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6月6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福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6月6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鸿生建筑垃圾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产业化一期项目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批复。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6月7日——2024年6月1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91-*
传真:0591-*
通讯地址: (略) 行政服务中心一楼西厅12号窗口
邮编:*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鸿生建筑垃圾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产业化一期项目
(略) 城头镇山下村(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划定红线范围内)
鸿生再生资源(福州)有限公司
中检集团福建 (略)
项目 (略) 城头镇山下村(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划定红线范围内),项目建设内容及生产规模:年处理建筑垃圾*吨(不涉及处置装修垃圾),产品为再生骨料*吨。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
施工期
废水:施工废水设置临时隔油池和沉淀池,施工区泥浆水、冲洗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 (略) 面洒水等。
废气:定期对施工场地洒水、清扫,每天洒水两次,且避免大风天气施工。对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堆放场和临时堆渣场要进行覆盖,集中堆放。避免运输车辆超载,产生物料泄漏,形成二次扬尘。施工机械设备及运输车辆采用清洁型燃料。加强对设备及车辆的维护保养,保持相关设备化油器、空气滤清器等部位的清洁。
固废:建筑废料和施工废料分类收集,可回收利用的进行回收利用,不可利用 (略) 建设管理部门的要求运至指定地点。在施工场地设置垃圾筒,生活垃圾定点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噪声:选用高效率、低噪声设备,避免高噪声设备的同时运转,并注意对机械设备的维护保养和正常操作,保证在正常工况下运行。使用商品混凝土,避免混凝土搅拌机的噪声影响。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严禁在夜间22:00~次日06:00和中午12:00~14:00施工。
运营期
废水:雨、污水实行分流制。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和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用于厂区绿化,不外排;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收集池(114立方米)收集后回用于生产线;雨水排入排水边沟。
废气:厂区内分选、进料、破碎、筛分、风选生产线等严格按《报告表》总平面布局要求布设在密闭厂房内,合理布设成品堆场、轻质物区。按《报告表》要求,破碎生产工序废气经集气罩负压收集,采用布袋除尘设备处理达标后,经15米高排气筒(P1)排放;筛分生产工序废气经集气罩负压收集,采用布袋除尘设备处理达标后,经15米高排气筒(P2)排放;项目设置降尘喷雾装置,确保除尘设施的正常运行,定期检查管道连接处的密封性,杜绝粉尘污染物事故性排放。严格控制粉尘的无组织排放。
固废:固体废物分类管理。生产过程产生的清扫粉尘回收利用,磁选废金属、风选轻质物等外运处理;废机油等危险废物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设置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并设立危险废物标识,并设立危险废物标识;危险废物应委托有相应处置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置,跨省转移危险废物经环保部门许可同意,省内转移危险废物向环保部门备案;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及时清理外运。
噪声:选用低噪声型设备,并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噪声防治措施,厂界噪声应达标。
(略) 生态环境局
2024年6月6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鸿生建筑垃圾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产业化一期项目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批复。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6月7日——2024年6月1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91-*
传真:0591-*
通讯地址: (略) 行政服务中心一楼西厅12号窗口
邮编:*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鸿生建筑垃圾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产业化一期项目
(略) 城头镇山下村(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划定红线范围内)
鸿生再生资源(福州)有限公司
中检集团福建 (略)
项目 (略) 城头镇山下村(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划定红线范围内),项目建设内容及生产规模:年处理建筑垃圾*吨(不涉及处置装修垃圾),产品为再生骨料*吨。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
施工期
废水:施工废水设置临时隔油池和沉淀池,施工区泥浆水、冲洗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 (略) 面洒水等。
废气:定期对施工场地洒水、清扫,每天洒水两次,且避免大风天气施工。对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堆放场和临时堆渣场要进行覆盖,集中堆放。避免运输车辆超载,产生物料泄漏,形成二次扬尘。施工机械设备及运输车辆采用清洁型燃料。加强对设备及车辆的维护保养,保持相关设备化油器、空气滤清器等部位的清洁。
固废:建筑废料和施工废料分类收集,可回收利用的进行回收利用,不可利用 (略) 建设管理部门的要求运至指定地点。在施工场地设置垃圾筒,生活垃圾定点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噪声:选用高效率、低噪声设备,避免高噪声设备的同时运转,并注意对机械设备的维护保养和正常操作,保证在正常工况下运行。使用商品混凝土,避免混凝土搅拌机的噪声影响。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严禁在夜间22:00~次日06:00和中午12:00~14:00施工。
运营期
废水:雨、污水实行分流制。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和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用于厂区绿化,不外排;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收集池(114立方米)收集后回用于生产线;雨水排入排水边沟。
废气:厂区内分选、进料、破碎、筛分、风选生产线等严格按《报告表》总平面布局要求布设在密闭厂房内,合理布设成品堆场、轻质物区。按《报告表》要求,破碎生产工序废气经集气罩负压收集,采用布袋除尘设备处理达标后,经15米高排气筒(P1)排放;筛分生产工序废气经集气罩负压收集,采用布袋除尘设备处理达标后,经15米高排气筒(P2)排放;项目设置降尘喷雾装置,确保除尘设施的正常运行,定期检查管道连接处的密封性,杜绝粉尘污染物事故性排放。严格控制粉尘的无组织排放。
固废:固体废物分类管理。生产过程产生的清扫粉尘回收利用,磁选废金属、风选轻质物等外运处理;废机油等危险废物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设置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并设立危险废物标识,并设立危险废物标识;危险废物应委托有相应处置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置,跨省转移危险废物经环保部门许可同意,省内转移危险废物向环保部门备案;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及时清理外运。
噪声:选用低噪声型设备,并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噪声防治措施,厂界噪声应达标。
(略) 生态环境局
2024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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