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海狸生物医学工程有限公司纳米磁珠实验室扩建项目重新报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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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海狸生物医学工程有限公司纳米磁珠实验室扩建项目重新报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关于规范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等有关规定,建设单位于2023年12月承担本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验收单位于2024年5月组织验收组踏勘了建设项目现场,对验收调查报告进行了审查,提出了验收意见。为更好地做好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现对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及验收意见进行公示。

一、项目简介

苏州海狸 (略) 成立于2011年10月20日,公司注册地址为中国(苏州)自由贸易试验区苏州片区苏州工业园区金鸡湖大道99号苏州纳米城东北区36栋。苏州海狸 (略) 以纳米磁珠技术和生物材料表面技术为核心,通过试剂开发和设备技术整合,面向生物科研、体外诊断和基因检测领域,提供科研和工业级别的纳米磁珠原料、蛋白偶联磁珠中间体、免疫磁珠、核酸提取试剂盒、辅助生物耗材及配套自动化设备等系列产品。

纳米磁性材料是目前体外诊断产品(IVD)的核心原料,在生物大分子分离中具有快速高效且容易自动化的优点。微纳米磁性材料在核酸提取、蛋白质分离、核酸测序建库、细胞分选、探针捕获、医学成像造影、化学发光检测等方面具有重要应用。作为重要的基础原材料,磁性材料最核心的技术在于无机纳米颗粒-表面修饰用有机材料及高分子材料之复合体系的构造,其制备流程工艺复杂、性能指标要求高。另一方面,磁性微纳米材料应用方向多样,市场要求既要有高标准的原料,又要有足够丰富的整体解决方案。目前,核酸提取磁性纳米材料因技术壁垒相对较低,国产品牌还能在行业中占有一席之地,而技术壁垒较高的化学发光检测用链霉亲和素磁性微球,细胞分选与活化用磁性微球等几乎都被进口品牌垄断。

公司的《苏州海狸 (略) 纳米磁珠实验室扩建项目》于2022年8月取得苏州工业园区生态环境局的承诺制批复(项目编号:C*),在项目建设工程准备过程中,项目性质由研发变为研发生产;项目设备、原辅材料等增加量超过30%,属于重大变动,故进行重新报批。

(略) 场需求,苏州海狸 (略) 拟投资*元于苏州工业 (略) 25号东景工业坊61幢现有厂房建设《苏州海狸 (略) 纳米磁珠实验室扩建项目(重新报批)》,项目建设完成后进行基础磁珠、二氧化硅磁珠和琼脂糖磁珠的研发和生产,年生产2000kg基础磁珠、2000kg二氧化硅磁珠和2000L琼脂糖磁珠。

本项目环评及审批过程:苏州海狸 (略) 于2023年2 (略) 宏宇 (略) 编制了《苏州海狸 (略) 纳米磁珠实验室扩建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23年2月21日取得了苏州工业园区生态环境局环保审批意见,审批文号:H*。本项目主体工程与环保设施于2023年11月开工建设,2023年12月竣工建成并进行调试。本项目于2023年11月17日取得排污登记,登记编号:**X。

验收工作的开展:2023年12月苏州海狸 (略) 委托我公司对其建成运行“苏州海狸 (略) 纳米磁珠实验室扩建项目(重新报批)”进行验收监测, (略) 于2024年1月15日-1月16日进行了现场监测和环境管理检查,根据监测分析结果和现场检查情况编制该项目验收监测报告表。

二、环保设施(措施)执行情况

1、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排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纯水制备浓水、灭菌锅冷却废水,生活污水、纯水制备浓水、灭菌锅 (略) (略) 排入园区第二污水处理厂,经处理后尾水排入吴淞江。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研发及生产均在通风房内进行,废气由通风房负压密闭收集,收集效率90%,收集后通过6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m高1-4#排气筒排放,未收集到的非*烷总烃在车间内作无组织排放。

3、噪声防治措施

本项目噪声主要为废气处理设施、玻璃搅拌器、离心机等设备运转产生的噪声,噪声源强约为65-75dB(A),经采取基础减震、利用墙壁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后可达标排放。

4、固废防治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为实验废液、清洗废液、废实验用品、废活性炭、废包装容器、废滤材、废包装材料和生活垃圾。其中,实验废液、清洗废液、废实验用品、废活性炭、废包装容器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废滤材、废包装材料和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负责清运。

三、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及检查结果

(1)废气监测结果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非*烷总烃有组织符合《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2标准;无组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 标准;厂区内无组织排放的VOCs(非*烷总烃)符合《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附录C表 C.1标准。

(2)废水监测结果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总排口废水中pH值、COD、SS排放浓度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三级标准,氨氮、总磷、总氮排放浓度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2015)表1中B等级标准要求。

(3)噪声监测结果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厂界昼间噪声监测可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008)中的3类标准。

(4)固体废弃物现场检测结果:

本项目一般工业固废外售处理,危险废物 (略) 华瑞危险 (略) 处置,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理。项目固废去向明确,零排放,不会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四、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苏州海狸 (略)

建设地点:苏州工业 (略) 25号东景工业坊61幢

联系人:周峰

联系电话:*

邮编:*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请公众提供个人准确信息主要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家庭住址及联系电话;

(2)根据您掌握的情况,认为该项目运营对环境质量造成的危害/影响方面及程度;

(3)您是否知道/了解在该地区建设该项目;

(4)您认为该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危害/影响程度;

(5)您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6)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并简要说明原因。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供意见:

(1)通过Email方式

(2)直接打电话的方式

(3)写信的方式

七、公示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提出宝贵意见。

公示期:2024年5月20日——6月17日

注:验收调查报告见附件

苏州海狸 (略)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公示稿.pdf

海狸生物验收意见+签到表.pdf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关于规范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等有关规定,建设单位于2023年12月承担本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验收单位于2024年5月组织验收组踏勘了建设项目现场,对验收调查报告进行了审查,提出了验收意见。为更好地做好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现对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及验收意见进行公示。

一、项目简介

苏州海狸 (略) 成立于2011年10月20日,公司注册地址为中国(苏州)自由贸易试验区苏州片区苏州工业园区金鸡湖大道99号苏州纳米城东北区36栋。苏州海狸 (略) 以纳米磁珠技术和生物材料表面技术为核心,通过试剂开发和设备技术整合,面向生物科研、体外诊断和基因检测领域,提供科研和工业级别的纳米磁珠原料、蛋白偶联磁珠中间体、免疫磁珠、核酸提取试剂盒、辅助生物耗材及配套自动化设备等系列产品。

纳米磁性材料是目前体外诊断产品(IVD)的核心原料,在生物大分子分离中具有快速高效且容易自动化的优点。微纳米磁性材料在核酸提取、蛋白质分离、核酸测序建库、细胞分选、探针捕获、医学成像造影、化学发光检测等方面具有重要应用。作为重要的基础原材料,磁性材料最核心的技术在于无机纳米颗粒-表面修饰用有机材料及高分子材料之复合体系的构造,其制备流程工艺复杂、性能指标要求高。另一方面,磁性微纳米材料应用方向多样,市场要求既要有高标准的原料,又要有足够丰富的整体解决方案。目前,核酸提取磁性纳米材料因技术壁垒相对较低,国产品牌还能在行业中占有一席之地,而技术壁垒较高的化学发光检测用链霉亲和素磁性微球,细胞分选与活化用磁性微球等几乎都被进口品牌垄断。

公司的《苏州海狸 (略) 纳米磁珠实验室扩建项目》于2022年8月取得苏州工业园区生态环境局的承诺制批复(项目编号:C*),在项目建设工程准备过程中,项目性质由研发变为研发生产;项目设备、原辅材料等增加量超过30%,属于重大变动,故进行重新报批。

(略) 场需求,苏州海狸 (略) 拟投资*元于苏州工业 (略) 25号东景工业坊61幢现有厂房建设《苏州海狸 (略) 纳米磁珠实验室扩建项目(重新报批)》,项目建设完成后进行基础磁珠、二氧化硅磁珠和琼脂糖磁珠的研发和生产,年生产2000kg基础磁珠、2000kg二氧化硅磁珠和2000L琼脂糖磁珠。

本项目环评及审批过程:苏州海狸 (略) 于2023年2 (略) 宏宇 (略) 编制了《苏州海狸 (略) 纳米磁珠实验室扩建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23年2月21日取得了苏州工业园区生态环境局环保审批意见,审批文号:H*。本项目主体工程与环保设施于2023年11月开工建设,2023年12月竣工建成并进行调试。本项目于2023年11月17日取得排污登记,登记编号:**X。

验收工作的开展:2023年12月苏州海狸 (略) 委托我公司对其建成运行“苏州海狸 (略) 纳米磁珠实验室扩建项目(重新报批)”进行验收监测, (略) 于2024年1月15日-1月16日进行了现场监测和环境管理检查,根据监测分析结果和现场检查情况编制该项目验收监测报告表。

二、环保设施(措施)执行情况

1、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排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纯水制备浓水、灭菌锅冷却废水,生活污水、纯水制备浓水、灭菌锅 (略) (略) 排入园区第二污水处理厂,经处理后尾水排入吴淞江。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研发及生产均在通风房内进行,废气由通风房负压密闭收集,收集效率90%,收集后通过6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m高1-4#排气筒排放,未收集到的非*烷总烃在车间内作无组织排放。

3、噪声防治措施

本项目噪声主要为废气处理设施、玻璃搅拌器、离心机等设备运转产生的噪声,噪声源强约为65-75dB(A),经采取基础减震、利用墙壁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后可达标排放。

4、固废防治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为实验废液、清洗废液、废实验用品、废活性炭、废包装容器、废滤材、废包装材料和生活垃圾。其中,实验废液、清洗废液、废实验用品、废活性炭、废包装容器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废滤材、废包装材料和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负责清运。

三、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及检查结果

(1)废气监测结果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非*烷总烃有组织符合《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2标准;无组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 标准;厂区内无组织排放的VOCs(非*烷总烃)符合《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附录C表 C.1标准。

(2)废水监测结果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总排口废水中pH值、COD、SS排放浓度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三级标准,氨氮、总磷、总氮排放浓度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2015)表1中B等级标准要求。

(3)噪声监测结果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厂界昼间噪声监测可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008)中的3类标准。

(4)固体废弃物现场检测结果:

本项目一般工业固废外售处理,危险废物 (略) 华瑞危险 (略) 处置,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理。项目固废去向明确,零排放,不会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四、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苏州海狸 (略)

建设地点:苏州工业 (略) 25号东景工业坊61幢

联系人:周峰

联系电话:*

邮编:*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请公众提供个人准确信息主要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家庭住址及联系电话;

(2)根据您掌握的情况,认为该项目运营对环境质量造成的危害/影响方面及程度;

(3)您是否知道/了解在该地区建设该项目;

(4)您认为该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危害/影响程度;

(5)您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6)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并简要说明原因。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供意见:

(1)通过Email方式

(2)直接打电话的方式

(3)写信的方式

七、公示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提出宝贵意见。

公示期:2024年5月20日——6月17日

注:验收调查报告见附件

苏州海狸 (略)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公示稿.pdf

海狸生物验收意见+签到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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