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矿内蒙能源综合服务分公司恒坤LNG厂分布式光伏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
新矿内蒙能源综合服务分公司恒坤LNG厂分布式光伏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操作规程(试行)》内稳发[2016]1号文件文件要求,现将本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进行公告并征求公众意见: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新矿内 (略) 恒坤LNG厂4.7253MW分布式光伏项目
2、拟建地点: (略) 鄂托克前旗上海庙镇八一村
3、建设单位:新矿内 (略) (略)
4、项目内容与规模:
建设容量为4.7253MW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项目总占地约120亩, (略) 和其他配套设施;项目采用“全额自发自用”模式,所发电量通过10kv专线送至内蒙能源恒坤化工LNG厂变电站, (略) 返送电。
5、项目投资及建设周期
本项目总投资*元。
建设周期:2024年3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二、本项目可能产生的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
1、项目立项审批合法性及合理性、可行性、可控性风险;
2、占地补偿、规划选址的风险;
3、项目建设运营期拖欠农民工工资、流动人口管理与社会治安、资金筹措、对周边交通和企业居民的影响风险;
4、项目破坏环境的风险、水土保持等因素。
三、本项目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的风险防范与化解措施
1、建议项目建设单位严格按照审批流程,开展相关立项、审批工作;
2、切实做好征地补偿工作,确保群众的合法权利不受侵害,做到不扰民;
3、在工程实施过中,要加强单位内部管理、施工队*管理、施工组织;
4、加强项目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保证建设资金的落实和到位;
5、严格监管施工单位进行文明施工,减少扰民,加强环境保护等;
6、制定应急预案,做好社会稳定风险风险预警防范的动态管理等。
四、意见建议反馈渠道、方式、期限
如您对本项目的实施有什么建议和意见自公示之日起十五日内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向建设单位反馈。
建设(责任)单位:新矿内 (略) (略)
联系人: 刘常青 电话:*
地址:鄂托克前旗上海庙镇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操作规程(试行)》内稳发[2016]1号文件文件要求,现将本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进行公告并征求公众意见: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新矿内 (略) 恒坤LNG厂4.7253MW分布式光伏项目
2、拟建地点: (略) 鄂托克前旗上海庙镇八一村
3、建设单位:新矿内 (略) (略)
4、项目内容与规模:
建设容量为4.7253MW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项目总占地约120亩, (略) 和其他配套设施;项目采用“全额自发自用”模式,所发电量通过10kv专线送至内蒙能源恒坤化工LNG厂变电站, (略) 返送电。
5、项目投资及建设周期
本项目总投资*元。
建设周期:2024年3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二、本项目可能产生的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
1、项目立项审批合法性及合理性、可行性、可控性风险;
2、占地补偿、规划选址的风险;
3、项目建设运营期拖欠农民工工资、流动人口管理与社会治安、资金筹措、对周边交通和企业居民的影响风险;
4、项目破坏环境的风险、水土保持等因素。
三、本项目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的风险防范与化解措施
1、建议项目建设单位严格按照审批流程,开展相关立项、审批工作;
2、切实做好征地补偿工作,确保群众的合法权利不受侵害,做到不扰民;
3、在工程实施过中,要加强单位内部管理、施工队*管理、施工组织;
4、加强项目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保证建设资金的落实和到位;
5、严格监管施工单位进行文明施工,减少扰民,加强环境保护等;
6、制定应急预案,做好社会稳定风险风险预警防范的动态管理等。
四、意见建议反馈渠道、方式、期限
如您对本项目的实施有什么建议和意见自公示之日起十五日内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向建设单位反馈。
建设(责任)单位:新矿内 (略) (略)
联系人: 刘常青 电话:*
地址:鄂托克前旗上海庙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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