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对江苏侑骅精工科技有限公司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拟对江苏侑骅精工科技有限公司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建设地点: (略) (略) 黄桥镇黄桥经济开发 (略) 99号
建设单位:江苏 (略)
基本情况:运营中企业发现铝棒在加热挤压工序会残留部分铝在铝挤压模具上,导致新一轮挤压生产中工件沾染多余的铝屑,造成产品的不合格。现为提高产品品质,减少不合格率,企业拟针对铝挤压模具新增一道碱洗工艺,将模具采用加温浸泡碱液使其跟铝产生化学反应,以达到清除模具内残留的废铝。技改后产品及产能均不发生变化。
公示情况:5月31日至6月5日进行受理公示,公示期满后未收到任何意见。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 落实雨污分流。本次技改项目建成后无新增废水污染物。
2.废气 本次技改项目建成后无新增废气污染物。
3.噪声 通过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建筑隔声、合理安排作业时间等有效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噪声执行相关功能区标准要求。
4.固废 妥善处理各类固废,不得擅自外排,本项目技改后全厂产生的固废主要为收集的锌粉、废包装桶、废边角料、生活垃圾、废碱液。其中收集的锌粉、废包装桶、废边角料属于一般固废,由生产厂家回收利用;废碱液属于危废委托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定期清运。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6月6日至2024年6月13日。
联系电话及传真:0523-*
地址: (略) (略) ,市行政审批局二楼生态环境窗口
邮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建设地点: (略) (略) 黄桥镇黄桥经济开发 (略) 99号
建设单位:江苏 (略)
基本情况:运营中企业发现铝棒在加热挤压工序会残留部分铝在铝挤压模具上,导致新一轮挤压生产中工件沾染多余的铝屑,造成产品的不合格。现为提高产品品质,减少不合格率,企业拟针对铝挤压模具新增一道碱洗工艺,将模具采用加温浸泡碱液使其跟铝产生化学反应,以达到清除模具内残留的废铝。技改后产品及产能均不发生变化。
公示情况:5月31日至6月5日进行受理公示,公示期满后未收到任何意见。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 落实雨污分流。本次技改项目建成后无新增废水污染物。
2.废气 本次技改项目建成后无新增废气污染物。
3.噪声 通过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建筑隔声、合理安排作业时间等有效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噪声执行相关功能区标准要求。
4.固废 妥善处理各类固废,不得擅自外排,本项目技改后全厂产生的固废主要为收集的锌粉、废包装桶、废边角料、生活垃圾、废碱液。其中收集的锌粉、废包装桶、废边角料属于一般固废,由生产厂家回收利用;废碱液属于危废委托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定期清运。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6月6日至2024年6月13日。
联系电话及传真:0523-*
地址: (略) (略) ,市行政审批局二楼生态环境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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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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