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海区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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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海区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名称 镇海区ZH02-01-08-09d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时间 2024.6.6

内容

地块基本情况

镇海区*-08-09d地块位于镇海 (略) (略) 交叉口西北侧。 (略) ,西接宁波出入境边防检查站镇海分站,南 (略) ,北临镇海港区派出所。地块占地面积约为*m2。地块未来拟变更为A2文化设施用地。

地块内历史上为海湾;1949年后围垦形成滩涂;70年代开始使用沙泥碎石进行填海造地;填海之后地块内铺设硬化用作宁波港务局第二招待所使用;后地块西侧用于停放运煤车辆,东北侧为浙江煤检中心镇海分中心(对运煤车辆进行过磅称重),东南侧为招宝山加油站;2005年左右地块东南侧加油站已不再使用并拆除地块内危废仓库、移除地块外地下储罐;2013年左右地块东南侧原加油站区域作为 (略) (略) 综合提升改造工程项目指挥部使用;2017年左右地块内运煤车辆停放区内宿舍开始逐渐拆除;2021年左右地块内原车辆停放区东南侧搭建临时项目指挥部;2023年左右地块内项目指挥部设施已拆除;2024年初地块东北侧原浙江煤检中心镇海分中心区域临时作为公交总站使用;至踏勘期间地块内仅公交总站仍在正常运作。

第一阶段调查结果

根据地块利用历史分析、周边区域分析。地块内及地块周边企业生产过程可能会对本地块内的土壤和地下水造成污染。

第二阶段调查结果

(1)采样布点

本次调查在地块内共布置7个土壤采样点、3个地下水采样点;对照点引用《镇海老城*-01-04b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共采集30个土壤样品和3个土壤现场平行样、3个地下水样品和1个地下水现场平行样。

(2)检测指标

土壤检测指标为《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中表1中45项基本项目、pH值、石油烃(C10-C40)。地下水检测指标为《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中表1中45项基本项目、pH值、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

(3)地块水文地质情况

根据现场钻孔记录描述,本地块地面以下9.0m深大致分为以下4层:表层为硬化地面(仅S05、S06存在),层底埋深0.2m;第二层为杂填土,层底埋深约1.3~2.1m,潮,疏;第三层为粉质粘土,层底埋深约2.9~3.3m,湿,密;第四层为淤泥质粉质粘土,层底埋深约9.0m,湿,密。通过对地下水流向进行模拟,结果表明本地块的地下水流向近似为由东北向西南流。

(4)检测结果

土壤各检出因子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地下水的检测结果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2017)IV类标准及其他相关标准。

(5)调查结论

调查期间通过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以及人员访谈,难以排除本地块及周边地块存在的工业生产活动对本地块土壤和地下水环境产生的影响,并通过开展采样分析工作,进一步查明地块土壤污染状况,通过现场采样和实验结果分析表明本地块土壤和地下水均符合相关环境质量标准要求,地块符合《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2018)规定的第一类用地相关要求,可用于A2文化设施用地使用。

招宝山地块(备案稿)

名称 镇海区ZH02-01-08-09d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时间 2024.6.6

内容

地块基本情况

镇海区*-08-09d地块位于镇海 (略) (略) 交叉口西北侧。 (略) ,西接宁波出入境边防检查站镇海分站,南 (略) ,北临镇海港区派出所。地块占地面积约为*m2。地块未来拟变更为A2文化设施用地。

地块内历史上为海湾;1949年后围垦形成滩涂;70年代开始使用沙泥碎石进行填海造地;填海之后地块内铺设硬化用作宁波港务局第二招待所使用;后地块西侧用于停放运煤车辆,东北侧为浙江煤检中心镇海分中心(对运煤车辆进行过磅称重),东南侧为招宝山加油站;2005年左右地块东南侧加油站已不再使用并拆除地块内危废仓库、移除地块外地下储罐;2013年左右地块东南侧原加油站区域作为 (略) (略) 综合提升改造工程项目指挥部使用;2017年左右地块内运煤车辆停放区内宿舍开始逐渐拆除;2021年左右地块内原车辆停放区东南侧搭建临时项目指挥部;2023年左右地块内项目指挥部设施已拆除;2024年初地块东北侧原浙江煤检中心镇海分中心区域临时作为公交总站使用;至踏勘期间地块内仅公交总站仍在正常运作。

第一阶段调查结果

根据地块利用历史分析、周边区域分析。地块内及地块周边企业生产过程可能会对本地块内的土壤和地下水造成污染。

第二阶段调查结果

(1)采样布点

本次调查在地块内共布置7个土壤采样点、3个地下水采样点;对照点引用《镇海老城*-01-04b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共采集30个土壤样品和3个土壤现场平行样、3个地下水样品和1个地下水现场平行样。

(2)检测指标

土壤检测指标为《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中表1中45项基本项目、pH值、石油烃(C10-C40)。地下水检测指标为《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中表1中45项基本项目、pH值、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

(3)地块水文地质情况

根据现场钻孔记录描述,本地块地面以下9.0m深大致分为以下4层:表层为硬化地面(仅S05、S06存在),层底埋深0.2m;第二层为杂填土,层底埋深约1.3~2.1m,潮,疏;第三层为粉质粘土,层底埋深约2.9~3.3m,湿,密;第四层为淤泥质粉质粘土,层底埋深约9.0m,湿,密。通过对地下水流向进行模拟,结果表明本地块的地下水流向近似为由东北向西南流。

(4)检测结果

土壤各检出因子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地下水的检测结果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2017)IV类标准及其他相关标准。

(5)调查结论

调查期间通过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以及人员访谈,难以排除本地块及周边地块存在的工业生产活动对本地块土壤和地下水环境产生的影响,并通过开展采样分析工作,进一步查明地块土壤污染状况,通过现场采样和实验结果分析表明本地块土壤和地下水均符合相关环境质量标准要求,地块符合《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2018)规定的第一类用地相关要求,可用于A2文化设施用地使用。

招宝山地块(备案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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