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西高河能源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站改扩建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示
关于山西高河能源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站改扩建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6月6日-2024年6月13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355-*
电子邮箱:*@*63.com
通讯地址: (略) 锦绣街10号一楼长治经开区政务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项目名称: (略) 污水处理站改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长治经济技术开发区郝家庄镇高村西南300m处山西高河能源工业场地现有场地内
建设单位: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山西林海 (略)
建设项目概况: (略) 污水处理站改扩建项目位于长治经济技术开发区郝家庄镇高村西南300m处山西高河能源工业场地现有场地内,本次建设不新增占地。建设内容主要为在原有工艺前段增加“辐流预沉淀+压滤机污泥脱水+气浮”工艺,后段增加“O3+BAC”部分和超滤部分。扩建后,前段新增预处理工序设计日处理水量为*m3/d;原有调节沉淀池水力停留时间(沉淀时间)提升为为6.8h,处理能力达到790m3/h;原有石英石过滤器设计滤速滤速提升到8.5m/h,满足日处理*m3要求。除部分回用外,剩余1400m3/d经现有排污口达标排放至浊漳南源。本扩建项目不新增排污口。本扩建项目建成后,外排水量由2791.73m3/d减少至1400m3/d。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矿井水处理站在运营过程中产生少量的恶臭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采取池体加盖的措施减少对周围环境空气的影响。厂界恶臭排放浓度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厂界标准值。
(二)认真落实废水治理措施。项目矿井水处理站新增“O3+BAC”工艺、超滤系统处理后,部分回用于职工洗澡使用,剩余部分1400m3/d的排水经污水总排口 (略) 外排至浊漳南源。出水COD、*、总磷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4/1928-2019),氟化物、石油类符合《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 (略) 大气和水污染物排放管控要求的通知》(长政办规〔2023〕1号)矿井水水污染物排放浓度管控要求。反冲洗废水排入矿井水处理设施处理。
(三)加强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建筑物隔声、定期维护等措施后,噪声排放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008)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
(四)严格落实固废污染防治措施。煤泥饼掺入煤泥外售;废滤膜替换后交由废旧资源回收站回收处理,不在厂内储存;废活性炭更换后交由废旧资源回收站回收处理,不在厂内储存。
(五)严格落实土壤及地下水防控措施。项目采用分区防渗:压滤车间、污泥池、辐流预沉池、气浮隔油池、地下水池、压滤间、辅助设备车间(臭氧氧化间)、辅助设备车间(吸水井)、辅助设备车间(超滤间)采取重点防渗,池底和四周池壁达到等效黏土防渗层Mb≥6. 0m,K≤1x10-7cm/s;地下泵房、加药间、风机房采取一般防渗,等效黏土防渗层Mb≥1. 5m,K≤1x10-7cm/s;其他区域为简单防渗区,进行一般地面硬化。
(六)加强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加强对风险物资、风险设施等各类风险源的设计、监控和运行管理,逐项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健全风险防控体系,确保事故污染物不排入外环境;加大风险日常监控力度,及时发现风险隐患,发现后尽早排除;科学编制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开展应急培训,提高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处置能力,同时要实现与当地政府的应急预案联动;生产车间内各生产设备要保留足够的防火安全间距,设置消防灭火器,加强员工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七)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保对策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并符合总量控制指标:COD 3.70吨/年,氨氮0.08吨/年。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6月6日-2024年6月13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355-*
电子邮箱:*@*63.com
通讯地址: (略) 锦绣街10号一楼长治经开区政务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项目名称: (略) 污水处理站改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长治经济技术开发区郝家庄镇高村西南300m处山西高河能源工业场地现有场地内
建设单位: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山西林海 (略)
建设项目概况: (略) 污水处理站改扩建项目位于长治经济技术开发区郝家庄镇高村西南300m处山西高河能源工业场地现有场地内,本次建设不新增占地。建设内容主要为在原有工艺前段增加“辐流预沉淀+压滤机污泥脱水+气浮”工艺,后段增加“O3+BAC”部分和超滤部分。扩建后,前段新增预处理工序设计日处理水量为*m3/d;原有调节沉淀池水力停留时间(沉淀时间)提升为为6.8h,处理能力达到790m3/h;原有石英石过滤器设计滤速滤速提升到8.5m/h,满足日处理*m3要求。除部分回用外,剩余1400m3/d经现有排污口达标排放至浊漳南源。本扩建项目不新增排污口。本扩建项目建成后,外排水量由2791.73m3/d减少至1400m3/d。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矿井水处理站在运营过程中产生少量的恶臭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采取池体加盖的措施减少对周围环境空气的影响。厂界恶臭排放浓度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厂界标准值。
(二)认真落实废水治理措施。项目矿井水处理站新增“O3+BAC”工艺、超滤系统处理后,部分回用于职工洗澡使用,剩余部分1400m3/d的排水经污水总排口 (略) 外排至浊漳南源。出水COD、*、总磷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4/1928-2019),氟化物、石油类符合《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 (略) 大气和水污染物排放管控要求的通知》(长政办规〔2023〕1号)矿井水水污染物排放浓度管控要求。反冲洗废水排入矿井水处理设施处理。
(三)加强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建筑物隔声、定期维护等措施后,噪声排放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008)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
(四)严格落实固废污染防治措施。煤泥饼掺入煤泥外售;废滤膜替换后交由废旧资源回收站回收处理,不在厂内储存;废活性炭更换后交由废旧资源回收站回收处理,不在厂内储存。
(五)严格落实土壤及地下水防控措施。项目采用分区防渗:压滤车间、污泥池、辐流预沉池、气浮隔油池、地下水池、压滤间、辅助设备车间(臭氧氧化间)、辅助设备车间(吸水井)、辅助设备车间(超滤间)采取重点防渗,池底和四周池壁达到等效黏土防渗层Mb≥6. 0m,K≤1x10-7cm/s;地下泵房、加药间、风机房采取一般防渗,等效黏土防渗层Mb≥1. 5m,K≤1x10-7cm/s;其他区域为简单防渗区,进行一般地面硬化。
(六)加强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加强对风险物资、风险设施等各类风险源的设计、监控和运行管理,逐项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健全风险防控体系,确保事故污染物不排入外环境;加大风险日常监控力度,及时发现风险隐患,发现后尽早排除;科学编制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开展应急培训,提高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处置能力,同时要实现与当地政府的应急预案联动;生产车间内各生产设备要保留足够的防火安全间距,设置消防灭火器,加强员工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七)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保对策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并符合总量控制指标:COD 3.70吨/年,氨氮0.08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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