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生态环境局拟对绍兴市高峰印染有限公司年产16000万米高档印染面料技改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绍兴市生态环境局拟对绍兴市高峰印染有限公司年产16000万米高档印染面料技改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略) (略) 年产*万米高档印染面料技改项目 | (略) 柯桥区马鞍 (略) 2659号 | (略) (略) | 项目淘 (略) 印花机、平网印花机、数码喷墨印花机及相关设备合计23台(套)的基础上,新增染色机、烘干机及相关设备合计55台(套)。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万米高档印染面料的生产能力。 | 项目环评申报时提交了环评公众参与情况说明书面材料,按此材料,环评期 (略) 站、周边相关单位信息公告栏等处开展了公示;许可受理前, (略) 站进行了环评全本公开。 | 企业承诺按环评要求落实相关环保措施 | 废水:做好厂区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分类收集、分质处理措施。间接冷却水和蒸汽冷凝水经收集后全部回用于印染生产。污水经厂内预处理达《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中的间接排放标准及修改单(公告2015年第19号、公告2015年第41号)中标准要求后进入绍兴水处理发展有 限公司进一步处理;最后由绍 (略) 集中处理达标后外排。部分废水再经中水回用处理装置处理达回用水要求后回用于印染生产。 废气:定型、拉幅烘干、烘干废气采用“水喷淋+间接冷却+静电”处理装置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染料称料间废气经“次氯酸钠氧化+碱液喷淋”处理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排气筒排放;烧毛废气经“水喷淋” 废气处理装置达标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纤维尘经收集后经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排放。污水站废气收集后经 “次氯酸钠氧化+碱液喷淋”废气处理装置处理后排放。 固废:项目危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污泥委托浙江 (略) 、浙江浙能滨海环保能源 有限公司处置。废品布、绒毛尘、废普通包装材料、废膜等一般固废分类收集贮存,及时出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袋装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集中处置。 噪声:采取措施后达标排放。 |
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6月6日至2024年6月14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行政服务审批窗口
联系电话:0575-*、* 传真:0575-*
通讯地址: (略) 越城 (略) 178 (略) 政务 (略) 生态环境局行政服务审批窗口
邮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略) (略) 年产*万米高档印染面料技改项目 | (略) 柯桥区马鞍 (略) 2659号 | (略) (略) | 项目淘 (略) 印花机、平网印花机、数码喷墨印花机及相关设备合计23台(套)的基础上,新增染色机、烘干机及相关设备合计55台(套)。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万米高档印染面料的生产能力。 | 项目环评申报时提交了环评公众参与情况说明书面材料,按此材料,环评期 (略) 站、周边相关单位信息公告栏等处开展了公示;许可受理前, (略) 站进行了环评全本公开。 | 企业承诺按环评要求落实相关环保措施 | 废水:做好厂区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分类收集、分质处理措施。间接冷却水和蒸汽冷凝水经收集后全部回用于印染生产。污水经厂内预处理达《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中的间接排放标准及修改单(公告2015年第19号、公告2015年第41号)中标准要求后进入绍兴水处理发展有 限公司进一步处理;最后由绍 (略) 集中处理达标后外排。部分废水再经中水回用处理装置处理达回用水要求后回用于印染生产。 废气:定型、拉幅烘干、烘干废气采用“水喷淋+间接冷却+静电”处理装置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染料称料间废气经“次氯酸钠氧化+碱液喷淋”处理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排气筒排放;烧毛废气经“水喷淋” 废气处理装置达标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纤维尘经收集后经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排放。污水站废气收集后经 “次氯酸钠氧化+碱液喷淋”废气处理装置处理后排放。 固废:项目危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污泥委托浙江 (略) 、浙江浙能滨海环保能源 有限公司处置。废品布、绒毛尘、废普通包装材料、废膜等一般固废分类收集贮存,及时出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袋装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集中处置。 噪声:采取措施后达标排放。 |
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6月6日至2024年6月14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行政服务审批窗口
联系电话:0575-*、* 传真:0575-*
通讯地址: (略) 越城 (略) 178 (略) 政务 (略) 生态环境局行政服务审批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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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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