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威宁县羊街镇生物质燃料加工生产建设项目项目拟审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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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威宁县羊街镇生物质燃料加工生产建设项目项目拟审批公示

日期:2024-06-06

项目名称:威宁县羊街镇生物质燃料加工生产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贵州浩云生物质 (略)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一、废气 (1)破碎、造粒和包装工段粉尘 本项目生产流程设置在封闭厂房内,项目将破碎、造粒、包装、烘干炉产生的废气统一收集后经除尘后经15m排气筒DA001排放。 二、废水 本项目建设1座化粪池容积6m3,生活污水经收集后进入化粪池,处理后污水水质满足《农田灌溉水质标准》(*)旱作标准用于周边农灌。 三、固废 ①生活垃圾 本项目运行期员工3人,生活垃圾产生量为1.5kg/d(0.45t/a),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置。 ②除尘器集尘 本项目粉碎车间和烘干机采用袋式除尘器除尘,会产生一定的集尘灰,收集的粉尘产生量共约为5.32t/a(其中烘干烟尘0.092t/a,粉碎粉尘5.23t/a),采用袋装收集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根据《一般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GB/T*-2020),集尘属于工业粉尘(类别代码:66)中非特定行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工业粉尘(代码:900-999-66)。 ③炉灰 烘干机热风炉生物质颗粒燃烧灰分约占5%(生物质颗粒燃料含灰量小于10%),其中80%进入灰渣中,本项目生物质颗粒用量为200t/a,则炉灰产生量为3.15t/a。炉灰为一般固体废物,统一收集后外送给周边农户作为农肥。 四、噪声 ①必须选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机械,从根本上降低噪声源强。 ②加强设备的维护和保养,保持机械润滑,降低运行噪声。 ③对扰动较大的机械设备如空压机等使用减震机座降低噪声。 ④在设备底部设置吸声材料的隔声、减振降噪措施。 ⑤在场地四周栽植防护林木,并且优先推荐灌木,高低搭配形成隔声林带,可以进一步削减噪声强度。

"XMGK":"建设1条生物质颗粒生产线、生物质颗粒物生产规模为*t/a

公示内容: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威宁县羊街镇生物质燃料加工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4年06月06日-2024年06月14日(5个工作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 0857-* 传真: 0857-* 通讯地址: (略) 贵毕大道520- (略) 环境保护局规划环评科 邮编: *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贵州水*源 (略)

项目名称:威宁县羊街镇生物质燃料加工生产建设项目

日期:2024-06-06

项目名称:威宁县羊街镇生物质燃料加工生产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贵州浩云生物质 (略)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一、废气 (1)破碎、造粒和包装工段粉尘 本项目生产流程设置在封闭厂房内,项目将破碎、造粒、包装、烘干炉产生的废气统一收集后经除尘后经15m排气筒DA001排放。 二、废水 本项目建设1座化粪池容积6m3,生活污水经收集后进入化粪池,处理后污水水质满足《农田灌溉水质标准》(*)旱作标准用于周边农灌。 三、固废 ①生活垃圾 本项目运行期员工3人,生活垃圾产生量为1.5kg/d(0.45t/a),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置。 ②除尘器集尘 本项目粉碎车间和烘干机采用袋式除尘器除尘,会产生一定的集尘灰,收集的粉尘产生量共约为5.32t/a(其中烘干烟尘0.092t/a,粉碎粉尘5.23t/a),采用袋装收集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根据《一般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GB/T*-2020),集尘属于工业粉尘(类别代码:66)中非特定行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工业粉尘(代码:900-999-66)。 ③炉灰 烘干机热风炉生物质颗粒燃烧灰分约占5%(生物质颗粒燃料含灰量小于10%),其中80%进入灰渣中,本项目生物质颗粒用量为200t/a,则炉灰产生量为3.15t/a。炉灰为一般固体废物,统一收集后外送给周边农户作为农肥。 四、噪声 ①必须选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机械,从根本上降低噪声源强。 ②加强设备的维护和保养,保持机械润滑,降低运行噪声。 ③对扰动较大的机械设备如空压机等使用减震机座降低噪声。 ④在设备底部设置吸声材料的隔声、减振降噪措施。 ⑤在场地四周栽植防护林木,并且优先推荐灌木,高低搭配形成隔声林带,可以进一步削减噪声强度。

"XMGK":"建设1条生物质颗粒生产线、生物质颗粒物生产规模为*t/a

公示内容: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威宁县羊街镇生物质燃料加工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4年06月06日-2024年06月14日(5个工作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 0857-* 传真: 0857-* 通讯地址: (略) 贵毕大道520- (略) 环境保护局规划环评科 邮编: *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贵州水*源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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