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山门镇高墩、西山等村人居环境提升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关于同意山门镇高墩、西山等村人居环境提升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平阳县山门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要求山门镇高墩、西山等村人居环境提升项目初步设计批复的报告》(山政〔2024〕45号)收悉。根据平发改投资〔2024〕25号文,我局于2024年3月19日召集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平阳分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交警大队、 (略) 、 (略) 、通信基础设施联合建设办公室对 (略) 编制的工程初步设计进行了审查,会议原则同意该文本提供的设计方案,但对设计的不足之处提出了修改意见。现将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地址:平阳县山门镇。
二、建设规模及内容:(一)高 (略) 提升用地面积为* 平方米;村庄景观绿化提升改造5284平方米,主要包括南1入村口节点,南2入村口节点、道路交叉口节点、共富活动广场、道口绿化提升、及相关的节点绿化;村庄房屋建筑改造栋数为49栋,以及村文化中心(村史纪念馆)提升改造面积为2245平方米。
(二) (略) 提升改造长度为650米,总用地面积为1950平方米;村庄景观绿化亮化提升改造内容包括景观铺装、节点绿化、林心平纪念景观长廊、文化景墙、现有长廊的亮化。
(三)蒲峰村入口景观绿化提升改造面积为6690平方米,主要内容为停车场节点,蒲峰村入口标识节点,绿化节点提升,以及公厕原拆原建面积为88.26平方米。
三、景观绿化设计:(一)原则同意该项目景观绿化设计方案;(二)铺装色彩、用材上整体统一,按产品施工工艺要求施工,注意 (略) 、铺装地的衔接,要求平整美观;(三) (略) 园林绿化规范规定标准实施,如有需保留植物应标明需保留的植物并采取保护、移位等措施;(四)植物种植时应讲究艺术性,注重立面构图、色彩搭配。
四、道路提升改造设计:(一)道路等级: (略) ,按采用小交通 (略) 车速 15km/h 标准设计;(二) (略) 现状情况 (略) 规划的横断面, (略) 横断面布置原则,还要兼顾 (略) 现状标高 (略) 做好合理的衔接;(三)施工技术要求、材料选用、施工及验收、质量检验评定均应按下列国家有关施工规范和施工技术规程要求严格执行。
五、建筑工程设计:(一)49栋建筑改造提升按规范要求实施;(二)蒲峰村公厕结构类型为框架结构,并根据地质勘测资料,进一步完善基础和结构设计;(三)公厕无障碍设施、消防、节水按规范要求设计。
六、公用与辅助工程设计:(一)绿化及景观给水采用 (略) 政给水管,生活给水 (略) 政自来水,生活给水不分区,由市政直供;(二)室内排水采用污废合流制,室外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 (略) (略) ,室内 0.00 以上污废水采用重力自留排入室外污水管;(三)供电电源最高负荷等级为三级负荷,采用 220/380V 低压电源;(四)给排水施工时,应密切配合土建、电气、建筑、环境设计、及竖向设计施工。
七、消防、环保及劳动安全设计:(一)消防设计以消防部门出具的审查意见为准;(二)环保设计以经批复的环评报告为准;(三)在项目实施中,严格执行“三同时”,且落实安全生产防范措施和依法履行职业卫生“三同时”义务。
八、节能设计按国家发改委6号令执行。
九、其他:凡涉及财政、资规、住建、水利、交通、生态环境、供电、交警大队、执法等部门的具体事宜请与有关部门协商解决,并按相关程序进行报批。项目开工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环评、水保方案、土地使用、安全生产、地质灾害等相关手续。
十、核定该项目总投资为1487.*元,其中工程费用1313.*元。
十一、请建设单位严格按基本程序进行建设和管理,严格控制工程造价,严禁工程造价出现“三超”现象;设计单位应按核定的概算作限额设计,严禁超标设计。
十二、据此修改后进入施工图设计阶段。
附件:总概算表
平阳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4月2日
附注:投资项目执行唯一代码制度,通过投资 (略) ,实现投资项目“平台受理、代码核验、办件归集、信息共享”。请项目业主准确核对项目代码并根据审批许可文件及时更新项目登记的基本信息。
项目代码:2401-*-04-01-*
总(综合)概算表 | |||||||||
项目名称:高墩、西山等村人居环境提升项目 | (单位:万元) | 第 1 页共 2 页 | |||||||
序号 | 工程名称或费用名称 | 概算费用 | 技术经济指标 | 占总投资 | |||||
建筑工程费 | 安装工程费 | 设备购置费 | 其他费用 | 合计 | 建筑面积(㎡) | 单方造价(元/㎡) | |||
1 | 工程费用 | 1272.* | 40.* | 1313.* | 88.34 | ||||
1.1 | 市政 | 1120.* | 1120.* | 75.34 | |||||
1.1.1 | 01高敦村 | 867.* | 867.* | 58.33 | |||||
1.1.2 | 02西山村 | 143.* | 143.* | 9.62 | |||||
1.1.3 | 03蒲峰村 | 109.* | 109.* | 7.38 | |||||
1.2 | 村文化中心(村史纪念馆) | 94.* | 30.* | 125.* | 8.41 | ||||
1.2.1 | 房屋建筑与装饰 | 94.* | 94.* | 6.36 | |||||
1.2.2 | 通用安装工程 | 30.* | 30.* | 2.06 | |||||
1.3 | 公厕 | 57.* | 10.* | 68.* | 4.59 | ||||
1.3.1 | 房屋建筑与装饰 | 57.* | 57.* | 3.9 | |||||
1.3.2 | 通用安装工程 | 10.* | 10.* | 0.69 | |||||
1.4 | 设备购置费 | ||||||||
2 |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 130.* | 130.* | 8.75 | |||||
3 | 预备费用 | 43.* | 2.91 | ||||||
3.1 | 基本预备费 | 43.* | 2.91 | ||||||
3.2 | 涨价预备费 | ||||||||
4 | 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 | ||||||||
5 | 建设期贷款利息 | ||||||||
6 | 铺底流动资金 | ||||||||
7 | 项目概算总投资 | 1487.* | 100 |
平阳县山门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要求山门镇高墩、西山等村人居环境提升项目初步设计批复的报告》(山政〔2024〕45号)收悉。根据平发改投资〔2024〕25号文,我局于2024年3月19日召集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平阳分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交警大队、 (略) 、 (略) 、通信基础设施联合建设办公室对 (略) 编制的工程初步设计进行了审查,会议原则同意该文本提供的设计方案,但对设计的不足之处提出了修改意见。现将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地址:平阳县山门镇。
二、建设规模及内容:(一)高 (略) 提升用地面积为* 平方米;村庄景观绿化提升改造5284平方米,主要包括南1入村口节点,南2入村口节点、道路交叉口节点、共富活动广场、道口绿化提升、及相关的节点绿化;村庄房屋建筑改造栋数为49栋,以及村文化中心(村史纪念馆)提升改造面积为2245平方米。
(二) (略) 提升改造长度为650米,总用地面积为1950平方米;村庄景观绿化亮化提升改造内容包括景观铺装、节点绿化、林心平纪念景观长廊、文化景墙、现有长廊的亮化。
(三)蒲峰村入口景观绿化提升改造面积为6690平方米,主要内容为停车场节点,蒲峰村入口标识节点,绿化节点提升,以及公厕原拆原建面积为88.26平方米。
三、景观绿化设计:(一)原则同意该项目景观绿化设计方案;(二)铺装色彩、用材上整体统一,按产品施工工艺要求施工,注意 (略) 、铺装地的衔接,要求平整美观;(三) (略) 园林绿化规范规定标准实施,如有需保留植物应标明需保留的植物并采取保护、移位等措施;(四)植物种植时应讲究艺术性,注重立面构图、色彩搭配。
四、道路提升改造设计:(一)道路等级: (略) ,按采用小交通 (略) 车速 15km/h 标准设计;(二) (略) 现状情况 (略) 规划的横断面, (略) 横断面布置原则,还要兼顾 (略) 现状标高 (略) 做好合理的衔接;(三)施工技术要求、材料选用、施工及验收、质量检验评定均应按下列国家有关施工规范和施工技术规程要求严格执行。
五、建筑工程设计:(一)49栋建筑改造提升按规范要求实施;(二)蒲峰村公厕结构类型为框架结构,并根据地质勘测资料,进一步完善基础和结构设计;(三)公厕无障碍设施、消防、节水按规范要求设计。
六、公用与辅助工程设计:(一)绿化及景观给水采用 (略) 政给水管,生活给水 (略) 政自来水,生活给水不分区,由市政直供;(二)室内排水采用污废合流制,室外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 (略) (略) ,室内 0.00 以上污废水采用重力自留排入室外污水管;(三)供电电源最高负荷等级为三级负荷,采用 220/380V 低压电源;(四)给排水施工时,应密切配合土建、电气、建筑、环境设计、及竖向设计施工。
七、消防、环保及劳动安全设计:(一)消防设计以消防部门出具的审查意见为准;(二)环保设计以经批复的环评报告为准;(三)在项目实施中,严格执行“三同时”,且落实安全生产防范措施和依法履行职业卫生“三同时”义务。
八、节能设计按国家发改委6号令执行。
九、其他:凡涉及财政、资规、住建、水利、交通、生态环境、供电、交警大队、执法等部门的具体事宜请与有关部门协商解决,并按相关程序进行报批。项目开工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环评、水保方案、土地使用、安全生产、地质灾害等相关手续。
十、核定该项目总投资为1487.*元,其中工程费用1313.*元。
十一、请建设单位严格按基本程序进行建设和管理,严格控制工程造价,严禁工程造价出现“三超”现象;设计单位应按核定的概算作限额设计,严禁超标设计。
十二、据此修改后进入施工图设计阶段。
附件:总概算表
平阳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4月2日
附注:投资项目执行唯一代码制度,通过投资 (略) ,实现投资项目“平台受理、代码核验、办件归集、信息共享”。请项目业主准确核对项目代码并根据审批许可文件及时更新项目登记的基本信息。
项目代码:2401-*-04-01-*
总(综合)概算表 | |||||||||
项目名称:高墩、西山等村人居环境提升项目 | (单位:万元) | 第 1 页共 2 页 | |||||||
序号 | 工程名称或费用名称 | 概算费用 | 技术经济指标 | 占总投资 | |||||
建筑工程费 | 安装工程费 | 设备购置费 | 其他费用 | 合计 | 建筑面积(㎡) | 单方造价(元/㎡) | |||
1 | 工程费用 | 1272.* | 40.* | 1313.* | 88.34 | ||||
1.1 | 市政 | 1120.* | 1120.* | 75.34 | |||||
1.1.1 | 01高敦村 | 867.* | 867.* | 58.33 | |||||
1.1.2 | 02西山村 | 143.* | 143.* | 9.62 | |||||
1.1.3 | 03蒲峰村 | 109.* | 109.* | 7.38 | |||||
1.2 | 村文化中心(村史纪念馆) | 94.* | 30.* | 125.* | 8.41 | ||||
1.2.1 | 房屋建筑与装饰 | 94.* | 94.* | 6.36 | |||||
1.2.2 | 通用安装工程 | 30.* | 30.* | 2.06 | |||||
1.3 | 公厕 | 57.* | 10.* | 68.* | 4.59 | ||||
1.3.1 | 房屋建筑与装饰 | 57.* | 57.* | 3.9 | |||||
1.3.2 | 通用安装工程 | 10.* | 10.* | 0.69 | |||||
1.4 | 设备购置费 | ||||||||
2 |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 130.* | 130.* | 8.75 | |||||
3 | 预备费用 | 43.* | 2.91 | ||||||
3.1 | 基本预备费 | 43.* | 2.91 | ||||||
3.2 | 涨价预备费 | ||||||||
4 | 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 | ||||||||
5 | 建设期贷款利息 | ||||||||
6 | 铺底流动资金 | ||||||||
7 | 项目概算总投资 | 1487.*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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