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救助补助资金转移支付2023年度绩效自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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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救助补助资金转移支付2023年度绩效自评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转移支付概况。

按照<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略) 城 (略) 级统筹实施方案》的通知>(巴政办字[2020]111号)文件精神,临河区医疗保障局贯彻落实医疗救助制度,进一步完善我局社会救助体系,提高困难群众的医疗保障水平,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医疗需求,切实保障困难群众解决医疗问题。2023年,根据《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医疗救助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巴财社[2022]1218号)、《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自治区财政医疗救助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巴财社[2022]1219号)、《关于下达2023年城 (略) 级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巴财社[2023]166号)文件,共筹集城乡医疗救助补助资金1384.06万元,其中:中央财政医疗救助补助资金663万,省级财政医疗救助补助资金65万,市级财政医疗救助补助资金91万,旗县(区)本级医疗救助补助资金565.06万元。

(二)整体绩效目标情况。

保障2023年度农村牧区特困人员、城乡低保对象、纳入乡村振兴防止返贫监测人口、稳定脱贫人口的参保率达到100%;确保低收入人群及困难群众就医费用负担大幅度减轻,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得到有效解决,及时足额享受医疗保险待遇。按 (略) 级统筹要求,统一救助标准、统一救助基金收支管理,稳步提高救助比例和年度救助限额,确保符合医疗救助标准人群充分享受到相关政策待遇,减轻看病就医的经济负担,切实增强医疗救助托底保障功能。

二、综合评价结论

我局对2023年医疗救助转移支付资金开展了绩效自评,按文件内容基本完成了2023年医疗救助项目支出目标任务,根据项目支出后的实际状况与年初绩效目标进行了对比,对照年度总体目标、全年实际完成情况、产出指标、效益指标和满意度指标等绩效目标,完成了2023年绩效自评,绩效自评分数为95分。

三、绩效情况分析

(一)资金情况分析。

2023年,临河区实际收到上级补助资金455.97万元,其中:资助特困人员参保1521人,支出57.72万元;资助低保人员参保5828人,支出110.73万元;资助监测户中的低保人员419人,支出7.96万元;支付特殊人群救助费用及门诊、门慢、医疗机构救助支出279.56万元,合计支出455.97万元。因医疗救助资金存在缺口,应付未付医疗机构救助结算1604万元。

(二)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略) 级统筹实施目标,统一救助政策标准,统一救助基金收支管理,统一救助经办服务流程,统一救助信息系统,依照年初预算绩效管理目标,科学合理分配资金,在资金到位后及时为特殊群众进行参保补贴、特殊人群医疗救助报销拨付以及医疗机构医疗救助结算款项的拨付,做到专款专用,保障了特殊人群的参保 (略) 救助,增强医疗救助基金使用效率,实现了医疗救助托底保障功能。

(三)总体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根据全年项目绩效评价内容,将符合救助条件的对象,全部纳入医疗救助范围,政策覆盖率达到100%。夯实医疗救助托底保障,实事求是确定困难群众医疗保障待遇标准,缓解因看病自负负担重而导致的因病致贫致困问题,并将医疗救助纳入了一站式结算系统,覆盖范围逐步扩大,完善全社会救助体系,提高困难群众的医疗保障水平,切实保障了困难群众解决医疗问题。

(四)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

(1)数量指标。2023年医疗救助对象实现符合资助参保条件人群全覆盖。2023年资助参保人数完成值超过10000人次,实际完成值实现年度指标值。救助基金累计结余不超过当年筹集基金总额的10%,救助资金使用率得到充分发挥。

(2)质量指标。2023年低保、特困以及建档立卡贫困户个人缴费补助率和参保率达到100%。及时进行政策宣传及普及,印发相关政策小手册,宣传资料等,严格遵守政策执行相关要求。

(3)时效指标。确保在30日内完成医疗待遇报销,“一站式”即时结算覆盖率不低于上年。

(4)成本指标。对城乡特困人员、城乡低保对象、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中的80岁以上老年人,门诊经基本医疗报销后按90%比例给予救助,对其他救助对象,按60比例给予救助;对低保人员、特困人员及 (略) 按照70%比例给予救助,对其他救助对象按照60%比例给予救助。依照相关政策报销比例让特殊人员及时得到看病救助。

2、效益指标

(1)经济效益指标。医疗救助对象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已将未纳入低保、五保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视同低收入家庭,直接纳入大病救助范围,减轻其医疗负担。困难群众看病就医可以享受定点直补、异地就医直补、慢性病特殊门诊、医后救助等政策,给群众提供便捷服务。通过医疗救助和临时救助政策,使患者个人自负费用大大减少,有效缓解了其过重的费用负担,社会反响好。

(2)社会效益指标。该项目资金重点用于对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个人自付医疗费用给予补助并资助城乡困难群众,使其看病就医方便程度得到有效的提高,进一步减轻个人就医费用负担,切实解决困难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现状。

(3)生态效益指标。通过实施医疗救助政策,帮助困难群众消除“因病致贫”现象,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对于健全社会救助体系和医疗保障制度体系起到了积极作用。

(4)可持续影响指标。城乡医疗救助项目实施得到了社会和广大贫困人群的普遍认可和赞同,且积极参与和支持;我单位管理制度健全,工作程序规范,工作基本无失误,服务对象普遍反映良好;未出现过影响城乡医疗救助事业发展的不良事件。医疗救助托底保障功能切实增强,目标值有效增强。

3、满意度指标

(1)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医疗救助以群众需求为导向,积极回应社会社会关切,在优化经办流程、创新服务方式的基础上,不断提升医保服务质量。通过发放医疗政策宣传手册、现场宣讲、微信朋友圈推送、群发短信等方式使群众对医保政策有了更好地了解。通过不懈的努力,医疗救助工作做到了让群众群众只跑一次,进一步提高群众满意度。

四、发现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

1、部分特殊人员因部门间信息未实现实时共享,系统中未及时标识导致报销后无医疗救助,还需手工进行救助。

2、医疗救助资金存在缺口。因救助范围覆盖所有参保群众,加上救助比例较大,发生医疗费用具有不确定性。截至2023年年底,医疗救助存在1604万元的资金缺口。

(二)改进措施

1、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确保救助对象的身份确认和及时报销。

2、继续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电视台等线上媒体及发放医保政策宣传册、入户宣讲等线下宣传相结合的方式做好医疗救助政策的宣传普及工作,建立整体联动工作机制,促进医疗救助工作向纵深拓展。

3、加强应救尽救。严格落实特殊困难群体参保费用补助和待遇支付政策,加大救助力度,积极推进医疗救助工程,充分发挥医疗救助在脱贫攻坚和减轻特殊群体就医负担中的作用。

4、 (略) 区两级政府做好工作报告,争取更多的医疗救助资金,以满足医疗救助需求。

五 、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根据上级要求,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率,确保项目按要求完成,持续加强基金监管,确保医疗救助基金使用安全、有效,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效能。年初预算以及年度决算均按照财政要求进行公开。

六、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城乡医疗救助补助资金,是一项缓解参保群众“看病难、看病贵”,切实解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问题的一项惠民工程。2 (略) 、区两级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政府救助与社会互助相结合,与财政承受能力相适应,按照构建和谐医保、以人为本的要求,立足于为特殊人群参诚心诚意办实事、尽心竭力解难事、坚持不懈做好事的服务理念,管好用好医疗救助资金,完成全年绩效指标。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中央巡视、各级审计及财政监督未发现问题。

八、附件

医疗救助补助资金转移支付整体绩效自评表

临河区医疗保障局医疗救助补助资金.xlsx




一、基本情况

(一)转移支付概况。

按照<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略) 城 (略) 级统筹实施方案》的通知>(巴政办字[2020]111号)文件精神,临河区医疗保障局贯彻落实医疗救助制度,进一步完善我局社会救助体系,提高困难群众的医疗保障水平,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医疗需求,切实保障困难群众解决医疗问题。2023年,根据《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医疗救助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巴财社[2022]1218号)、《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自治区财政医疗救助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巴财社[2022]1219号)、《关于下达2023年城 (略) 级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巴财社[2023]166号)文件,共筹集城乡医疗救助补助资金1384.06万元,其中:中央财政医疗救助补助资金663万,省级财政医疗救助补助资金65万,市级财政医疗救助补助资金91万,旗县(区)本级医疗救助补助资金565.06万元。

(二)整体绩效目标情况。

保障2023年度农村牧区特困人员、城乡低保对象、纳入乡村振兴防止返贫监测人口、稳定脱贫人口的参保率达到100%;确保低收入人群及困难群众就医费用负担大幅度减轻,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得到有效解决,及时足额享受医疗保险待遇。按 (略) 级统筹要求,统一救助标准、统一救助基金收支管理,稳步提高救助比例和年度救助限额,确保符合医疗救助标准人群充分享受到相关政策待遇,减轻看病就医的经济负担,切实增强医疗救助托底保障功能。

二、综合评价结论

我局对2023年医疗救助转移支付资金开展了绩效自评,按文件内容基本完成了2023年医疗救助项目支出目标任务,根据项目支出后的实际状况与年初绩效目标进行了对比,对照年度总体目标、全年实际完成情况、产出指标、效益指标和满意度指标等绩效目标,完成了2023年绩效自评,绩效自评分数为95分。

三、绩效情况分析

(一)资金情况分析。

2023年,临河区实际收到上级补助资金455.97万元,其中:资助特困人员参保1521人,支出57.72万元;资助低保人员参保5828人,支出110.73万元;资助监测户中的低保人员419人,支出7.96万元;支付特殊人群救助费用及门诊、门慢、医疗机构救助支出279.56万元,合计支出455.97万元。因医疗救助资金存在缺口,应付未付医疗机构救助结算1604万元。

(二)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略) 级统筹实施目标,统一救助政策标准,统一救助基金收支管理,统一救助经办服务流程,统一救助信息系统,依照年初预算绩效管理目标,科学合理分配资金,在资金到位后及时为特殊群众进行参保补贴、特殊人群医疗救助报销拨付以及医疗机构医疗救助结算款项的拨付,做到专款专用,保障了特殊人群的参保 (略) 救助,增强医疗救助基金使用效率,实现了医疗救助托底保障功能。

(三)总体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根据全年项目绩效评价内容,将符合救助条件的对象,全部纳入医疗救助范围,政策覆盖率达到100%。夯实医疗救助托底保障,实事求是确定困难群众医疗保障待遇标准,缓解因看病自负负担重而导致的因病致贫致困问题,并将医疗救助纳入了一站式结算系统,覆盖范围逐步扩大,完善全社会救助体系,提高困难群众的医疗保障水平,切实保障了困难群众解决医疗问题。

(四)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

(1)数量指标。2023年医疗救助对象实现符合资助参保条件人群全覆盖。2023年资助参保人数完成值超过10000人次,实际完成值实现年度指标值。救助基金累计结余不超过当年筹集基金总额的10%,救助资金使用率得到充分发挥。

(2)质量指标。2023年低保、特困以及建档立卡贫困户个人缴费补助率和参保率达到100%。及时进行政策宣传及普及,印发相关政策小手册,宣传资料等,严格遵守政策执行相关要求。

(3)时效指标。确保在30日内完成医疗待遇报销,“一站式”即时结算覆盖率不低于上年。

(4)成本指标。对城乡特困人员、城乡低保对象、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中的80岁以上老年人,门诊经基本医疗报销后按90%比例给予救助,对其他救助对象,按60比例给予救助;对低保人员、特困人员及 (略) 按照70%比例给予救助,对其他救助对象按照60%比例给予救助。依照相关政策报销比例让特殊人员及时得到看病救助。

2、效益指标

(1)经济效益指标。医疗救助对象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已将未纳入低保、五保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视同低收入家庭,直接纳入大病救助范围,减轻其医疗负担。困难群众看病就医可以享受定点直补、异地就医直补、慢性病特殊门诊、医后救助等政策,给群众提供便捷服务。通过医疗救助和临时救助政策,使患者个人自负费用大大减少,有效缓解了其过重的费用负担,社会反响好。

(2)社会效益指标。该项目资金重点用于对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个人自付医疗费用给予补助并资助城乡困难群众,使其看病就医方便程度得到有效的提高,进一步减轻个人就医费用负担,切实解决困难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现状。

(3)生态效益指标。通过实施医疗救助政策,帮助困难群众消除“因病致贫”现象,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对于健全社会救助体系和医疗保障制度体系起到了积极作用。

(4)可持续影响指标。城乡医疗救助项目实施得到了社会和广大贫困人群的普遍认可和赞同,且积极参与和支持;我单位管理制度健全,工作程序规范,工作基本无失误,服务对象普遍反映良好;未出现过影响城乡医疗救助事业发展的不良事件。医疗救助托底保障功能切实增强,目标值有效增强。

3、满意度指标

(1)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医疗救助以群众需求为导向,积极回应社会社会关切,在优化经办流程、创新服务方式的基础上,不断提升医保服务质量。通过发放医疗政策宣传手册、现场宣讲、微信朋友圈推送、群发短信等方式使群众对医保政策有了更好地了解。通过不懈的努力,医疗救助工作做到了让群众群众只跑一次,进一步提高群众满意度。

四、发现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

1、部分特殊人员因部门间信息未实现实时共享,系统中未及时标识导致报销后无医疗救助,还需手工进行救助。

2、医疗救助资金存在缺口。因救助范围覆盖所有参保群众,加上救助比例较大,发生医疗费用具有不确定性。截至2023年年底,医疗救助存在1604万元的资金缺口。

(二)改进措施

1、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确保救助对象的身份确认和及时报销。

2、继续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电视台等线上媒体及发放医保政策宣传册、入户宣讲等线下宣传相结合的方式做好医疗救助政策的宣传普及工作,建立整体联动工作机制,促进医疗救助工作向纵深拓展。

3、加强应救尽救。严格落实特殊困难群体参保费用补助和待遇支付政策,加大救助力度,积极推进医疗救助工程,充分发挥医疗救助在脱贫攻坚和减轻特殊群体就医负担中的作用。

4、 (略) 区两级政府做好工作报告,争取更多的医疗救助资金,以满足医疗救助需求。

五 、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根据上级要求,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率,确保项目按要求完成,持续加强基金监管,确保医疗救助基金使用安全、有效,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效能。年初预算以及年度决算均按照财政要求进行公开。

六、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城乡医疗救助补助资金,是一项缓解参保群众“看病难、看病贵”,切实解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问题的一项惠民工程。2 (略) 、区两级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政府救助与社会互助相结合,与财政承受能力相适应,按照构建和谐医保、以人为本的要求,立足于为特殊人群参诚心诚意办实事、尽心竭力解难事、坚持不懈做好事的服务理念,管好用好医疗救助资金,完成全年绩效指标。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中央巡视、各级审计及财政监督未发现问题。

八、附件

医疗救助补助资金转移支付整体绩效自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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