位

江海区礼乐亚兴橡胶制品场

4

工程单位

江海区礼乐亚兴橡胶制品场

5

监测单位

(略)

6





江海区礼乐亚兴橡胶制品场年产密封圈杂件40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略) 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关于转发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函》(粤环函[2017]1945号)、《关于明确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有关事项的通知》(江环函(2018)146号)等相关规定,江海区礼乐亚兴橡胶制品场自主召开《江海区礼乐亚兴橡胶制品场年产密封圈杂件40吨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环保部门批复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

**日,由建设单位江海区礼乐亚兴橡胶制品场组成的验收工作组对本项目进行验收。验收工作组对项目现场及项目环保治理措施进行了现场查验,查阅了验收监测报告和相关材料,经充分讨论,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1)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江海区礼乐亚兴橡胶制品 (略) 礼乐新华工业区(东经113度5分8.449秒,北纬22度32分31.731秒),占地面积为660m2,建筑面积为660m2,总投资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万元,从事密封圈杂件生产,年生产密封圈杂件40吨。项目环境影响报 (略) (略) 于2024年1月编制《江海区礼乐亚兴橡胶制品场年产密封圈杂件40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日取得《关于江海区礼乐亚兴橡胶制品场年产密封圈杂件40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江江环审[2024]27号)。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规定,建设项目需要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由江海区礼乐亚兴橡胶制品场编制验收监测报告。污染物采样及分析的监测工作由 (略) 于**日-3月5日进行现场监测。生产监测期间生产能力均达到设计生产能力75%以上的验收监测工况要求。

(3)投资情况

本项目实际总投资约50万元,环保投资约5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10%。

(4)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的范围为《江海区礼乐亚兴橡胶制品场年产密封圈杂件40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批复的建设项目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及相关配套环保设施。

二、工程变动情况

无重大变化。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该项目执行了环评批复“江江环审[2024]27号”和环保“三同时”制度,建设单位按《江海区礼乐亚兴橡胶制品场年产密封圈杂件40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意见的要求落实了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包括:

1、废水

①员工生活污水

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 (略) 《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 (略) 文昌沙水质净化厂进水标准较严者后,经市政管 (略) 文昌沙水质净化厂。

②冷却废水

项目冷却方式为利用一个储水量为1m3的容器,将硫化后的物料放置在水中静置冷却,5min后捞出,每次冷却的物料量为50kg左右,因硫化后的物料可达到150℃,在物料接触水时,水会蒸发,因此需定期补充该部分损耗,每次蒸发损耗量为储水量的5%,则补充水量为50m3/a,补 (略) 政水,则市政水补充量为50m3/a。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2、废气

①开炼废气、硫化废气

项目在开放式炼胶机、平板硫化机上方设置上吸式集气罩,集气罩旁设置覆盖作业面的耐高温透明软帘进行三面围蔽;硫化罐排气孔与废气治理设施直接相接。开炼、硫化废气收集后经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随后通过一个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②喷砂粉尘

项目喷砂设备自带有袋式除尘装置,加工过程中粉尘通过与设备相连的软管收集后经过袋式除尘装置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③焊接烟尘

项目焊接工序产生的焊接烟尘经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收集处理后,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④恶臭

项目开炼、硫化工序会产生少量臭气,收集后经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随后通过一个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3、噪声

项目设备运行会产生一定的机械噪声,噪声源强在65-85 dB(A)之间,主要降噪措施为墙体隔声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的昼间、夜间标准。经调查,项目厂界外周边50米范围内不存在声环境保护目标。为减少各噪声源对周边声环境的影响,可从设备选型、隔声降噪、厂房布局和加强管理等方面进一步考虑噪声的防治措施:

①合理布局,重视总平面布置

利用围墙等建筑物、构筑物来阻隔声波的传播,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②防治措施

建议项目采用低噪声设备。室内内墙使用铺覆吸声材料,以进一步削减噪声强度。

③加强管理

建立设备定期维护、保养的管理制度,以防止设备故障形成的非正常噪声,同时确保环保措施发挥最有效的功能;加强职工环保意识教育,提倡文明生产,严禁抛掷器件,器件、工具等应轻拿轻放,防止人为噪声。

在实行以上措施后,可以大大减轻生产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噪声通过距离的衰减和厂房的声屏障效应,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4、固体废物

①生活固废

根据《社会区域类环境影响评价》(中国环境出版社)中固体废物污染源推荐数据,不住宿员工的生活垃圾按0.5kg/(人?d)计算,本项目员工人数为12人,员工生活垃圾年产生量为1.8t/a。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并进行安全卫生处置。

②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为废包装材料、边角料、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

废包装材料:预计废包装材料产生量约为1t/a,废包装材料属于一般固废,收集后交废品回收单位回收处理。

边角料:钢材在钻孔过程会产生边角料,约为原料的1%,项目钢材使用量为2t/a,则边角料产生量为0.02t/a,边角料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定期收集后外售给废品回收单位。

硅胶边角料:根据物理守恒,硅胶边角料产生量为5t/a,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定期收集后外售给废品回收单位。

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根据大气污染物源强核算,项目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产生量为0.49t/a,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定期收集后外售给废品回收单位。

③危险废物

项目产生的有机废气采用“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设施,活性炭需要定期更换,会产生废旧活性炭。本项目VOCs产生量为0.147t/a,按VOCs收集效率为50%、活性炭的处理效率为90%计算,收集量为0.074??t/a,活性炭吸附VOCs量为0.074??×0.9=0.067t/a。根据《 (略) 生态环境厅关于引发工业源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减排量核算方法的通知》(粤环函[2023]538号)表3.3-3废气治理效率参考值,1t的活性炭可吸附0.15t/a的有机废气,理论活性炭使用量为0.45??t/a,因此,本项目产生的废活性炭约为0.45??×2+0.067=0.967????t/a。根据《关于印发2020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20〕33号)采用活性炭吸附技术的,本项目选择碘值不低于800毫克/克的活性炭。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废活性炭属于HW49其他废物中的900-039-49烟气、VOCs治理过程(不包括餐饮行业油烟治理过程)产生的废活性炭,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脱色(不包括有机合成食品添加剂脱色)、除杂、净化过程产生的废活性炭(不包括900-405-06、772-005-18、261-053-29、265-002-29、384-003-29、387-001-29类废物)。

四、环境保护设施监测结果

(1)废水治理设施

①员工生活污水

由监测结果可知,本项目建成后营运期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 (略) 《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 (略) 文昌沙水质净化厂进水标准较严者后,经市政管 (略) 文昌沙水质净化厂。

②冷却水

本项目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2)废气治理设施

开炼、硫化废气收集后经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随后通过一个15 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喷砂粉尘经布袋除尘器治理后无组织排放;焊接烟尘经焊接烟尘净化器治理后无组织排放。由监测结果可知,本项目非*烷总烃满足《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7632-2011)中表5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以及表6现有和新建企业厂界无组织排放限值;非*烷总烃厂区内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满足《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 44/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以及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颗粒物满足《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7632-2011)表6现有和新建企业厂界无组织排放 (略)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的较严者。

(3)厂界噪声治理设施

由监测结果可知,本项目建成后营运期厂界噪声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声环境功能区排放标准:昼间≤60 dB(A),夜间≤50 dB(A)。

(4)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一般工业固废外售给专业废品回收站回收利用,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区,定期交由有处理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施工和运营期间未收到周边投诉。

六、验收结论

经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关于转发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函》(粤环函[2017]1945号)、《关于明确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有关事项的通知》(江环函(2018)146号)等相关规定,项目按照《江海区礼乐亚兴橡胶制品场年产密封圈杂件40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批复意见(江江环审[2024]27号)要求建设,其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防治污染和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没有发生重大变动。项目基本执行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经 (略) 验收监测,废气、噪声经处理后污染物达标排放。验收工作组基本同意“江海区礼乐亚兴橡胶制品场年产密封圈杂件40吨建设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七、后续要求和建议

(1)建设单位在运行过程中应加强环境保护工作,严格执行各类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进一步加强生产及环保设施的日常维护和管理,确保各项环保设施长期处于良好的运行状况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2)积极配合各级环保部门做好该项目的日常环境保护监管工作,对该项目污染防治有新要求的,应按新要求执行。

(3)按国家、省、市关于信息公开的法律法规及文件要求,对主要污染物进行监测并公开环境信息,定期向附近居民通报情况。

(4)做好环境保护相关台账管理工作。

**日


附:江海区礼乐亚兴橡胶制品场年产密封圈杂件40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组成员名单

时间:**日

序号

类别

单位名称

姓名

职务/职称

联系方式

签名

1

建设单位、验收工作报告编制单位

江海区礼乐亚兴橡胶制品场

2

建设单位、验收工作报告编制单位

江海区礼乐亚兴橡胶制品场

3

建设单位、验收工作报告编制单位

江海区礼乐亚兴橡胶制品场

4

工程单位

江海区礼乐亚兴橡胶制品场

5

监测单位

(略)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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