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生态环境局花都分局关于对广州市尚庄景观雕塑艺术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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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生态环境局花都分局关于对广州市尚庄景观雕塑艺术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略) 尚庄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4年06月 06日至 2024年06月13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 (略) 六号,邮编:*

  联系电话:020-*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略) 尚庄 (略) 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广东广州花都区

建设单位

(略) 尚庄 (略)

项目概况

(略) 尚庄 (略) (略) 花都区炭 (略) 199号之九十002号作为生产厂房,主要从事玻璃钢雕塑工艺品及不锈钢雕塑工艺品的生产加工,年产玻璃钢雕塑工艺品*件、不锈钢雕塑工艺品2000件。
项目总投资为*元,环保投资为*元,占总投资的10%。项目总占地面积约为2400m2,厂房建筑面积为3000m2

环评机构

(略) (略)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生活污水:
近期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食堂废水经油水分离器预处理满足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1962-2015)B 级标准较严者后,定期交由元泰(广州) (略) (略) 运营的工业污水处理厂进行统一处理; (略) (略) 接驳后,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食堂废水经油水分离器预处理满足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1962-2015)B 级标准较严者后, (略) 排入新华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2)不锈钢雕塑开料、打磨抛光,以及玻璃钢雕塑工艺品生产时(结构骨架制作)开料产生的金属粉尘;由于金属粉尘粒径、比重较大,沉降90%后,余下的10%金属粉尘以无组织形式排放至外环境;
项目焊接工序产生的烟尘和锡及其化合物使用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进行收集处理,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在焊接烟尘产生区采取抽风罩收集,形成微负压收集烟尘,再通过聚酯覆PTFE膜滤筒过滤,经收集净化处理后的烟尘和锡及其化合物以无组织形式排放;未收集部分直接以无组织排放;
项目投料、搅拌、混合工序产生的粉尘(石膏模具制作)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净化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项目投料搅拌混合(玻璃钢雕塑浆液制作)、打磨工序、糊制工件、晾干定型工序产生的废气(粉尘、非*烷总烃、苯*烯、臭气浓度等),经整室密闭收集后,通过“水喷淋+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净化处理,处理后的尾气从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项目涂装过程产生的废气(漆雾、非*烷总烃、臭气浓度等)经整室密闭收集后,通过“水帘柜+水喷淋+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净化处理,处理后的尾气从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3) 选用低噪声设备、隔音、减震、消声、加强维护保养、合理布置车间。
(4)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石膏边角料、不锈钢边角料、废砂纸、钢材边角料、沉降金属粉尘收集后定期交由物资回收单位处理;废石膏模具、废原料包装物、包装固废、布袋除尘器与移动式烟尘净化器集尘、废弃玻璃钢模具经收 (略) 回收处理;废原料桶、漆渣、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机油、废含油抹布手套、水帘柜废水及喷淋废水暂存于危废间,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外运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



  (略) 尚庄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4年06月 06日至 2024年06月13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 (略) 六号,邮编:*

  联系电话:020-*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略) 尚庄 (略) 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广东广州花都区

建设单位

(略) 尚庄 (略)

项目概况

(略) 尚庄 (略) (略) 花都区炭 (略) 199号之九十002号作为生产厂房,主要从事玻璃钢雕塑工艺品及不锈钢雕塑工艺品的生产加工,年产玻璃钢雕塑工艺品*件、不锈钢雕塑工艺品2000件。
项目总投资为*元,环保投资为*元,占总投资的10%。项目总占地面积约为2400m2,厂房建筑面积为3000m2

环评机构

(略) (略)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生活污水:
近期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食堂废水经油水分离器预处理满足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1962-2015)B 级标准较严者后,定期交由元泰(广州) (略) (略) 运营的工业污水处理厂进行统一处理; (略) (略) 接驳后,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食堂废水经油水分离器预处理满足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1962-2015)B 级标准较严者后, (略) 排入新华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2)不锈钢雕塑开料、打磨抛光,以及玻璃钢雕塑工艺品生产时(结构骨架制作)开料产生的金属粉尘;由于金属粉尘粒径、比重较大,沉降90%后,余下的10%金属粉尘以无组织形式排放至外环境;
项目焊接工序产生的烟尘和锡及其化合物使用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进行收集处理,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在焊接烟尘产生区采取抽风罩收集,形成微负压收集烟尘,再通过聚酯覆PTFE膜滤筒过滤,经收集净化处理后的烟尘和锡及其化合物以无组织形式排放;未收集部分直接以无组织排放;
项目投料、搅拌、混合工序产生的粉尘(石膏模具制作)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净化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项目投料搅拌混合(玻璃钢雕塑浆液制作)、打磨工序、糊制工件、晾干定型工序产生的废气(粉尘、非*烷总烃、苯*烯、臭气浓度等),经整室密闭收集后,通过“水喷淋+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净化处理,处理后的尾气从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项目涂装过程产生的废气(漆雾、非*烷总烃、臭气浓度等)经整室密闭收集后,通过“水帘柜+水喷淋+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净化处理,处理后的尾气从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3) 选用低噪声设备、隔音、减震、消声、加强维护保养、合理布置车间。
(4)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石膏边角料、不锈钢边角料、废砂纸、钢材边角料、沉降金属粉尘收集后定期交由物资回收单位处理;废石膏模具、废原料包装物、包装固废、布袋除尘器与移动式烟尘净化器集尘、废弃玻璃钢模具经收 (略) 回收处理;废原料桶、漆渣、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机油、废含油抹布手套、水帘柜废水及喷淋废水暂存于危废间,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外运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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