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升恒臻品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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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升恒臻品科技有限公司

受理号(号) *
项目名称 东莞市升恒臻品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略) 沙田镇沙田大道213号1栋103室
建设单位 东莞市升恒臻品科技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广东 (略)
项目概况 东莞市升恒臻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位于 (略) 沙田镇沙田大道213号1栋103室(经营场所与营业执照住所为同一地址),厂区中心坐标为北纬22°52"13.951",东经113°37"11.956",项目总投资*元,占地面积860m2,建筑面积980m2,主要从事铜配件、锌合金铸件的加工生产及销售,预计生产铜配件42吨/年,锌合金铸件84吨/年。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废气:熔化、压铸、抛光工序经过水喷淋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浓度可达到《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20)表 1 金属熔炼(化)电弧炉、感应电炉、精炼炉等其它熔炼(化)炉;保温炉d 、浇注、其他生产工序或设备、设施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的较严值。未被收集的颗粒物以无组织形式排放,通过加强车间机械通风措施,颗粒物厂界浓度可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项目机加工加工量小,故机加工加工产生的颗粒物以无组织形式排放,通过加强车间机械通风措施,厂界浓度可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的要求。废水:压铸工序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定期补充损耗量;水喷淋用水捞渣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定期补充损耗量;脱模剂用水在生产过程中全部受热蒸发,不会产生废水;盐雾抽样测试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2015)B等级标准中较严值 (略) (略) , (略) 沙田福禄沙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不会对周围地表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噪声:项目厂界噪声贡献值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昼间限值,即项目营运对项目周边声环境影响很小。固废:项目锌合金边角料及碎屑、金属边角料及碎屑、锌灰渣、水喷淋沉 (略) 回收处理;项目废脱模剂桶、含油金属屑、废切削油、废切削油桶、废空压机油、废空压机油桶经收集后交有危废处理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1、严格遵守环保法律法规,全面落实各项环保措施,落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三同时”制度,承诺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以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2、作好防范措施,防治噪声扰民,一旦出现相关投诉,项目应立即停止生产并协调处理相关投诉,采取有效措施 3、项目产生的固废不得在小区内乱丢乱弃,应安相关规定分类收集、贮运。
公示时间 2024-06-06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沙田分局
联系电话 0769-*
通讯地址 (略) 沙田镇东莞港服务大楼908室
初步审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见附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批准的审批意见。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附件
备注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受理号(号) *
项目名称 东莞市升恒臻品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略) 沙田镇沙田大道213号1栋103室
建设单位 东莞市升恒臻品科技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广东 (略)
项目概况 东莞市升恒臻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位于 (略) 沙田镇沙田大道213号1栋103室(经营场所与营业执照住所为同一地址),厂区中心坐标为北纬22°52"13.951",东经113°37"11.956",项目总投资*元,占地面积860m2,建筑面积980m2,主要从事铜配件、锌合金铸件的加工生产及销售,预计生产铜配件42吨/年,锌合金铸件84吨/年。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废气:熔化、压铸、抛光工序经过水喷淋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浓度可达到《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20)表 1 金属熔炼(化)电弧炉、感应电炉、精炼炉等其它熔炼(化)炉;保温炉d 、浇注、其他生产工序或设备、设施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的较严值。未被收集的颗粒物以无组织形式排放,通过加强车间机械通风措施,颗粒物厂界浓度可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项目机加工加工量小,故机加工加工产生的颗粒物以无组织形式排放,通过加强车间机械通风措施,厂界浓度可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的要求。废水:压铸工序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定期补充损耗量;水喷淋用水捞渣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定期补充损耗量;脱模剂用水在生产过程中全部受热蒸发,不会产生废水;盐雾抽样测试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2015)B等级标准中较严值 (略) (略) , (略) 沙田福禄沙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不会对周围地表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噪声:项目厂界噪声贡献值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昼间限值,即项目营运对项目周边声环境影响很小。固废:项目锌合金边角料及碎屑、金属边角料及碎屑、锌灰渣、水喷淋沉 (略) 回收处理;项目废脱模剂桶、含油金属屑、废切削油、废切削油桶、废空压机油、废空压机油桶经收集后交有危废处理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1、严格遵守环保法律法规,全面落实各项环保措施,落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三同时”制度,承诺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以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2、作好防范措施,防治噪声扰民,一旦出现相关投诉,项目应立即停止生产并协调处理相关投诉,采取有效措施 3、项目产生的固废不得在小区内乱丢乱弃,应安相关规定分类收集、贮运。
公示时间 2024-06-06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沙田分局
联系电话 0769-*
通讯地址 (略) 沙田镇东莞港服务大楼908室
初步审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见附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批准的审批意见。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附件
备注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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