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忠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6月3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吴忠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6月3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6月3日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6月3日-2024年6月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53-*
传真:0953-*
通讯地址: (略) 开元大道(西)427号,法制与环境影响评价科
邮编:*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宁 (略) *吨/年高纯异*烯项目 | 宁夏回族自治区盐池县宁夏盐池工业园县城区块 | 宁 (略) | 宁夏回族自治区石油化工环 (略) (略) | 宁 (略) *吨/年高纯异*烯项目生产规模为年产异*烯*t。建设内容包括对厂区现有*t/a异构化单元进行改造,改造后规模为*t/a(以进料量计);对现有*t/aMTBE单元进行改造,改造后规模为*t/a(以产品计);新建*t/a异*烯单元。本项目总投资*.*元,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的1.44%。环保投资主要用于施工期及营运期废气、废水、噪声及固废的处理等。 | 1、运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储运废气集中收集后经现有600m3/h油气回收装置(三级冷凝+二级活性炭交替吸附)处理,非*烷总烃和*醇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5限值要求后,依托厂区现有DA030排气筒排放。装卸废气集中收集后经现有400m3/h油气回收装置(二级冷凝+一级活性炭交替吸附)处理,非*烷总烃和*醇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5限值要求后,依托厂区现有DA031排气筒排放。 2#危废暂存间废气集中收集后经现有1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限值要求后,依托厂区现有DA037排气筒排放。 异构催化剂再生烟气(年排放时间为1152h,风量400m3/h,排放浓度低,在不采取废气处理措施的情况下,能够稳定达标排放)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颗粒物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5限值要求后,由新建DA039排气筒排放。 异构加热炉(采用清洁燃料+低氮燃烧器)中烟气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颗粒物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5限值后,由新建DA040排气筒排放。 本项目新增无组织废气主要为异构化装置无组织废气、MTBE装置无组织废气、异*烯装置无组织废气和污水处理站无组织废气,厂界颗粒物和非*烷总烃须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无组织排放浓度监控限值。 2、运营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新增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公用工程废水、辅助工程废水和生活污水,上述废水均依托全厂污水处理站(处理能力为720m3/d,处理工艺为调节池+微电解反应池+脱硫沉淀池+气浮机+UASB反应器+二级A/O生化池+芬顿反应池+高效过滤池)进行处理,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1水污染物排放限值间接排放标准和盐池县第一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从严限值后,最终进入盐池县第一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3、运营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新增固废主要为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废和生活垃圾。危险废物为废异构化催化剂、废醚解催化剂、机修废油、污泥和废活性炭,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依托2#危废暂存间进行暂存,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工业固废为催化剂废包装袋(其他废物),由厂家进行回收。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园区环卫部门。 4、运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需严格按照报告书要求落实噪声防治措施,确保运营期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要求。 5、运营期环境风险管理要求 项目在设计中采取了大气风险防范、监控和风险减缓等措施。运营期事故废水需建立从污染源头、过程处理和最终处置的风险防控体系要求,防止环境风险事故造成水环境污染。运营期应注意设备维护、保养,防止物料渗漏。加强完善危废收集、防渗、规范操作等措施,加强设备检修保养。 运营期应做好环境风险评估,建立健全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并建立档案,储存必要的环境应急装备和应急物资,加强运营期环境风险防范体系、监测预警体系及应急能力建设,制定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事故情况下应落实应急响应机制,做好风险敏感目标的应急疏散,确保环境安全。 6、排污权指标情况 项目运营期需要新增排污权指标化学需氧量1.04t/a、氨氮0.1t/a。建设单位需在项目建设期内通过自治区排污 (略) 完成排污权交易,建设期内未完成的将不予核发排污许可证。 |
2 | 宁 (略) *吨/年碳四深加工技术提升改造项目 | 宁夏回族自治区盐池县宁夏盐池工业园县城区块 | 宁 (略) | 宁夏回族自治区石油化工环 (略) (略) | 宁 (略) *吨/年碳四深加工技术提升改造项目本次改造主要针对碳四烷基化装置的原料种类、装置规模进行技改,在现有醚后碳四原料的基础上增加凝析油切割碳四原料、烯烃含量较高的碳四原料,并在现有装置基础上增加烷基化反应器1台、酸沉降罐1台、碱洗罐1台、压缩机1台,更换脱异*烷塔1台等,装置规模由原有*t/a增加至*t/a。技改后正*烷产品量增加,并在厂区西北侧新建2个2000m3正*烷球罐。本项目实施后碳四烷基化装置年产异辛烷约14.*t/a、正*烷约10.*t/a,*烷1.*t/a。项目总投资4780.*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的7.4%。环保投资主要用于建设噪声、风险防范及防渗治理设施。 | 1、运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次技改后碳四烷基化装置产品储罐呼吸废气经现有600m3/h油气回收装置(三级冷凝+二级活性炭交替吸附)处理,非*烷总烃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5特别排放限值后,经现有DA030排气筒排放。 产品装卸废气经现有400m3/h油气回收装置(二级冷凝+一级活性炭交替吸附)处理,非*烷总烃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5特别排放限值后,经现有DA031排气筒排放。 本项目技改后无组织废气主要为装置区设备与管线组件密封点挥发废气、装卸区无组织废气、硫酸储罐呼吸废气,针对生产环节动静密封点制定并开展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计划,定期检测、及时修复,防止或减少跑、冒、滴、漏现象,最大程度地降低生产物料无组织排放,厂界非*烷总烃须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7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硫酸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浓度限值要求。 2、运营期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次技改后碳四烷基化装置废水主要为生产装置废水、循环水系统排水、软化水系统排水,上述废水均依托全厂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能力为30m3/h,处理工艺为调节池+微电解反应池+脱硫沉淀池+气浮机+UASB反应器+二级A/O生化池+芬顿反应池+高效过滤池)进行处理,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1水污染物间接排放标准和盐池县污水处理厂协议限值后排入园 (略) ,最终进入盐池县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3、运营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本次技改后碳四烷基化装置固废主要为危险废物,包括废催化剂、废催化剂保护剂、废酸、废润滑油、污水处理站污泥。其中废催化剂、废催化剂保护剂、废润滑油、污水处理站污泥暂存于厂区现有2#危险废物暂存间,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废硫酸暂存于厂区现有1000m3硫酸罐组中的废硫酸罐(废酸罐底部地面按照防渗、防腐设计要求进行建设,基底铺设10cm级配砂石料、10cm厚C30P8混凝土、四油三布环氧树脂玻璃丝布,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10cm/s),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4、运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需严格按照报告书要求落实噪声防治措施,确保运营期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要求。 5、运营期环境风险管理要求 运营期事故废水需建立从污染源头、过程处理和最终处置的风险防控体系要求,防止环境风险事故造成水环境污染。加强完善危险废物收集、装置区防渗、规范操作等措施,加强设备检修保养,防止物料泄漏。 运营期应做好环境风险评估,建立健全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并建立档案,储存必要的环境应急装备和应急物资,加强运营期环境风险防范体系、监测预警体系及应急能力建设,制定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事故情况下应落实应急响应机制,做好风险敏感目标的应急疏散,确保环境安全。 6、排污权指标情况 项目运营期需要新增排污权指标化学需氧量0.39t/a、氨氮0.04t/a。建设单位需在项目建设期内通过自治区排污 (略) 完成排污权交易,建设期内未完成的将不予核发排污许可证。 |
3 | 宁夏盛 (略) 第三方环境综 (略) 建设项目 | 宁夏吴忠金积工业园区金积核心区 | 宁夏盛 (略) | 宁夏盛 (略) | 项目位于宁夏吴忠金积工业园区金积核心区内,总投资*元,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的4%。环保投资主要用于运营期废气、废水、噪声及固废的处理等。 | 1、运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实验室消解、溶液配制、检测化验时会产生少量废气,主要污染物为少量酸性废气及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烷总烃计),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样品消解过程中会产生酸性气体,消解操作在通风橱中进行;有机废气主要包括溶液配制、检测化验时产生的少量废气,溶液配制在通风橱内进行;检测化验采用的设备包括气相色谱仪、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等,在对应仪器室中进行。酸性废气和非*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2、运营期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生产废水主要包括实验废液和仪器清洗废水,其中实验废液为危险废物,将实验废液倒入专用的废液收集桶,收集后于危废暂存间存放,并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收集处理;仪器清洗废水由于日产生量较少,将清洗废水收集到收集器中进行“酸碱中和”预处理后进入化粪池,处理达标后进 (略) (略) 第三污水厂处理。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处理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2015)中A级标准后进 (略) (略) 第三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3、运营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包括危险废物、一般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本项目生活垃圾设置垃圾桶进行统一收集,由环卫部门定期处置;一般固体废物为废包装品、废旧配件和土壤检测余土,废包装袋集中收集后出售给可利用企业,废旧配件由仪器销售商回收,土壤检测研磨余土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主要为实验废液、试剂药品瓶、过期药品、过期试剂等。实验废液经实验员在实验完成时,将实验废液倒入专用的废液收集桶,收集后于危废暂存间存放,并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收集处理;试剂药品瓶加盖密封暂存于危废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过期药品、过期试剂暂存于危废暂存间,由有资质单位拉运处理。 4、运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需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噪声防治措施,确保运营期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要求。 5、运营期环境风险管理要求 运营期在化学品仓库、危废暂存间地面采取防腐防渗处理;对职工进行岗前培训,定期组织应急演练;建设完善的消防设施,各危险单元配备完善的消防灭火设施;配备防护工作服和口罩、手套等及应急医治伤员的必要药品,加强管理操作人员的劳动保护用品的穿戴加强管理,确保安全作业。 运营期应做好环境风险评估,建立健全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并建立档案,储存必要的环境应急装备和应急物资事故情况下应落实应急响应机制,做好风险敏感目标的应急疏散,确保环境安全。 6、排污权指标情况 项目运营期需要新增排污权指标化学需氧量0.007t/a、氨氮0.0007t/a。建设单位需在项目建设期内通过自治区排污 (略) 完成排污权交易,建设期内未完成的将不予核发排污许可证。 |
(此件公开发布)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6月3日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6月3日-2024年6月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53-*
传真:0953-*
通讯地址: (略) 开元大道(西)427号,法制与环境影响评价科
邮编:*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宁 (略) *吨/年高纯异*烯项目 | 宁夏回族自治区盐池县宁夏盐池工业园县城区块 | 宁 (略) | 宁夏回族自治区石油化工环 (略) (略) | 宁 (略) *吨/年高纯异*烯项目生产规模为年产异*烯*t。建设内容包括对厂区现有*t/a异构化单元进行改造,改造后规模为*t/a(以进料量计);对现有*t/aMTBE单元进行改造,改造后规模为*t/a(以产品计);新建*t/a异*烯单元。本项目总投资*.*元,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的1.44%。环保投资主要用于施工期及营运期废气、废水、噪声及固废的处理等。 | 1、运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储运废气集中收集后经现有600m3/h油气回收装置(三级冷凝+二级活性炭交替吸附)处理,非*烷总烃和*醇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5限值要求后,依托厂区现有DA030排气筒排放。装卸废气集中收集后经现有400m3/h油气回收装置(二级冷凝+一级活性炭交替吸附)处理,非*烷总烃和*醇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5限值要求后,依托厂区现有DA031排气筒排放。 2#危废暂存间废气集中收集后经现有1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限值要求后,依托厂区现有DA037排气筒排放。 异构催化剂再生烟气(年排放时间为1152h,风量400m3/h,排放浓度低,在不采取废气处理措施的情况下,能够稳定达标排放)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颗粒物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5限值要求后,由新建DA039排气筒排放。 异构加热炉(采用清洁燃料+低氮燃烧器)中烟气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颗粒物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5限值后,由新建DA040排气筒排放。 本项目新增无组织废气主要为异构化装置无组织废气、MTBE装置无组织废气、异*烯装置无组织废气和污水处理站无组织废气,厂界颗粒物和非*烷总烃须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无组织排放浓度监控限值。 2、运营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新增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公用工程废水、辅助工程废水和生活污水,上述废水均依托全厂污水处理站(处理能力为720m3/d,处理工艺为调节池+微电解反应池+脱硫沉淀池+气浮机+UASB反应器+二级A/O生化池+芬顿反应池+高效过滤池)进行处理,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1水污染物排放限值间接排放标准和盐池县第一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从严限值后,最终进入盐池县第一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3、运营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新增固废主要为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废和生活垃圾。危险废物为废异构化催化剂、废醚解催化剂、机修废油、污泥和废活性炭,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依托2#危废暂存间进行暂存,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工业固废为催化剂废包装袋(其他废物),由厂家进行回收。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园区环卫部门。 4、运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需严格按照报告书要求落实噪声防治措施,确保运营期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要求。 5、运营期环境风险管理要求 项目在设计中采取了大气风险防范、监控和风险减缓等措施。运营期事故废水需建立从污染源头、过程处理和最终处置的风险防控体系要求,防止环境风险事故造成水环境污染。运营期应注意设备维护、保养,防止物料渗漏。加强完善危废收集、防渗、规范操作等措施,加强设备检修保养。 运营期应做好环境风险评估,建立健全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并建立档案,储存必要的环境应急装备和应急物资,加强运营期环境风险防范体系、监测预警体系及应急能力建设,制定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事故情况下应落实应急响应机制,做好风险敏感目标的应急疏散,确保环境安全。 6、排污权指标情况 项目运营期需要新增排污权指标化学需氧量1.04t/a、氨氮0.1t/a。建设单位需在项目建设期内通过自治区排污 (略) 完成排污权交易,建设期内未完成的将不予核发排污许可证。 |
2 | 宁 (略) *吨/年碳四深加工技术提升改造项目 | 宁夏回族自治区盐池县宁夏盐池工业园县城区块 | 宁 (略) | 宁夏回族自治区石油化工环 (略) (略) | 宁 (略) *吨/年碳四深加工技术提升改造项目本次改造主要针对碳四烷基化装置的原料种类、装置规模进行技改,在现有醚后碳四原料的基础上增加凝析油切割碳四原料、烯烃含量较高的碳四原料,并在现有装置基础上增加烷基化反应器1台、酸沉降罐1台、碱洗罐1台、压缩机1台,更换脱异*烷塔1台等,装置规模由原有*t/a增加至*t/a。技改后正*烷产品量增加,并在厂区西北侧新建2个2000m3正*烷球罐。本项目实施后碳四烷基化装置年产异辛烷约14.*t/a、正*烷约10.*t/a,*烷1.*t/a。项目总投资4780.*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的7.4%。环保投资主要用于建设噪声、风险防范及防渗治理设施。 | 1、运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次技改后碳四烷基化装置产品储罐呼吸废气经现有600m3/h油气回收装置(三级冷凝+二级活性炭交替吸附)处理,非*烷总烃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5特别排放限值后,经现有DA030排气筒排放。 产品装卸废气经现有400m3/h油气回收装置(二级冷凝+一级活性炭交替吸附)处理,非*烷总烃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5特别排放限值后,经现有DA031排气筒排放。 本项目技改后无组织废气主要为装置区设备与管线组件密封点挥发废气、装卸区无组织废气、硫酸储罐呼吸废气,针对生产环节动静密封点制定并开展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计划,定期检测、及时修复,防止或减少跑、冒、滴、漏现象,最大程度地降低生产物料无组织排放,厂界非*烷总烃须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7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硫酸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浓度限值要求。 2、运营期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次技改后碳四烷基化装置废水主要为生产装置废水、循环水系统排水、软化水系统排水,上述废水均依托全厂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能力为30m3/h,处理工艺为调节池+微电解反应池+脱硫沉淀池+气浮机+UASB反应器+二级A/O生化池+芬顿反应池+高效过滤池)进行处理,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1水污染物间接排放标准和盐池县污水处理厂协议限值后排入园 (略) ,最终进入盐池县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3、运营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本次技改后碳四烷基化装置固废主要为危险废物,包括废催化剂、废催化剂保护剂、废酸、废润滑油、污水处理站污泥。其中废催化剂、废催化剂保护剂、废润滑油、污水处理站污泥暂存于厂区现有2#危险废物暂存间,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废硫酸暂存于厂区现有1000m3硫酸罐组中的废硫酸罐(废酸罐底部地面按照防渗、防腐设计要求进行建设,基底铺设10cm级配砂石料、10cm厚C30P8混凝土、四油三布环氧树脂玻璃丝布,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10cm/s),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4、运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需严格按照报告书要求落实噪声防治措施,确保运营期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要求。 5、运营期环境风险管理要求 运营期事故废水需建立从污染源头、过程处理和最终处置的风险防控体系要求,防止环境风险事故造成水环境污染。加强完善危险废物收集、装置区防渗、规范操作等措施,加强设备检修保养,防止物料泄漏。 运营期应做好环境风险评估,建立健全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并建立档案,储存必要的环境应急装备和应急物资,加强运营期环境风险防范体系、监测预警体系及应急能力建设,制定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事故情况下应落实应急响应机制,做好风险敏感目标的应急疏散,确保环境安全。 6、排污权指标情况 项目运营期需要新增排污权指标化学需氧量0.39t/a、氨氮0.04t/a。建设单位需在项目建设期内通过自治区排污 (略) 完成排污权交易,建设期内未完成的将不予核发排污许可证。 |
3 | 宁夏盛 (略) 第三方环境综 (略) 建设项目 | 宁夏吴忠金积工业园区金积核心区 | 宁夏盛 (略) | 宁夏盛 (略) | 项目位于宁夏吴忠金积工业园区金积核心区内,总投资*元,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的4%。环保投资主要用于运营期废气、废水、噪声及固废的处理等。 | 1、运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实验室消解、溶液配制、检测化验时会产生少量废气,主要污染物为少量酸性废气及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烷总烃计),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样品消解过程中会产生酸性气体,消解操作在通风橱中进行;有机废气主要包括溶液配制、检测化验时产生的少量废气,溶液配制在通风橱内进行;检测化验采用的设备包括气相色谱仪、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等,在对应仪器室中进行。酸性废气和非*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2、运营期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生产废水主要包括实验废液和仪器清洗废水,其中实验废液为危险废物,将实验废液倒入专用的废液收集桶,收集后于危废暂存间存放,并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收集处理;仪器清洗废水由于日产生量较少,将清洗废水收集到收集器中进行“酸碱中和”预处理后进入化粪池,处理达标后进 (略) (略) 第三污水厂处理。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处理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2015)中A级标准后进 (略) (略) 第三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3、运营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包括危险废物、一般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本项目生活垃圾设置垃圾桶进行统一收集,由环卫部门定期处置;一般固体废物为废包装品、废旧配件和土壤检测余土,废包装袋集中收集后出售给可利用企业,废旧配件由仪器销售商回收,土壤检测研磨余土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主要为实验废液、试剂药品瓶、过期药品、过期试剂等。实验废液经实验员在实验完成时,将实验废液倒入专用的废液收集桶,收集后于危废暂存间存放,并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收集处理;试剂药品瓶加盖密封暂存于危废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过期药品、过期试剂暂存于危废暂存间,由有资质单位拉运处理。 4、运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需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噪声防治措施,确保运营期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要求。 5、运营期环境风险管理要求 运营期在化学品仓库、危废暂存间地面采取防腐防渗处理;对职工进行岗前培训,定期组织应急演练;建设完善的消防设施,各危险单元配备完善的消防灭火设施;配备防护工作服和口罩、手套等及应急医治伤员的必要药品,加强管理操作人员的劳动保护用品的穿戴加强管理,确保安全作业。 运营期应做好环境风险评估,建立健全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并建立档案,储存必要的环境应急装备和应急物资事故情况下应落实应急响应机制,做好风险敏感目标的应急疏散,确保环境安全。 6、排污权指标情况 项目运营期需要新增排污权指标化学需氧量0.007t/a、氨氮0.0007t/a。建设单位需在项目建设期内通过自治区排污 (略) 完成排污权交易,建设期内未完成的将不予核发排污许可证。 |
(此件公开发布)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