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经费使用情况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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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经费使用情况公示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

项目主要内容:

1. “福彩圆梦·孤儿助学”项目是资助我区孤儿,帮助符合条件的受助孤儿顺利完成高等教育学业,降低家庭经济负担。2023年9月前资助对象8人,9月后资助对象12人(本项目是跨年度项目),合计资助金额*元。

2. “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年满18周岁后助学工作”项目资助对象范围是被认定为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身份,年满18周岁后在校的普通高中学生,以及全日制在校的中职(含技工,下同)学生、本专科(含高职,下同)学生和硕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为孤儿年满18周岁后,在校的普通高中学生,按照每人每学年3000元的标准给予资助,助学资金由省级福彩公益金 统筹安排;全日制在校的中职学生、本专科学生和硕士研究生, 按照民政部办公厅《“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实施暂行办法》执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年满18周岁,在校的普通高中、全日制中职学生,按照每人每学年3000元的标准给予资助;全日制在校的本专科学生和硕士研究生,按照每人每学年6000元的标准给予资助,助学资金由省级福彩公益金统筹安排,资助时限为孤儿入学就读期间。2023年资助年满18周岁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2人,合计资助金额0. *元。

项目周期:2023年1月至2023年12月

资金额度:年初预算下达省级福彩公益金*元,中央福彩公益金7.*元,年末执行已支付预算中央福彩公益金*元(使用往年结余资金),已支付省级福彩公益金0.*元。

项目负责人:舒涵

联系方式:0825-*

项目完成情况:已完成

接受督查情况:2023年项目已全部完成。各级民政部门通过材料核实、家庭巡防、数据对比等多种方式对项目实施情况开展检查评估,确保项目实施效果,提高助学精准性。

二、项目效果

2023年“福彩圆梦·孤儿助学”项目,2023年9月前资助符合资助对象8人,9月后资助对象12人(本项目是跨年度项目),合计资助金额*元。

2023年“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年满18周岁后助学工作”项目,2023年资助年满18周岁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2人,合计资助金额0.*元。

受助对象资料通过乡镇(街道)收集、以区民政局复核,及时将符合条件的资助对象助学金通过“一卡通”打卡方式直接发放。经抽查,被抽查受助学生均顺利入学。

三、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1.四川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民政厅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和《四川省民政厅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信息公开办法》的通知 (川民发{2021}102号)

2.《四川省民政厅办公室关于做好“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工作的通知》 ( 厅办{2019}35号)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

项目主要内容:

1. “福彩圆梦·孤儿助学”项目是资助我区孤儿,帮助符合条件的受助孤儿顺利完成高等教育学业,降低家庭经济负担。2023年9月前资助对象8人,9月后资助对象12人(本项目是跨年度项目),合计资助金额*元。

2. “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年满18周岁后助学工作”项目资助对象范围是被认定为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身份,年满18周岁后在校的普通高中学生,以及全日制在校的中职(含技工,下同)学生、本专科(含高职,下同)学生和硕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为孤儿年满18周岁后,在校的普通高中学生,按照每人每学年3000元的标准给予资助,助学资金由省级福彩公益金 统筹安排;全日制在校的中职学生、本专科学生和硕士研究生, 按照民政部办公厅《“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实施暂行办法》执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年满18周岁,在校的普通高中、全日制中职学生,按照每人每学年3000元的标准给予资助;全日制在校的本专科学生和硕士研究生,按照每人每学年6000元的标准给予资助,助学资金由省级福彩公益金统筹安排,资助时限为孤儿入学就读期间。2023年资助年满18周岁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2人,合计资助金额0. *元。

项目周期:2023年1月至2023年12月

资金额度:年初预算下达省级福彩公益金*元,中央福彩公益金7.*元,年末执行已支付预算中央福彩公益金*元(使用往年结余资金),已支付省级福彩公益金0.*元。

项目负责人:舒涵

联系方式:0825-*

项目完成情况:已完成

接受督查情况:2023年项目已全部完成。各级民政部门通过材料核实、家庭巡防、数据对比等多种方式对项目实施情况开展检查评估,确保项目实施效果,提高助学精准性。

二、项目效果

2023年“福彩圆梦·孤儿助学”项目,2023年9月前资助符合资助对象8人,9月后资助对象12人(本项目是跨年度项目),合计资助金额*元。

2023年“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年满18周岁后助学工作”项目,2023年资助年满18周岁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2人,合计资助金额0.*元。

受助对象资料通过乡镇(街道)收集、以区民政局复核,及时将符合条件的资助对象助学金通过“一卡通”打卡方式直接发放。经抽查,被抽查受助学生均顺利入学。

三、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1.四川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民政厅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和《四川省民政厅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信息公开办法》的通知 (川民发{2021}102号)

2.《四川省民政厅办公室关于做好“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工作的通知》 ( 厅办{2019}3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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