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先达日用制品有限公司年产日杂配件100万个、毛刷10万个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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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先达日用制品有限公司年产日杂配件100万个、毛刷10万个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建设项目名称

(略) (略) 年产日杂配件*个、毛刷*个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名称

(略) (略)

建设项目性质

新建(√)改扩建( )技改( )迁建( )

建设地点

(略) 蓬江区荷塘镇霞村工业区 (略) 27号之二

(地理位置:经度113度9分48.993秒,纬度22度39分34.049秒)

主要产品名称

日杂配件、毛刷

设计生产能力

日杂配件*个、毛刷*个

实际生产能力

日杂配件*个、毛刷*个

建设项目环评时间

2023年2月

开工建设时间

2023年6月28日

调试时间

2023年9月1日-9月30日

验收现场监测时间

2023年12月13日-12月14日

环评报告表

审批部门

(略) 生态环境局蓬江分局

环评报告表

编制单位

(略) (略)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

(略) (略)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

(略) (略)

投资总概算

100

环保投资总概算

10

比例

10%

实际总概算

100

环保投资

10

比例

10%

验收监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01月01日起实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6年01月01日起实行);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8年01月01日起实行);

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2018年12月29日起实行);

5、《中华人民共和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三号))(2020年4月29日修订通过);

6、《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 (略) 令第682号);

7、《广东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8年11月29日起实行);

8、《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

9、《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的公告》(公告2018年第9号);

10、广东省《关于转发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函》(粤环函[2017]1945号);

11、《关于明确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有关事项的通知》江环函[2018]146号;

12、《 (略) (略) 年产日杂配件*个、毛刷*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略) (略) ,2023年2月;

13、《 (略) (略) 年产日杂配件*个、毛刷*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江蓬环审〔2023〕94号,2023年6月27日。

验收监测评价标准、标号、级别、限值

1、废水污染物控制标准

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的三级标准和荷塘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中较严者后,经市 (略) 排入荷塘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尾水排入中心河。

2、废气污染物控制标准

本项目营运期注塑工序和热合工序产生的非*烷总烃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4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和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

项目营运期注塑工序和热合工序产生的恶臭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的二级新扩改建标准以及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本项目营运期破碎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颗粒物≤1.0mg/m3

项目厂区内非*烷总烃执行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

具体标准值见下表。

1废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工序

污染因子

有组织

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mg/m3

执行标准

排气筒编号和高度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m3

最高允许排放速率(kg/h)

注塑、热合

非*烷总烃

1#,15m

100

/

4

*

恶臭

1#,15m

2000(无量纲)

/

20(无量纲)

*

破碎

颗粒物

/

/

/

1.0

*

2厂区内VOCs 无组织排放限值

污染物项目

排放限值(mg/m3

限值含义

无组织排放监控位置

标准名称

NMHC

6

监控点处1h平均浓度值

在厂房外设置监控点

DB44/2367-2022

20

监控点处任意一次浓度值

3、噪声污染物控制标准

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2类标准。

4、固体废弃物控制标准

固体废物管理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执行。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参照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在厂内采用库房或包装工具贮存,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执行《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版)以及《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建设项目名称

(略) (略) 年产日杂配件*个、毛刷*个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名称

(略) (略)

建设项目性质

新建(√)改扩建( )技改( )迁建( )

建设地点

(略) 蓬江区荷塘镇霞村工业区 (略) 27号之二

(地理位置:经度113度9分48.993秒,纬度22度39分34.049秒)

主要产品名称

日杂配件、毛刷

设计生产能力

日杂配件*个、毛刷*个

实际生产能力

日杂配件*个、毛刷*个

建设项目环评时间

2023年2月

开工建设时间

2023年6月28日

调试时间

2023年9月1日-9月30日

验收现场监测时间

2023年12月13日-12月14日

环评报告表

审批部门

(略) 生态环境局蓬江分局

环评报告表

编制单位

(略) (略)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

(略) (略)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

(略) (略)

投资总概算

100

环保投资总概算

10

比例

10%

实际总概算

100

环保投资

10

比例

10%

验收监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01月01日起实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6年01月01日起实行);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8年01月01日起实行);

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2018年12月29日起实行);

5、《中华人民共和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三号))(2020年4月29日修订通过);

6、《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 (略) 令第682号);

7、《广东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8年11月29日起实行);

8、《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

9、《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的公告》(公告2018年第9号);

10、广东省《关于转发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函》(粤环函[2017]1945号);

11、《关于明确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有关事项的通知》江环函[2018]146号;

12、《 (略) (略) 年产日杂配件*个、毛刷*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略) (略) ,2023年2月;

13、《 (略) (略) 年产日杂配件*个、毛刷*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江蓬环审〔2023〕94号,2023年6月27日。

验收监测评价标准、标号、级别、限值

1、废水污染物控制标准

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的三级标准和荷塘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中较严者后,经市 (略) 排入荷塘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尾水排入中心河。

2、废气污染物控制标准

本项目营运期注塑工序和热合工序产生的非*烷总烃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4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和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

项目营运期注塑工序和热合工序产生的恶臭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的二级新扩改建标准以及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本项目营运期破碎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颗粒物≤1.0mg/m3

项目厂区内非*烷总烃执行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

具体标准值见下表。

1废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工序

污染因子

有组织

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mg/m3

执行标准

排气筒编号和高度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m3

最高允许排放速率(kg/h)

注塑、热合

非*烷总烃

1#,15m

100

/

4

*

恶臭

1#,15m

2000(无量纲)

/

20(无量纲)

*

破碎

颗粒物

/

/

/

1.0

*

2厂区内VOCs 无组织排放限值

污染物项目

排放限值(mg/m3

限值含义

无组织排放监控位置

标准名称

NMHC

6

监控点处1h平均浓度值

在厂房外设置监控点

DB44/2367-2022

20

监控点处任意一次浓度值

3、噪声污染物控制标准

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2类标准。

4、固体废弃物控制标准

固体废物管理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执行。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参照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在厂内采用库房或包装工具贮存,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执行《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版)以及《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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