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湾科创广场
景湾科创广场
收件编号: | 三水* |
公示类型: | 批前公示 |
业务类型: | 城市建(构)筑物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
建设单位: | 佛山 (略) |
项目名称: | 景湾科创广场 |
项目地点: | (略) 三水区云东海街道云庭大道北侧地块六之一 |
单体名称: | 1#商务综合楼、2#商业楼、3-4#商务办公楼、7#商业楼、9#商业楼 |
建筑面积: | (平方米) |
变更内容: | 一、总平面变更内容:1.1#商务办公楼建筑轮廓、建筑层数、高度调整,指标相应调整;2.2#商务办公楼建筑轮廓、建筑层数、高度调整,指标相应调整;3.9#商业楼建筑高度调整,天面风机房取消,指标相应调整。 二、总平面变更后主要经济指标表(容积率3.0,绿地率35.03%,建筑密度28.97%,最高建筑高度99.95米)。 三、单体方案变更内容: (一)1#商务综合楼 1、第17 层一部分部分酒店客房变更为办公,一部分部分变更为露台,当层建筑面积规模减少; 2、第17层与16层之间增加建筑层高为2.1米的设备管道层; 3、突出天面层的玻璃幕墙高度由10米增加至14.2米; 4、总建筑高度增加,基底轮廓不变,建筑面积增加,计容面积减少; (二)2#商务办公楼 1、原四层绿化上人屋面改为室内空间,建筑轮廓、建筑层数、建筑高度、建筑基底面积不变,建筑面积及计容面积增大; 2、外立面作相应调整 (三)3#商务办公楼: 1、首层南面3-5轴与3-7轴之间的商业改为办公楼出入口通道,各项经济指标无变化; (四)4#商务办公楼 1、首层南面3-5轴与3-7轴之间的商业改为办公楼出入口通道; 2、二层部分商业改为架空活动空间; 3、三层调整分户墙边线,部分自持商务办公改为非自持,总自持商务办公面积减少; 4、六层调整分户墙边线; 5、建筑轮廓、建筑层数、建筑高度、建筑基底面积、建筑面积等不变,总计容建筑面积及二层外立面相应修改; (五)7#商业楼 1、7-A轴与7-D轴平面商业入口原4.35米处的空调机位取消; 2、首层商铺出入口上方增加外挑0.95米的玻璃雨棚; 3、各项经济指标无变化; (六)9#商业楼 1、在原二层宴会厅上方的中空部分改为楼板; 2、取消天面风机房; 3、建筑高度、建筑轮廓、建筑层数、建筑基底面积不变,计容面积及建筑面积增加; 四、单体方案变更后指标: 11、1#商务综合楼:性质为办公、商业、酒店,地上17层,局部夹层(设备管道夹层),建筑高度92米,基底面积873.87平方米,建筑面积*.47平方米,计容面积*.61平方米,不计容面积674.86平方米; 2、2#商业楼:性质为商业,地上4层,建筑高度24.5米,基底面积756.00平方米,建筑面积3022.23平方米,计容面积3022.23平方米,不计容面积0.00平方米; 3、4#商务办公楼:性质为商业、办公,地上25层,建筑高度99.95米,基底面积915.96平方米,建筑面积*.01平方米,计容面积*.02平方米,不计容面积529.27平方米; 4、9#商业楼:性质为商业,地上3层,建筑高度19.15米,基底面积817.00平方米,建筑面积2737.12平方米,计容面积2709.00平方米,不计容面积28.12平方米;方米,计容面积2777.22平方米,不计容面积0.00平方米; |
公示时间: | 2024年06月07日--2024年06月17日 |
本局收到佛山 (略) 提出 (略) 三水区云东海街道云庭大道北侧地块六之一 城市建(构)筑物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的审批申请及有关材料。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相关法规的有关规定,现对相关事项进行批前公示。(详见右图)
有关该项目的详细信息,可致电:南部工程:0757-* 查询。
有关该项目的反馈意见收集电话:*
凡与以上申请事项之间有重大利益关系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相关法规的规定,可在公示期内向本局提出申述, 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特此公告。
2024年06月07日
公示事项:城市建(构)筑物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公示时间:2024年06月07日至2024年06月17日
审批、公示部门: (略) 自然资源局三水分局
建设单位:佛山 (略)
项目名称:景湾科创广场
项目地点: (略) 三水区云东海街道云庭大道北侧地块六之一
单体名称:1#商务综合楼、2#商业楼、3-4#商务办公楼、7#商业楼、9#商业楼
建筑面积:(平方米)
变更内容:一、总平面变更内容:1.1#商务办公楼建筑轮廓、建筑层数、高度调整,指标相应调整;2.2#商务办公楼建筑轮廓、建筑层数、高度调整,指标相应调整;3.9#商业楼建筑高度调整,天面风机房取消,指标相应调整。 二、总平面变更后主要经济指标表(容积率3.0,绿地率35.03%,建筑密度28.97%,最高建筑高度99.95米)。 三、单体方案变更内容: (一)1#商务综合楼 1、第17 层一部分部分酒店客房变更为办公,一部分部分变更为露台,当层建筑面积规模减少; 2、第17层与16层之间增加建筑层高为2.1米的设备管道层; 3、突出天面层的玻璃幕墙高度由10米增加至14.2米; 4、总建筑高度增加,基底轮廓不变,建筑面积增加,计容面积减少; (二)2#商务办公楼 1、原四层绿化上人屋面改为室内空间,建筑轮廓、建筑层数、建筑高度、建筑基底面积不变,建筑面积及计容面积增大; 2、外立面作相应调整 (三)3#商务办公楼: 1、首层南面3-5轴与3-7轴之间的商业改为办公楼出入口通道,各项经济指标无变化; (四)4#商务办公楼 1、首层南面3-5轴与3-7轴之间的商业改为办公楼出入口通道; 2、二层部分商业改为架空活动空间; 3、三层调整分户墙边线,部分自持商务办公改为非自持,总自持商务办公面积减少; 4、六层调整分户墙边线; 5、建筑轮廓、建筑层数、建筑高度、建筑基底面积、建筑面积等不变,总计容建筑面积及二层外立面相应修改; (五)7#商业楼 1、7-A轴与7-D轴平面商业入口原4.35米处的空调机位取消; 2、首层商铺出入口上方增加外挑0.95米的玻璃雨棚; 3、各项经济指标无变化; (六)9#商业楼 1、在原二层宴会厅上方的中空部分改为楼板; 2、取消天面风机房; 3、建筑高度、建筑轮廓、建筑层数、建筑基底面积不变,计容面积及建筑面积增加; 四、单体方案变更后指标: 11、1#商务综合楼:性质为办公、商业、酒店,地上17层,局部夹层(设备管道夹层),建筑高度92米,基底面积873.87平方米,建筑面积*.47平方米,计容面积*.61平方米,不计容面积674.86平方米; 2、2#商业楼:性质为商业,地上4层,建筑高度24.5米,基底面积756.00平方米,建筑面积3022.23平方米,计容面积3022.23平方米,不计容面积0.00平方米; 3、4#商务办公楼:性质为商业、办公,地上25层,建筑高度99.95米,基底面积915.96平方米,建筑面积*.01平方米,计容面积*.02平方米,不计容面积529.27平方米; 4、9#商业楼:性质为商业,地上3层,建筑高度19.15米,基底面积817.00平方米,建筑面积2737.12平方米,计容面积2709.00平方米,不计容面积28.12平方米;方米,计容面积2777.22平方米,不计容面积0.00平方米;
注:
1、右图仅为示意图,以最后审批文件为准。
2、意见反馈方式:书面意见请邮寄至西南 (略) 50号
(略) 自然资源局三水分局收。 邮编:*
电子邮箱:*@*ttp://**
3、有效反馈意见时间:公示期内
4、有效反馈意见方式:书面意见(写明联系人真实姓名、电话、联系地址)
5、 (略) 址:http://**
制作单位: (略) 自然资源局三水分局
收件编号: | 三水* |
公示类型: | 批前公示 |
业务类型: | 城市建(构)筑物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
建设单位: | 佛山 (略) |
项目名称: | 景湾科创广场 |
项目地点: | (略) 三水区云东海街道云庭大道北侧地块六之一 |
单体名称: | 1#商务综合楼、2#商业楼、3-4#商务办公楼、7#商业楼、9#商业楼 |
建筑面积: | (平方米) |
变更内容: | 一、总平面变更内容:1.1#商务办公楼建筑轮廓、建筑层数、高度调整,指标相应调整;2.2#商务办公楼建筑轮廓、建筑层数、高度调整,指标相应调整;3.9#商业楼建筑高度调整,天面风机房取消,指标相应调整。 二、总平面变更后主要经济指标表(容积率3.0,绿地率35.03%,建筑密度28.97%,最高建筑高度99.95米)。 三、单体方案变更内容: (一)1#商务综合楼 1、第17 层一部分部分酒店客房变更为办公,一部分部分变更为露台,当层建筑面积规模减少; 2、第17层与16层之间增加建筑层高为2.1米的设备管道层; 3、突出天面层的玻璃幕墙高度由10米增加至14.2米; 4、总建筑高度增加,基底轮廓不变,建筑面积增加,计容面积减少; (二)2#商务办公楼 1、原四层绿化上人屋面改为室内空间,建筑轮廓、建筑层数、建筑高度、建筑基底面积不变,建筑面积及计容面积增大; 2、外立面作相应调整 (三)3#商务办公楼: 1、首层南面3-5轴与3-7轴之间的商业改为办公楼出入口通道,各项经济指标无变化; (四)4#商务办公楼 1、首层南面3-5轴与3-7轴之间的商业改为办公楼出入口通道; 2、二层部分商业改为架空活动空间; 3、三层调整分户墙边线,部分自持商务办公改为非自持,总自持商务办公面积减少; 4、六层调整分户墙边线; 5、建筑轮廓、建筑层数、建筑高度、建筑基底面积、建筑面积等不变,总计容建筑面积及二层外立面相应修改; (五)7#商业楼 1、7-A轴与7-D轴平面商业入口原4.35米处的空调机位取消; 2、首层商铺出入口上方增加外挑0.95米的玻璃雨棚; 3、各项经济指标无变化; (六)9#商业楼 1、在原二层宴会厅上方的中空部分改为楼板; 2、取消天面风机房; 3、建筑高度、建筑轮廓、建筑层数、建筑基底面积不变,计容面积及建筑面积增加; 四、单体方案变更后指标: 11、1#商务综合楼:性质为办公、商业、酒店,地上17层,局部夹层(设备管道夹层),建筑高度92米,基底面积873.87平方米,建筑面积*.47平方米,计容面积*.61平方米,不计容面积674.86平方米; 2、2#商业楼:性质为商业,地上4层,建筑高度24.5米,基底面积756.00平方米,建筑面积3022.23平方米,计容面积3022.23平方米,不计容面积0.00平方米; 3、4#商务办公楼:性质为商业、办公,地上25层,建筑高度99.95米,基底面积915.96平方米,建筑面积*.01平方米,计容面积*.02平方米,不计容面积529.27平方米; 4、9#商业楼:性质为商业,地上3层,建筑高度19.15米,基底面积817.00平方米,建筑面积2737.12平方米,计容面积2709.00平方米,不计容面积28.12平方米;方米,计容面积2777.22平方米,不计容面积0.00平方米; |
公示时间: | 2024年06月07日--2024年06月17日 |
本局收到佛山 (略) 提出 (略) 三水区云东海街道云庭大道北侧地块六之一 城市建(构)筑物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的审批申请及有关材料。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相关法规的有关规定,现对相关事项进行批前公示。(详见右图)
有关该项目的详细信息,可致电:南部工程:0757-* 查询。
有关该项目的反馈意见收集电话:*
凡与以上申请事项之间有重大利益关系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相关法规的规定,可在公示期内向本局提出申述, 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特此公告。
2024年06月07日
公示事项:城市建(构)筑物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公示时间:2024年06月07日至2024年06月17日
审批、公示部门: (略) 自然资源局三水分局
建设单位:佛山 (略)
项目名称:景湾科创广场
项目地点: (略) 三水区云东海街道云庭大道北侧地块六之一
单体名称:1#商务综合楼、2#商业楼、3-4#商务办公楼、7#商业楼、9#商业楼
建筑面积:(平方米)
变更内容:一、总平面变更内容:1.1#商务办公楼建筑轮廓、建筑层数、高度调整,指标相应调整;2.2#商务办公楼建筑轮廓、建筑层数、高度调整,指标相应调整;3.9#商业楼建筑高度调整,天面风机房取消,指标相应调整。 二、总平面变更后主要经济指标表(容积率3.0,绿地率35.03%,建筑密度28.97%,最高建筑高度99.95米)。 三、单体方案变更内容: (一)1#商务综合楼 1、第17 层一部分部分酒店客房变更为办公,一部分部分变更为露台,当层建筑面积规模减少; 2、第17层与16层之间增加建筑层高为2.1米的设备管道层; 3、突出天面层的玻璃幕墙高度由10米增加至14.2米; 4、总建筑高度增加,基底轮廓不变,建筑面积增加,计容面积减少; (二)2#商务办公楼 1、原四层绿化上人屋面改为室内空间,建筑轮廓、建筑层数、建筑高度、建筑基底面积不变,建筑面积及计容面积增大; 2、外立面作相应调整 (三)3#商务办公楼: 1、首层南面3-5轴与3-7轴之间的商业改为办公楼出入口通道,各项经济指标无变化; (四)4#商务办公楼 1、首层南面3-5轴与3-7轴之间的商业改为办公楼出入口通道; 2、二层部分商业改为架空活动空间; 3、三层调整分户墙边线,部分自持商务办公改为非自持,总自持商务办公面积减少; 4、六层调整分户墙边线; 5、建筑轮廓、建筑层数、建筑高度、建筑基底面积、建筑面积等不变,总计容建筑面积及二层外立面相应修改; (五)7#商业楼 1、7-A轴与7-D轴平面商业入口原4.35米处的空调机位取消; 2、首层商铺出入口上方增加外挑0.95米的玻璃雨棚; 3、各项经济指标无变化; (六)9#商业楼 1、在原二层宴会厅上方的中空部分改为楼板; 2、取消天面风机房; 3、建筑高度、建筑轮廓、建筑层数、建筑基底面积不变,计容面积及建筑面积增加; 四、单体方案变更后指标: 11、1#商务综合楼:性质为办公、商业、酒店,地上17层,局部夹层(设备管道夹层),建筑高度92米,基底面积873.87平方米,建筑面积*.47平方米,计容面积*.61平方米,不计容面积674.86平方米; 2、2#商业楼:性质为商业,地上4层,建筑高度24.5米,基底面积756.00平方米,建筑面积3022.23平方米,计容面积3022.23平方米,不计容面积0.00平方米; 3、4#商务办公楼:性质为商业、办公,地上25层,建筑高度99.95米,基底面积915.96平方米,建筑面积*.01平方米,计容面积*.02平方米,不计容面积529.27平方米; 4、9#商业楼:性质为商业,地上3层,建筑高度19.15米,基底面积817.00平方米,建筑面积2737.12平方米,计容面积2709.00平方米,不计容面积28.12平方米;方米,计容面积2777.22平方米,不计容面积0.00平方米;
注:
1、右图仅为示意图,以最后审批文件为准。
2、意见反馈方式:书面意见请邮寄至西南 (略) 50号
(略) 自然资源局三水分局收。 邮编:*
电子邮箱:*@*ttp://**
3、有效反馈意见时间:公示期内
4、有效反馈意见方式:书面意见(写明联系人真实姓名、电话、联系地址)
5、 (略) 址:http://**
制作单位: (略) 自然资源局三水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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