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规单元04-11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控规单元04-11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控规14-01-04单元04-11地 (略) 武清区京津产业新城光明道北侧,地块总面积为*.9m2,项目地块 (略) 、 (略) 、南至光明道、 (略) ,土地使用 (略) 人民政府。
本调查地块2006年5月之前地块西部为大面积农田,中间偏东存在一条南北走向的沟渠贯穿地块,沟渠东侧存在两处鱼塘,东边界及东北边界占压小面积居民住宅。2010年2月,地块中部南边界处建设临时房屋,地块东南角及鱼塘东侧建设居民住宅。2011年6月,地块东部存在的两处鱼塘被填平,地块内所有房屋均被全部拆除,地块除中部偏南存在沟渠外,其余全部为空地。2012年9月地块内沟渠被填平,地块全部为空地。2018年5月地块东边界附近土地被周边居民利用种植蔬菜,主要为土豆、葱和蒜等。此后地块至今无变化。
项目地块东 (略) ,南侧为光明道,西侧为空地,北 (略) 。根据《规划条件通知书》(项目总编号2024武清0066)的记载,地块未来拟建设为中小学用地,用地性质为《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自然资发〔2023〕234号)中教育用地(0804)所包含的中小学用地(*)。
地块内潜在污染源主要为地块历史存在农田,农田种植过程中化肥、农药的不合理使用可能会对土壤和地下水造成铜、铅等重金属、农药类的污染;项目地块东侧历史上存在两处鱼塘并于2011年6月填平,鱼虾养殖时会投入大量饲料和肥料,可能会对土壤和地下水造成总磷、总氮污染;地块中部偏东历史上存在一条南北走向的沟渠并于2012年9月填平,根据人员访谈和历史影像图,该沟渠为农田灌溉排水沟渠,农田种植所使用的化肥、农药会跟随灌溉水流向沟渠,随着时间推移会慢慢渗入到沟渠所在的土壤和地下水中,可能会对地块造成铜、铅等重金属、农药类的污染;地块历史上东边界及东北边界占压小面积居民住宅,于2011年6月被拆除。居民居住时煤炭燃烧可能会对土壤和地下水造成重金属和多环芳烃的污染。拆除过程中施工机械油品的撒漏可能会对土壤和地下水造成石油烃(C10-C40)污染。
地块周边潜在污染源主要为地块周边历史存在农田,农田种植过程中化肥、农药的不合理使用可能会对土壤和地下水造成铜、铅等重金属、农药类的污染;地块外东侧历史上存在大面积居民住宅,居民居住时煤炭燃烧可能会对土壤和地下水造成重金属和多环芳烃的污染。拆除过程中施工机械油品的撒漏可能会对土壤和地下水造成石油烃(C10-C40)污染;地块外东侧雨水泵站管道破损可能会对土壤和地下水造成总磷、总氮、氨氮、CODMN的污染;地块外东侧2011年建设新西河河 (略) ,2019年6月建设京能雍清丽园;地块外西侧2019年建设春熙里和雍澜园;地块南侧2011年建设光明道,2020年建设宸澜华庭;地块外北侧2012年9月 (略) 。施工过程中机械油品的撒漏可能会对土壤和地下水造成石油烃(C10-C40)污染。
经第二阶段调查,地块内埋深16.0m之上的地层按成因年代分别为人工填土层(Qml)、全新统新近组坑底淤积(Q43Nsi)淤泥质土、全新统新近组古河道、洼淀冲积、滨海河流相冲积(Q43Nal)粉土、全新统上组河床~河漫滩相沉积(Q43al)粉质黏土和全新统浅海相沉积(Q42m)粉质黏土。场区包气带岩性以杂填土为主,包气带在地块内连续稳定存在,防污性能较弱。地块潜水含水层埋深在1.17~1.50m,潜水含水层主要赋存于本地块的全新统新近组坑底淤积(Q43Nsi)淤泥质土(②)、全新统新近组古河道、洼淀冲积、滨海河流相冲积(Q43Nal)粉质黏土(③1)粉土(③2)、全新统上组河床~河漫滩相沉积(Q43al))粉质黏土(④1)、全新统浅海相沉积(Q42m)粉土(⑥3)和部分人工填土层(Qml)杂填土(①1)中。根据水文地质钻探成果可知,该含水层在全地块均有分布,且较为连续及稳定。项目潜水含水层属微~弱透水性,地下水径流缓慢,主要接受侧向补给。地块内水位埋深在1.17~1.50m之间,平均水位埋深为1.42m,水位标高在2.26~2.38m之间,平均水位标高为2.31m。工作区内地下水径流方向由西北向东南流动,工作区水力坡度约为0.71‰,地块内水位年变化量0.5-1.0m。
第二阶段地块环境调查共布设土壤采样点11个,其中水土共用监测点6个;土壤采样深度0-16m,共取土壤样品44组,另取土壤平行样5组;地下水样品6组,另取地下水平行样1组;地表水样品1组,另取地下水平行样1组。采集样品全部送实验室进行检测,检测指标涉及pH以及《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中表一的必测项及表二的选测项。检测结果表明:
(1)土壤
T1、T2(S)、T3、T4(S)、T8、T10(S)、T11(S)点位土壤样品的检测项为《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中基本45项、pH、石油烃(C10-C40)及有机农药类;T5、T6(S)、T7、T9(S)点位土壤样品的检测项为《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中基本45项、表二选测项(二噁英及多溴联苯除外)和pH。
土壤样品pH值范围为8.35~8.97,土壤汞、砷、铜、铅、镉、镍、六价铬、及*基汞样品44组,其中汞、砷、铜、铅、镉、镍的检出率均为100%,六价铬、*基汞均未检出。汞的浓度范围为0.0037-0.060mg/kg,砷的浓度范围为3.32-13.5mg/kg,铜的浓度范围为11-34mg/kg,铅的浓度范围为12.4-58.6mg/kg,镉的浓度范围为0.02-0.22mg/kg,镍的浓度范围为12-36mg/kg。地块内采集土壤钒、钴、铍、锑、氰化物样品19组,分别为T5、T6(S)、T7和T9(S)点位的土壤样品,其中钒、钴、铍、锑的检出率为100%,氰化物未检出,钒的浓度范围为60-94.3mg/kg,钴的浓度范围为10.7-18.4mg/kg,铍的浓度范围为0.114-0.221mg/kg,锑的浓度范围为0.7-1.4mg/kg。44组土壤样品中石油烃(C10-C40)的检出率为4.55%,浓度范围为2-230mg/kg;所有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农药类、多氯联苯均低于检出限;检出的重金属和石油烃(C10-C40)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第一类用地风险筛选值。
(2)地下水
T2(S)、T4(S)、T10(S)点位地下水样品的检测项为《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中基本45项、pH、石油烃(C10-C40)及有机农药类;T6(S)点位地下水样品的检测项为《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中基本45项、表二选测项(二噁英及多溴联苯除外)和pH;T9(S)点位地下水样品的检测项为《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中基本45项、表二选测项(二噁英及多溴联苯除外)、pH、总磷、总氮、氨氮、CODMN;T11(S)点位地下水样品的检测项为《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中基本45项、pH、石油烃(C10-C40)、有机农药类、总磷、总氮、氨氮、CODMN。
地下水样品pH值范围为7.2~7.5,地块内采集地下水汞、铜、砷、镉、铅、镍、六价铬、*基汞样品6组,其中铜、砷、铅、镍的检出率为100%,汞、镉、六价铬和*基汞未检出。铜的浓度范围为1.64-2.3μg/L,砷的浓度范围为0.41-2.141μg/L,铅的浓度范围为0.13-0.4μg/L,镍的浓度范围为0.99-1.77μg/L;地块内采集地下水钴、钒、铍、锑、氰化物样品2组,分别为T6(S)和T9(S)点位的地下水样品,其中钒的检出率为50%,钴、铍、锑及氰化物未检出,钒的检出值为2.09μg/L。送检地下水常规指标3组,分别为T9(S)、T10(S)和T11(S)点位的地下水样品,此3组地下水样品中总磷、总氮、氨氮及化学需氧量的检出率为100%。总磷的检出浓度为0.03-0.05mg/L,总氮的检出范围为2.91-7.11mg/L,氨氮的检出浓度为0.57-1.21mg/L,化学需氧量的检出浓度为6-8mg/L。地下水石油烃(C10-C40)的检出率为16.67%,检出值为0.22mg/L。所有地下水样品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农药类及多氯联苯指标均低于检出限。检出的重金属未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2017)中IV类限值,石油烃(C10-C40)含量未超过《 (略)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中一类用地的筛选值。
(3)地表水
DB1点位地表水的检测项为pH、基本45项、石油烃(C10-C40)、总磷、总氮、氨氮、CODMN。
地表水样品pH值为8.1,地块内采集地表水汞、铜、砷、镉、铅、镍、六价铬样品1组,铜、砷、铅、镍的检出率为100%,汞、镉、六价铬未检出。铜的检出浓度为0.86μg/L,砷的检出浓度为1.28μg/L,铅的检出浓度为0.23μg/L,镍的检出浓度为10.6μg/L。地块内采集地表水总磷、总氮、氨氮、化学需氧量样品1组,总磷、总氮、氨氮及化学需氧量的检出率为100%。总磷检出浓度为0.02mg/L,总氮检出浓度为3.81mg/L,氨氮检出浓度为0.095mg/L,化学需氧量检出浓度为19mg/L。地表水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石油烃(C10-C40)含量均未超过《地表水标准》(GB 3838-2002)中对应的标准限值。
经地块调查的历史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及实地采样分析,该地块土壤污染物含量不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规定的第一类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地下水石油烃(C10-C40)污染物含量未超出《 (略)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编制方案、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沪环土(2020)62号)中的第一类用地风险筛选值,地下水其他污染物含量不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规定的IV类限值,地表水中各关注污染物均未超过《地表水标准》(GB 3838-2002)中对应的标准限值。符合未来规划为中小学用地土壤、地下水的环境质量要求。
控规14-01-04单元04-11地 (略) 武清区京津产业新城光明道北侧,地块总面积为*.9m2,项目地块 (略) 、 (略) 、南至光明道、 (略) ,土地使用 (略) 人民政府。
本调查地块2006年5月之前地块西部为大面积农田,中间偏东存在一条南北走向的沟渠贯穿地块,沟渠东侧存在两处鱼塘,东边界及东北边界占压小面积居民住宅。2010年2月,地块中部南边界处建设临时房屋,地块东南角及鱼塘东侧建设居民住宅。2011年6月,地块东部存在的两处鱼塘被填平,地块内所有房屋均被全部拆除,地块除中部偏南存在沟渠外,其余全部为空地。2012年9月地块内沟渠被填平,地块全部为空地。2018年5月地块东边界附近土地被周边居民利用种植蔬菜,主要为土豆、葱和蒜等。此后地块至今无变化。
项目地块东 (略) ,南侧为光明道,西侧为空地,北 (略) 。根据《规划条件通知书》(项目总编号2024武清0066)的记载,地块未来拟建设为中小学用地,用地性质为《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自然资发〔2023〕234号)中教育用地(0804)所包含的中小学用地(*)。
地块内潜在污染源主要为地块历史存在农田,农田种植过程中化肥、农药的不合理使用可能会对土壤和地下水造成铜、铅等重金属、农药类的污染;项目地块东侧历史上存在两处鱼塘并于2011年6月填平,鱼虾养殖时会投入大量饲料和肥料,可能会对土壤和地下水造成总磷、总氮污染;地块中部偏东历史上存在一条南北走向的沟渠并于2012年9月填平,根据人员访谈和历史影像图,该沟渠为农田灌溉排水沟渠,农田种植所使用的化肥、农药会跟随灌溉水流向沟渠,随着时间推移会慢慢渗入到沟渠所在的土壤和地下水中,可能会对地块造成铜、铅等重金属、农药类的污染;地块历史上东边界及东北边界占压小面积居民住宅,于2011年6月被拆除。居民居住时煤炭燃烧可能会对土壤和地下水造成重金属和多环芳烃的污染。拆除过程中施工机械油品的撒漏可能会对土壤和地下水造成石油烃(C10-C40)污染。
地块周边潜在污染源主要为地块周边历史存在农田,农田种植过程中化肥、农药的不合理使用可能会对土壤和地下水造成铜、铅等重金属、农药类的污染;地块外东侧历史上存在大面积居民住宅,居民居住时煤炭燃烧可能会对土壤和地下水造成重金属和多环芳烃的污染。拆除过程中施工机械油品的撒漏可能会对土壤和地下水造成石油烃(C10-C40)污染;地块外东侧雨水泵站管道破损可能会对土壤和地下水造成总磷、总氮、氨氮、CODMN的污染;地块外东侧2011年建设新西河河 (略) ,2019年6月建设京能雍清丽园;地块外西侧2019年建设春熙里和雍澜园;地块南侧2011年建设光明道,2020年建设宸澜华庭;地块外北侧2012年9月 (略) 。施工过程中机械油品的撒漏可能会对土壤和地下水造成石油烃(C10-C40)污染。
经第二阶段调查,地块内埋深16.0m之上的地层按成因年代分别为人工填土层(Qml)、全新统新近组坑底淤积(Q43Nsi)淤泥质土、全新统新近组古河道、洼淀冲积、滨海河流相冲积(Q43Nal)粉土、全新统上组河床~河漫滩相沉积(Q43al)粉质黏土和全新统浅海相沉积(Q42m)粉质黏土。场区包气带岩性以杂填土为主,包气带在地块内连续稳定存在,防污性能较弱。地块潜水含水层埋深在1.17~1.50m,潜水含水层主要赋存于本地块的全新统新近组坑底淤积(Q43Nsi)淤泥质土(②)、全新统新近组古河道、洼淀冲积、滨海河流相冲积(Q43Nal)粉质黏土(③1)粉土(③2)、全新统上组河床~河漫滩相沉积(Q43al))粉质黏土(④1)、全新统浅海相沉积(Q42m)粉土(⑥3)和部分人工填土层(Qml)杂填土(①1)中。根据水文地质钻探成果可知,该含水层在全地块均有分布,且较为连续及稳定。项目潜水含水层属微~弱透水性,地下水径流缓慢,主要接受侧向补给。地块内水位埋深在1.17~1.50m之间,平均水位埋深为1.42m,水位标高在2.26~2.38m之间,平均水位标高为2.31m。工作区内地下水径流方向由西北向东南流动,工作区水力坡度约为0.71‰,地块内水位年变化量0.5-1.0m。
第二阶段地块环境调查共布设土壤采样点11个,其中水土共用监测点6个;土壤采样深度0-16m,共取土壤样品44组,另取土壤平行样5组;地下水样品6组,另取地下水平行样1组;地表水样品1组,另取地下水平行样1组。采集样品全部送实验室进行检测,检测指标涉及pH以及《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中表一的必测项及表二的选测项。检测结果表明:
(1)土壤
T1、T2(S)、T3、T4(S)、T8、T10(S)、T11(S)点位土壤样品的检测项为《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中基本45项、pH、石油烃(C10-C40)及有机农药类;T5、T6(S)、T7、T9(S)点位土壤样品的检测项为《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中基本45项、表二选测项(二噁英及多溴联苯除外)和pH。
土壤样品pH值范围为8.35~8.97,土壤汞、砷、铜、铅、镉、镍、六价铬、及*基汞样品44组,其中汞、砷、铜、铅、镉、镍的检出率均为100%,六价铬、*基汞均未检出。汞的浓度范围为0.0037-0.060mg/kg,砷的浓度范围为3.32-13.5mg/kg,铜的浓度范围为11-34mg/kg,铅的浓度范围为12.4-58.6mg/kg,镉的浓度范围为0.02-0.22mg/kg,镍的浓度范围为12-36mg/kg。地块内采集土壤钒、钴、铍、锑、氰化物样品19组,分别为T5、T6(S)、T7和T9(S)点位的土壤样品,其中钒、钴、铍、锑的检出率为100%,氰化物未检出,钒的浓度范围为60-94.3mg/kg,钴的浓度范围为10.7-18.4mg/kg,铍的浓度范围为0.114-0.221mg/kg,锑的浓度范围为0.7-1.4mg/kg。44组土壤样品中石油烃(C10-C40)的检出率为4.55%,浓度范围为2-230mg/kg;所有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农药类、多氯联苯均低于检出限;检出的重金属和石油烃(C10-C40)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第一类用地风险筛选值。
(2)地下水
T2(S)、T4(S)、T10(S)点位地下水样品的检测项为《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中基本45项、pH、石油烃(C10-C40)及有机农药类;T6(S)点位地下水样品的检测项为《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中基本45项、表二选测项(二噁英及多溴联苯除外)和pH;T9(S)点位地下水样品的检测项为《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中基本45项、表二选测项(二噁英及多溴联苯除外)、pH、总磷、总氮、氨氮、CODMN;T11(S)点位地下水样品的检测项为《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中基本45项、pH、石油烃(C10-C40)、有机农药类、总磷、总氮、氨氮、CODMN。
地下水样品pH值范围为7.2~7.5,地块内采集地下水汞、铜、砷、镉、铅、镍、六价铬、*基汞样品6组,其中铜、砷、铅、镍的检出率为100%,汞、镉、六价铬和*基汞未检出。铜的浓度范围为1.64-2.3μg/L,砷的浓度范围为0.41-2.141μg/L,铅的浓度范围为0.13-0.4μg/L,镍的浓度范围为0.99-1.77μg/L;地块内采集地下水钴、钒、铍、锑、氰化物样品2组,分别为T6(S)和T9(S)点位的地下水样品,其中钒的检出率为50%,钴、铍、锑及氰化物未检出,钒的检出值为2.09μg/L。送检地下水常规指标3组,分别为T9(S)、T10(S)和T11(S)点位的地下水样品,此3组地下水样品中总磷、总氮、氨氮及化学需氧量的检出率为100%。总磷的检出浓度为0.03-0.05mg/L,总氮的检出范围为2.91-7.11mg/L,氨氮的检出浓度为0.57-1.21mg/L,化学需氧量的检出浓度为6-8mg/L。地下水石油烃(C10-C40)的检出率为16.67%,检出值为0.22mg/L。所有地下水样品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农药类及多氯联苯指标均低于检出限。检出的重金属未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2017)中IV类限值,石油烃(C10-C40)含量未超过《 (略)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中一类用地的筛选值。
(3)地表水
DB1点位地表水的检测项为pH、基本45项、石油烃(C10-C40)、总磷、总氮、氨氮、CODMN。
地表水样品pH值为8.1,地块内采集地表水汞、铜、砷、镉、铅、镍、六价铬样品1组,铜、砷、铅、镍的检出率为100%,汞、镉、六价铬未检出。铜的检出浓度为0.86μg/L,砷的检出浓度为1.28μg/L,铅的检出浓度为0.23μg/L,镍的检出浓度为10.6μg/L。地块内采集地表水总磷、总氮、氨氮、化学需氧量样品1组,总磷、总氮、氨氮及化学需氧量的检出率为100%。总磷检出浓度为0.02mg/L,总氮检出浓度为3.81mg/L,氨氮检出浓度为0.095mg/L,化学需氧量检出浓度为19mg/L。地表水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石油烃(C10-C40)含量均未超过《地表水标准》(GB 3838-2002)中对应的标准限值。
经地块调查的历史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及实地采样分析,该地块土壤污染物含量不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规定的第一类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地下水石油烃(C10-C40)污染物含量未超出《 (略)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编制方案、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沪环土(2020)62号)中的第一类用地风险筛选值,地下水其他污染物含量不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规定的IV类限值,地表水中各关注污染物均未超过《地表水标准》(GB 3838-2002)中对应的标准限值。符合未来规划为中小学用地土壤、地下水的环境质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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