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循化县2024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项目计划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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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循化县2024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项目计划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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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发改局:

县乡村振兴局《关于循化县2024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一批项目计划》已经十六届县委第106次常委会议、十八届县人民政府第31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其中涉及你局的少数民族发展任务项目共安排资金*元实施11个项目,现批复如下。

(一)安排*元实施6个产业类项目

1.安排*元由查汗都斯乡人民政府负责实施查汗都斯乡赞卜乎村“阿拉仙境”乡村振兴生态旅游产业提档升级项目;

2.安排*元由白庄镇人民政府负责实施循化县年产1000吨牛羊肉冷链物流建设项目;

3.安排*元由积石镇人民政府负责实施积石镇托坝村果园田园综合体项目;

4.安排*元由产业园区负责实施青海农丰线辣椒延伸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

5.安排*元由道帏乡人民政府负责实施循化县道帏乡藏乡产业项目;

6.安排*元由产业园区负责实施园区方便面自动酱包机生产设备购置项目。

(二)安排*元实施5个基础设施建设类项目

1.安排*元由县发改局负责实施循化县尕楞乡比塘村、街子镇塘 (略) 补短板建设项目;

2.安排*元由县发改局负责实施循化县清水乡下庄村河北社人畜饮水工作;

3.安排*元由积石镇人民政府负责实施循化县积石镇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4.安排*元由积石镇人民政府负责实施循化县积石镇上下草村防洪设施及渠道维修项目;

5.安排*元由县民宗局负责实施循化县困难群众饮用低氟边销茶(送茶入户)项目。

请你局严格按照资金使用管理相关政策规定,及时规范拨付资金,并指导督促各项目实施单位按项目建设基本程序,规范实施建设。同时,协同县纪委监委、财政局、审计局做好项目跟踪监管,确保项目实施规范、资金使用安全、发挥切实效益。

此复。

附件:循化县2024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项目计划表

 2024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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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发改局:

县乡村振兴局《关于循化县2024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一批项目计划》已经十六届县委第106次常委会议、十八届县人民政府第31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其中涉及你局的少数民族发展任务项目共安排资金*元实施11个项目,现批复如下。

(一)安排*元实施6个产业类项目

1.安排*元由查汗都斯乡人民政府负责实施查汗都斯乡赞卜乎村“阿拉仙境”乡村振兴生态旅游产业提档升级项目;

2.安排*元由白庄镇人民政府负责实施循化县年产1000吨牛羊肉冷链物流建设项目;

3.安排*元由积石镇人民政府负责实施积石镇托坝村果园田园综合体项目;

4.安排*元由产业园区负责实施青海农丰线辣椒延伸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

5.安排*元由道帏乡人民政府负责实施循化县道帏乡藏乡产业项目;

6.安排*元由产业园区负责实施园区方便面自动酱包机生产设备购置项目。

(二)安排*元实施5个基础设施建设类项目

1.安排*元由县发改局负责实施循化县尕楞乡比塘村、街子镇塘 (略) 补短板建设项目;

2.安排*元由县发改局负责实施循化县清水乡下庄村河北社人畜饮水工作;

3.安排*元由积石镇人民政府负责实施循化县积石镇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4.安排*元由积石镇人民政府负责实施循化县积石镇上下草村防洪设施及渠道维修项目;

5.安排*元由县民宗局负责实施循化县困难群众饮用低氟边销茶(送茶入户)项目。

请你局严格按照资金使用管理相关政策规定,及时规范拨付资金,并指导督促各项目实施单位按项目建设基本程序,规范实施建设。同时,协同县纪委监委、财政局、审计局做好项目跟踪监管,确保项目实施规范、资金使用安全、发挥切实效益。

此复。

附件:循化县2024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项目计划表

 2024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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