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兴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新兴县新城镇欣达雨洞石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项目公示
新兴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新兴县新城镇欣达雨洞石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项目公示
事项名称 | 新兴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新兴县新城镇欣达雨洞石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项目公示 | ||
申报单位 | 新 (略) (略) | 建设单位 | 新 (略) (略) |
建设地点 | (略) 新兴县新城镇雨洞 | 建设年限 | 43个月 |
总投资 | *.*元 | 资金来源 | 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由县财政统筹解决。 |
建设规模 | 修复性开挖及坡面治理:开挖方量*吨,清坡19.*平方米,草花混合喷播12.*平方米, (略) 6403平方米,锚杆加固5900米,平台覆土 5.*立方米,排水沟、截水沟约2828米,导流槽234米,消能池7个等;生态修复绿化:砾石场地5675平方米,中央生态舞台650平方米,遗址改造1组,石刻7组,观赏坐凳400米,绿化4.*平方米;道路工程:上山车道6000平方米,停车场2200平方米,场地内游步道2910平方米,金台山衔接游步道5400平方米,场 (略) 1.*平方米、 (略) 5950平方米;完善电气、给排水等工程。 | ||
审批部门 | 新兴县发展和改革局 | 联系电话 | 0766-* |
电子邮件 | *@*63.com | 邮件编码 | * |
邮政地址 | (略) 新兴县新城 (略) 25号,新兴县发展和改革局二楼综合规划股 |
本公示的期限为2024年6月6日至2024年6月13日(5个工作日)。公民、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在公示期限届满后五个工作日内,对本行政审批事项直接涉及自身重大利益或者自身与申请人重大利益的,可依法向我局书面陈述、申辩、申请听证;对本行政审批事项内容有其他意见建议的,也可向我局提出。(以上应填写《项目公示意见反馈表》并按上表提供的联系方式提交)。
事项名称 | 新兴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新兴县新城镇欣达雨洞石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项目公示 | ||
申报单位 | 新 (略) (略) | 建设单位 | 新 (略) (略) |
建设地点 | (略) 新兴县新城镇雨洞 | 建设年限 | 43个月 |
总投资 | *.*元 | 资金来源 | 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由县财政统筹解决。 |
建设规模 | 修复性开挖及坡面治理:开挖方量*吨,清坡19.*平方米,草花混合喷播12.*平方米, (略) 6403平方米,锚杆加固5900米,平台覆土 5.*立方米,排水沟、截水沟约2828米,导流槽234米,消能池7个等;生态修复绿化:砾石场地5675平方米,中央生态舞台650平方米,遗址改造1组,石刻7组,观赏坐凳400米,绿化4.*平方米;道路工程:上山车道6000平方米,停车场2200平方米,场地内游步道2910平方米,金台山衔接游步道5400平方米,场 (略) 1.*平方米、 (略) 5950平方米;完善电气、给排水等工程。 | ||
审批部门 | 新兴县发展和改革局 | 联系电话 | 0766-* |
电子邮件 | *@*63.com | 邮件编码 | * |
邮政地址 | (略) 新兴县新城 (略) 25号,新兴县发展和改革局二楼综合规划股 |
本公示的期限为2024年6月6日至2024年6月13日(5个工作日)。公民、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在公示期限届满后五个工作日内,对本行政审批事项直接涉及自身重大利益或者自身与申请人重大利益的,可依法向我局书面陈述、申辩、申请听证;对本行政审批事项内容有其他意见建议的,也可向我局提出。(以上应填写《项目公示意见反馈表》并按上表提供的联系方式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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