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寿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富加镇2024年通组路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立项的批复
仁寿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富加镇2024年通组路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立项的批复
仁寿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富加镇202 (略) 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立项)的批复
仁发改〔2024〕129号
仁寿县富加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仁寿县富加镇202 (略) 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立项)的请示》(仁富府〔2024〕64号)和四川蜀运通途 (略) 编制的《富加镇202 (略) 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富加镇202 (略) 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富加镇202 (略) 建设项目
二、项目代码
2406-*-04-01-*
三、项目建设地址
仁寿县富加镇
四、项目业主及负责人
项目业主:仁寿县富加镇人民政府
项目负责人:甘柯
五、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略) 线共计17.068千米,其中受 (略) 利用段1.678千米, (略) 0.36千米, (略) 15.03千米。路基挖土石方3.*立方米,填方0.*立方米, (略) 基处理1296.21立方米,路基防护工程12.01立方米,错车道共计55道,路面病害修复366.66平方米,路面5.*平方米,涵洞558米/143道,平面交叉15处,波形护栏共计2076米,标志牌共计249块,其它工程中接道3处, (略) 恢复13处,自来水阀门跌井修复23处,管线迁移共计238米,梯步修复29米,汇车坝(15×15米)1处。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该项目总投资为599.*元,其中工程建设费570.*元,占总投在的95.17%,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8.*元,占总投资的4.83%。工程建设费用455.*元为上级财政补助资金,剩余工程建设费用114.*元及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8.*元由本级财政解决。
七、项目建设工期
建设工期3个月。
八、项目招投标
请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改委第16号令)等有关规定和本核准意见进行招标投标活动。该项目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详见附件。
九、环保和节能
项目的建设请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好各项环保措施;严格按照项目节能审查意见落实好各项节能措施。
十、实施要求
请接此批复后,按照项目基本建设制度要求,严格执行《 (略) 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7〕64号)的有关规定;切实加强项目管理,严控工程投资;确保工程质量,提高投资效益。
附件:招标核准初步审查意见
仁寿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6月5日
附件
招标核准初步审查意见
建设项目名称:富加镇202 (略) 建设项目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
全部招标 | 部分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勘察设计 | 全部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
施 工 | 全部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评定分离) | |||
监 理 | 全部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
重要设备和材料 | 全部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1、招标方式: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相关的重要设备和材料采购根据《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改委第16号令)规定执行,附属工程应和主体工程一并招标。若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未达到必须招标标准和范围的,请按照采购相关规定和程序执行。 2、评标标准和办法应在招标文件中详细规定,除此之外不得另行制定任何标准和细则。本工程原则上实行资格后审。如实行资格预审,一律采取强制标准法。 3、评标专家应按规定在四川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4、招标文件应按照《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使用标准文件进一步要求(2008年版)》编制。 5、招标人应通知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对开标、评标、定标进行监督。 仁寿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6月5日 |
仁寿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富加镇202 (略) 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立项)的批复
仁发改〔2024〕129号
仁寿县富加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仁寿县富加镇202 (略) 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立项)的请示》(仁富府〔2024〕64号)和四川蜀运通途 (略) 编制的《富加镇202 (略) 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富加镇202 (略) 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富加镇202 (略) 建设项目
二、项目代码
2406-*-04-01-*
三、项目建设地址
仁寿县富加镇
四、项目业主及负责人
项目业主:仁寿县富加镇人民政府
项目负责人:甘柯
五、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略) 线共计17.068千米,其中受 (略) 利用段1.678千米, (略) 0.36千米, (略) 15.03千米。路基挖土石方3.*立方米,填方0.*立方米, (略) 基处理1296.21立方米,路基防护工程12.01立方米,错车道共计55道,路面病害修复366.66平方米,路面5.*平方米,涵洞558米/143道,平面交叉15处,波形护栏共计2076米,标志牌共计249块,其它工程中接道3处, (略) 恢复13处,自来水阀门跌井修复23处,管线迁移共计238米,梯步修复29米,汇车坝(15×15米)1处。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该项目总投资为599.*元,其中工程建设费570.*元,占总投在的95.17%,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8.*元,占总投资的4.83%。工程建设费用455.*元为上级财政补助资金,剩余工程建设费用114.*元及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8.*元由本级财政解决。
七、项目建设工期
建设工期3个月。
八、项目招投标
请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改委第16号令)等有关规定和本核准意见进行招标投标活动。该项目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详见附件。
九、环保和节能
项目的建设请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好各项环保措施;严格按照项目节能审查意见落实好各项节能措施。
十、实施要求
请接此批复后,按照项目基本建设制度要求,严格执行《 (略) 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7〕64号)的有关规定;切实加强项目管理,严控工程投资;确保工程质量,提高投资效益。
附件:招标核准初步审查意见
仁寿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6月5日
附件
招标核准初步审查意见
建设项目名称:富加镇202 (略) 建设项目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
全部招标 | 部分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勘察设计 | 全部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
施 工 | 全部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评定分离) | |||
监 理 | 全部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
重要设备和材料 | 全部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1、招标方式: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相关的重要设备和材料采购根据《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改委第16号令)规定执行,附属工程应和主体工程一并招标。若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未达到必须招标标准和范围的,请按照采购相关规定和程序执行。 2、评标标准和办法应在招标文件中详细规定,除此之外不得另行制定任何标准和细则。本工程原则上实行资格后审。如实行资格预审,一律采取强制标准法。 3、评标专家应按规定在四川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4、招标文件应按照《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使用标准文件进一步要求(2008年版)》编制。 5、招标人应通知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对开标、评标、定标进行监督。 仁寿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6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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