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黄埔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广州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对广州迪澳基因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广州市黄埔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广州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对广州迪澳基因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根据广州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4年06月 06日至 2024年06月13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 (略) 3号政务服务中心4楼B区,邮编:
联系电话:*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广州 (略) 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广州黄埔区 |
建设单位 | 广州 (略) |
项目概况 | 该项 (略) 黄埔区科 (略) 31号G12栋603房建设,年研发3~5个三类医疗器械核酸检测试剂盒、3~5个全自动核酸检测分析系统,年进行体外检测试剂盒检测1000次/年、体外检测仪器检测1000次/年、纯化水检测12次/年、沉降菌检测12次/年。 |
环评机构 | (略) (略)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扩增区域废气(颗粒物)集中收集经中效过滤器处理,样本制备、配液工序的有机废气(TVOC、NMHC)分别收集经两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 TVOC、NMHC应达到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 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颗粒物应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后引至排气筒高空排放,排气筒出口处距离地平面不低于15米。 |
公众参与情况 | 项目受理公示期间无反馈意见。 |
根据广州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4年06月 06日至 2024年06月13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 (略) 3号政务服务中心4楼B区,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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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广州 (略) 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广州黄埔区 |
建设单位 | 广州 (略) |
项目概况 | 该项 (略) 黄埔区科 (略) 31号G12栋603房建设,年研发3~5个三类医疗器械核酸检测试剂盒、3~5个全自动核酸检测分析系统,年进行体外检测试剂盒检测1000次/年、体外检测仪器检测1000次/年、纯化水检测12次/年、沉降菌检测12次/年。 |
环评机构 | (略) (略)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扩增区域废气(颗粒物)集中收集经中效过滤器处理,样本制备、配液工序的有机废气(TVOC、NMHC)分别收集经两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 TVOC、NMHC应达到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 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颗粒物应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后引至排气筒高空排放,排气筒出口处距离地平面不低于15米。 |
公众参与情况 | 项目受理公示期间无反馈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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