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乡县和康医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东乡县和康医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东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4年6月3日至2024年6月7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临夏州生态环境局东乡分局,邮编:*
联系电话:0930-*
传 真:093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东 (略) 建设项目 |
建设单位 | 东 (略) |
建设地点 | 东乡县那勒寺镇 |
环评机构 | 甘肃 (略) |
项目概况 | 东 (略) 建设项目建设地点位于东乡县那勒寺镇,本项目占地面积1175m2,租赁东乡县那勒寺镇临街商铺进行简单装 (略) 的建设。地理坐标:(东经: 103 度 28 分 38.824 秒,北纬: 35 度 33 分 3.302 秒),本工程由主体工程(主体楼)、公用工程(供电、供水、供热、排水)、环保工程(废水治理、废气治理、噪声治理、固废治理、医疗废物暂存点)组成,医院设有中医科、内科、妇科、预防保健科、医学检验、医学影像。住院部床位共30张,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29.*元,占总投资的9.93%。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项目运营期间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医疗废气、煎药废气、污水处理设施废气。对产生的医疗废气和煎药废气应加强消毒和通风措施;污水处理设施应选用密闭性较好的设备,并加强设备的日常保养与维护。 (二)运营期间产生的污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医疗废水。产生的医疗废水和生活污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收集沉淀+A/O处理+消毒工艺)处理,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排放标准》(*)预处理标准,前期拉运至东乡县城区污水处理厂,待东乡县果园镇污水处理厂建成运营后, (略) 排放至东乡县果园镇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三)优化产噪设备布局,选择低噪声施工设备,并加强设备的保养与维护。 (四)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清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规范设置危废暂存间,并做好防渗措施,产生的危废集中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统一处理。 (五)要高度重视安全工作,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要求,落实各项应急措施及设施,有效防范环境风险。 二、项目建设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应按《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及时完成环境保护竣工验收,验收结果报临夏州生态环境局东乡分局。 三、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如项目建设内容、性质、规模、防治污染及防止生态破坏措施发生重大改变,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必须重新报批。 四、请东乡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按相关职责开展相关监管工作,履行属地监管职责,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监管工作机制的意见》(环执法〔2021〕70号)要求, 加强对该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自主验收监管。你单位必须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的日常监督查。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与环评 (略) 上公示信息,关注项目建设的单位和人群代表的意见。我局受理公告期间暂未收到公众意见。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东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4年6月3日至2024年6月7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临夏州生态环境局东乡分局,邮编:*
联系电话:0930-*
传 真:093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东 (略) 建设项目 |
建设单位 | 东 (略) |
建设地点 | 东乡县那勒寺镇 |
环评机构 | 甘肃 (略) |
项目概况 | 东 (略) 建设项目建设地点位于东乡县那勒寺镇,本项目占地面积1175m2,租赁东乡县那勒寺镇临街商铺进行简单装 (略) 的建设。地理坐标:(东经: 103 度 28 分 38.824 秒,北纬: 35 度 33 分 3.302 秒),本工程由主体工程(主体楼)、公用工程(供电、供水、供热、排水)、环保工程(废水治理、废气治理、噪声治理、固废治理、医疗废物暂存点)组成,医院设有中医科、内科、妇科、预防保健科、医学检验、医学影像。住院部床位共30张,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29.*元,占总投资的9.93%。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项目运营期间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医疗废气、煎药废气、污水处理设施废气。对产生的医疗废气和煎药废气应加强消毒和通风措施;污水处理设施应选用密闭性较好的设备,并加强设备的日常保养与维护。 (二)运营期间产生的污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医疗废水。产生的医疗废水和生活污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收集沉淀+A/O处理+消毒工艺)处理,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排放标准》(*)预处理标准,前期拉运至东乡县城区污水处理厂,待东乡县果园镇污水处理厂建成运营后, (略) 排放至东乡县果园镇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三)优化产噪设备布局,选择低噪声施工设备,并加强设备的保养与维护。 (四)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清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规范设置危废暂存间,并做好防渗措施,产生的危废集中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统一处理。 (五)要高度重视安全工作,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要求,落实各项应急措施及设施,有效防范环境风险。 二、项目建设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应按《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及时完成环境保护竣工验收,验收结果报临夏州生态环境局东乡分局。 三、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如项目建设内容、性质、规模、防治污染及防止生态破坏措施发生重大改变,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必须重新报批。 四、请东乡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按相关职责开展相关监管工作,履行属地监管职责,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监管工作机制的意见》(环执法〔2021〕70号)要求, 加强对该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自主验收监管。你单位必须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的日常监督查。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与环评 (略) 上公示信息,关注项目建设的单位和人群代表的意见。我局受理公告期间暂未收到公众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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