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润新材年产15GWh动力电池Pack及梯次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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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润新材年产15GWh动力电池Pack及梯次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规定,现就恒润新材年产15GWh动力电池Pack及梯次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进行第二次公示,欢迎公众积极参与并提出宝贵意见。

一、项目概况

项目总投资约15亿元,占地约60亩,建筑面积*平方米,计划新建建设6条梯次生产线、6条电池回收再生系统生产线形成年处理15GWh动力电池的物理回收、梯次利用、储能项目的综合利用生产基地。项目企业达标达产后,形成年产量15GWhPack及梯次、综合利用动力电池的生产能力。本项目拟采取有针对性的环保措施,废气、废水、噪声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得到合理处置。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 (略) 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 (略) 络链接

链接:http://**_OnUOnHkAL-wQ

提取码:2ydz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公众若需要查阅纸质版报告书,可联系项目建设单位相关负责人,或到建设单位办公地点查阅。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是建设项目所在地周围的、关注本项目建设的公众,征求对本工程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非环境保护方面的内容不在征求范围。

四、公众 (略) 络链接

http://**_*.html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本信息发布之后公众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并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建设单位:江 (略)

通讯地址: (略) 大余县新城镇新城工业园小区

联系人:江海明

联系电话:*

邮编:*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在本公告发布起,1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

,江西, (略) ,大余县,赣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规定,现就恒润新材年产15GWh动力电池Pack及梯次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进行第二次公示,欢迎公众积极参与并提出宝贵意见。

一、项目概况

项目总投资约15亿元,占地约60亩,建筑面积*平方米,计划新建建设6条梯次生产线、6条电池回收再生系统生产线形成年处理15GWh动力电池的物理回收、梯次利用、储能项目的综合利用生产基地。项目企业达标达产后,形成年产量15GWhPack及梯次、综合利用动力电池的生产能力。本项目拟采取有针对性的环保措施,废气、废水、噪声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得到合理处置。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 (略) 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 (略) 络链接

链接:http://**_OnUOnHkAL-wQ

提取码:2ydz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公众若需要查阅纸质版报告书,可联系项目建设单位相关负责人,或到建设单位办公地点查阅。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是建设项目所在地周围的、关注本项目建设的公众,征求对本工程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非环境保护方面的内容不在征求范围。

四、公众 (略) 络链接

http://**_*.html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本信息发布之后公众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并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建设单位:江 (略)

通讯地址: (略) 大余县新城镇新城工业园小区

联系人:江海明

联系电话:*

邮编:*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在本公告发布起,1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

,江西, (略) ,大余县,赣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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