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市富锦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5月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辐射项目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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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市富锦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5月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辐射项目除...

一、2024年5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发文日期

1

黑龙江 (略) (略) 建设项目

佳富环建审〔2024〕08号

2024/5/13

2

(略) 远升谷物种植专业合作社建设项目

佳富环建审〔2024〕09号

2024/5/22

3

叶黄素制剂产品产业化项目(重新报批)

佳富环建审〔2024〕10号

2024/5/23

4

(略) (略) 日加工5000吨糯稻生产线项目

佳富环建审〔2024〕11号

2024/5/23

二、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届满。

三、通讯地址

(略) 锦绣大街西段, (略) 富锦生态环境局审批科

四、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五、联系方式

电话:0454-*


一、2024年5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发文日期

1

黑龙江 (略) (略) 建设项目

佳富环建审〔2024〕08号

2024/5/13

2

(略) 远升谷物种植专业合作社建设项目

佳富环建审〔2024〕09号

2024/5/22

3

叶黄素制剂产品产业化项目(重新报批)

佳富环建审〔2024〕10号

2024/5/23

4

(略) (略) 日加工5000吨糯稻生产线项目

佳富环建审〔2024〕11号

2024/5/23

二、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届满。

三、通讯地址

(略) 锦绣大街西段, (略) 富锦生态环境局审批科

四、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五、联系方式

电话:0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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