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新区生态环境局关于拟作出对兰州新区专精特新化工产业园中试孵化基地公共服务平台项目等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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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新区生态环境局关于拟作出对兰州新区专精特新化工产业园中试孵化基地公共服务平台项目等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兰州新区专精特新化工产业园中试孵化基地公共服务平台项目、兰州东金硅氧新材料微硅粉制水玻璃中试项目、兰州名匠门窗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现将建设项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兰州新区专精特新化工产业园中试孵化基地公共服务平台项目

兰州新区化工园区。东侧为经三十七路,南侧为纬五十路,西侧、北侧为拟建兰州新区专精特新化工产业中试基地项目

兰州新区石化 (略)

兰州洁华 (略)

项目主要建设标准研发中心用于为有研发需求的精细化工企业提供服务,由于项目入驻企业暂不能确定,具体工艺暂不能确定,依据兰州新区专精特新化工产业孵化基地已入驻项目,就高标准设计。

项目拟建综合楼1栋、研发中心2栋、辅助楼1栋、辅助用房1栋、门卫1栋及相关配套设施,本次环评阶段确定在研发中心2#楼3层、4层主要为兰州 (略) 提供服务,建设一座分析检测实验室,主要用于水质检测、环境空气和废气检测、土壤和固废检测、噪声检测、园区公共检测平台等功能。项目总投资1699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概算41万元,占总投资的0.24%。

施工期:废气:施工现场设全封闭围挡、并采用进行洒水抑尘,减少施工场地扬尘。噪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用低噪音设备、加强设备的维护和保养等,厂界噪声须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废水:主要是施工废水集中收集后用于泼洒抑尘,不外排。固废:主要是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其中建筑垃圾集中收集后能回收利用的尽量外售废品回收站,无法利用的收集后运往建筑垃圾填埋场;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运往兰州新

区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

运营期: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建筑措施,送排风设备采取消声、隔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

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的要求。废气:酸性废气经集气管道收集,通过碱性分子筛装置处理后通过设置在楼顶的排气筒(DA001)排放到大气中。有机废气经废气集气管道收集输送至活性炭吸附箱处理后通过设置在楼顶的(DA002)排气筒排放,排放浓度须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排放限值要求,无组织废气排放须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限值。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至园区污水管网。生产废水:实验室产生的废水收集排至平台废水收集池监测达标后排至园区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废水接管需达到化工园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要求。固废:实验室配套设置一座危废贮存点,危废贮存点内危废分区存放,暂存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处置。防渗:项目应按照自行监测相关规定及《报告表》要求,对危废暂存间进行防渗施工,在运营期对项目产生的废气、噪声等开展环境监测工作。

2

兰州东金硅氧新材料微硅粉制水玻璃中试项目

(略) 兰州新区化工园区西区

兰州东 (略)

甘肃 (略)

项目占地面积500m2,主要建设高品质水玻璃中试线1条,以及配套的储运工程。总投资500万元,环保投资38.6万元。

施工期:噪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用低噪音设备、加强设备的维护和保养等,厂界噪声须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废气:项目主要有施工扬尘、机械和汽车尾气等,设置围挡,防尘布苫盖,定期喷洒抑尘等措施。废水:主要有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施工废水经临时沉淀池处理后回用;生活污水经已设置环保厕所,定期清掏堆肥处理,洗漱用水用于泼洒降尘。固废:主要是建筑垃圾及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施工生产的建筑垃圾定时清运到指定垃圾场;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采取定点堆放,定期运送至垃圾场的方法进行统一处理。

运营期:噪声:采取有效的隔声、防震、减振措施控制噪声,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的要求。废气:反应釜产生的氢气和水蒸气通过反应釜顶排气筒排出,仅有微量原粉仓收尘器呼吸口粉尘和分级机收尘器呼吸口粉尘无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要求。废水:主要是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生产废水收集后全部回用于生产线,不外排。生活废水依托 (略) 生活办公区,本项目无生活污水。固废:主要为粗微硅粉和滤饼,收集后拉运至临近的 (略) 的加气块车间生产线。原粉仓及分级机上料产生的粉尘,由仓顶收尘器收集后,通入空气回用于原粉仓中,不外排。防渗:项目应按照自行监测相关规定及《报告书》要求,运营期采取分区防渗,并定期开展环境监测工作。

3

兰州名匠门窗生产项目

(略) 兰州新区战略性新兴孵化基地

兰州 (略)

甘肃绿 (略)

项目租赁兰州新区战略性新兴孵化基地现有9#、14#、20#车间,建筑面积4390m2,主要从事防火、防盗钢门、防火木门生产,项目建成后预计年生产防火门10000m2,其中钢制防火门5000m2、实木防火门5000m2。总投资1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10.5万元,占总投资比例为10.04%;

施工期:噪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用低噪音设备、加强设备的维护和保养等,厂界噪声须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废气:施工期项目对周围环境大气的影响主要是设备拉运扬尘、焊接、切割烟尘。均为无组织排放,按照相关要求采用洒水降尘,关闭门窗,施工作业人员佩戴口罩。废水:主要有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施工人员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依托孵化园区现有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化粪池),经化粪池处 (略) 污水管网,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固废:施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是建筑垃圾、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建筑垃圾首先应考虑废料的回收利用,对钢材、木材、废包装材料等下脚料可分类回收,交废品收购站。

运营期:噪声:必须采取有效的隔声、防震、减振措施控制噪声,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标准的要求。废气:本项目设两条线,钢制防火门生产线焊接烟尘设移动式除尘设施;喷粉+烘干废气设滤芯过滤+UV光解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实门防火门生产线下料、开槽、打卯各设集气罩,各配套一座袋式除尘其处理,最终经15m高排气筒排放。其中烘干热风炉废气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参照《 (略)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综合治理方案》进行管控,防火门等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排放标准;运行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要求;废水: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依托办公楼水冲厕所,生活污水经现有污水管道进入孵化园化粪池处理,处理后排入污水管网。生活污水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限值。固废:除尘器除尘灰定期清理属于一般固废,清理后不在项目区内暂存,直接送生活垃圾填埋场;金属边角料、木材边角料单独收集外售综合利用;废机油、废含油抹布、废UV灯管等危险固废;由专用容器收集后,依托孵化基地现有危废间暂存,定期交资质单位处置;拟建项目不建设单独的办公生活设施,依托企业厂区内现有的办公生活设施,项目新增加的员工产生的生活垃圾利用新增生活垃圾集中设施收集,定期委托环卫部门进行清理。危险废物的暂存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防渗:项目应按照自行监测相关规定及《报告表》要求,施工期进行分区防渗施工,在运营期对项目产生的废气、噪声等开展环境监测工作。

公示期: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兰州新区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联系人:张晓莉 联系电话:0931-* 邮箱:*@*63.com

通讯地址:兰州新区生态环境局 邮编:*


兰州新区生态环境局

**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兰州新区专精特新化工产业园中试孵化基地公共服务平台项目、兰州东金硅氧新材料微硅粉制水玻璃中试项目、兰州名匠门窗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现将建设项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兰州新区专精特新化工产业园中试孵化基地公共服务平台项目

兰州新区化工园区。东侧为经三十七路,南侧为纬五十路,西侧、北侧为拟建兰州新区专精特新化工产业中试基地项目

兰州新区石化 (略)

兰州洁华 (略)

项目主要建设标准研发中心用于为有研发需求的精细化工企业提供服务,由于项目入驻企业暂不能确定,具体工艺暂不能确定,依据兰州新区专精特新化工产业孵化基地已入驻项目,就高标准设计。

项目拟建综合楼1栋、研发中心2栋、辅助楼1栋、辅助用房1栋、门卫1栋及相关配套设施,本次环评阶段确定在研发中心2#楼3层、4层主要为兰州 (略) 提供服务,建设一座分析检测实验室,主要用于水质检测、环境空气和废气检测、土壤和固废检测、噪声检测、园区公共检测平台等功能。项目总投资1699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概算41万元,占总投资的0.24%。

施工期:废气:施工现场设全封闭围挡、并采用进行洒水抑尘,减少施工场地扬尘。噪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用低噪音设备、加强设备的维护和保养等,厂界噪声须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废水:主要是施工废水集中收集后用于泼洒抑尘,不外排。固废:主要是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其中建筑垃圾集中收集后能回收利用的尽量外售废品回收站,无法利用的收集后运往建筑垃圾填埋场;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运往兰州新

区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

运营期: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建筑措施,送排风设备采取消声、隔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

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的要求。废气:酸性废气经集气管道收集,通过碱性分子筛装置处理后通过设置在楼顶的排气筒(DA001)排放到大气中。有机废气经废气集气管道收集输送至活性炭吸附箱处理后通过设置在楼顶的(DA002)排气筒排放,排放浓度须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排放限值要求,无组织废气排放须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限值。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至园区污水管网。生产废水:实验室产生的废水收集排至平台废水收集池监测达标后排至园区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废水接管需达到化工园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要求。固废:实验室配套设置一座危废贮存点,危废贮存点内危废分区存放,暂存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处置。防渗:项目应按照自行监测相关规定及《报告表》要求,对危废暂存间进行防渗施工,在运营期对项目产生的废气、噪声等开展环境监测工作。

2

兰州东金硅氧新材料微硅粉制水玻璃中试项目

(略) 兰州新区化工园区西区

兰州东 (略)

甘肃 (略)

项目占地面积500m2,主要建设高品质水玻璃中试线1条,以及配套的储运工程。总投资500万元,环保投资38.6万元。

施工期:噪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用低噪音设备、加强设备的维护和保养等,厂界噪声须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废气:项目主要有施工扬尘、机械和汽车尾气等,设置围挡,防尘布苫盖,定期喷洒抑尘等措施。废水:主要有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施工废水经临时沉淀池处理后回用;生活污水经已设置环保厕所,定期清掏堆肥处理,洗漱用水用于泼洒降尘。固废:主要是建筑垃圾及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施工生产的建筑垃圾定时清运到指定垃圾场;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采取定点堆放,定期运送至垃圾场的方法进行统一处理。

运营期:噪声:采取有效的隔声、防震、减振措施控制噪声,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的要求。废气:反应釜产生的氢气和水蒸气通过反应釜顶排气筒排出,仅有微量原粉仓收尘器呼吸口粉尘和分级机收尘器呼吸口粉尘无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要求。废水:主要是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生产废水收集后全部回用于生产线,不外排。生活废水依托 (略) 生活办公区,本项目无生活污水。固废:主要为粗微硅粉和滤饼,收集后拉运至临近的 (略) 的加气块车间生产线。原粉仓及分级机上料产生的粉尘,由仓顶收尘器收集后,通入空气回用于原粉仓中,不外排。防渗:项目应按照自行监测相关规定及《报告书》要求,运营期采取分区防渗,并定期开展环境监测工作。

3

兰州名匠门窗生产项目

(略) 兰州新区战略性新兴孵化基地

兰州 (略)

甘肃绿 (略)

项目租赁兰州新区战略性新兴孵化基地现有9#、14#、20#车间,建筑面积4390m2,主要从事防火、防盗钢门、防火木门生产,项目建成后预计年生产防火门10000m2,其中钢制防火门5000m2、实木防火门5000m2。总投资1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10.5万元,占总投资比例为10.04%;

施工期:噪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用低噪音设备、加强设备的维护和保养等,厂界噪声须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废气:施工期项目对周围环境大气的影响主要是设备拉运扬尘、焊接、切割烟尘。均为无组织排放,按照相关要求采用洒水降尘,关闭门窗,施工作业人员佩戴口罩。废水:主要有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施工人员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依托孵化园区现有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化粪池),经化粪池处 (略) 污水管网,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固废:施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是建筑垃圾、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建筑垃圾首先应考虑废料的回收利用,对钢材、木材、废包装材料等下脚料可分类回收,交废品收购站。

运营期:噪声:必须采取有效的隔声、防震、减振措施控制噪声,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标准的要求。废气:本项目设两条线,钢制防火门生产线焊接烟尘设移动式除尘设施;喷粉+烘干废气设滤芯过滤+UV光解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实门防火门生产线下料、开槽、打卯各设集气罩,各配套一座袋式除尘其处理,最终经15m高排气筒排放。其中烘干热风炉废气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参照《 (略)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综合治理方案》进行管控,防火门等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排放标准;运行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要求;废水: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依托办公楼水冲厕所,生活污水经现有污水管道进入孵化园化粪池处理,处理后排入污水管网。生活污水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限值。固废:除尘器除尘灰定期清理属于一般固废,清理后不在项目区内暂存,直接送生活垃圾填埋场;金属边角料、木材边角料单独收集外售综合利用;废机油、废含油抹布、废UV灯管等危险固废;由专用容器收集后,依托孵化基地现有危废间暂存,定期交资质单位处置;拟建项目不建设单独的办公生活设施,依托企业厂区内现有的办公生活设施,项目新增加的员工产生的生活垃圾利用新增生活垃圾集中设施收集,定期委托环卫部门进行清理。危险废物的暂存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防渗:项目应按照自行监测相关规定及《报告表》要求,施工期进行分区防渗施工,在运营期对项目产生的废气、噪声等开展环境监测工作。

公示期: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兰州新区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联系人:张晓莉 联系电话:0931-* 邮箱:*@*63.com

通讯地址:兰州新区生态环境局 邮编:*


兰州新区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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