宠福乐宠物医院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宠福乐宠物医院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相关规定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要求,对宠 (略)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信息公示,征求公众意见。
一、项目概况
宠 (略) (略) 丰泽区东湖街道圣湖 (略) 626、628、630号, (略) 丰泽区宠 (略) 投资建设,租用*荣誉、*美婷个人店面进行项目建设,项目属于新建项目,新增投资*元,从事宠物医疗服务。该项目生产运营过程主要会产生医疗废水、生活污水、臭气、固体废物、噪声等污染物。医疗废水、生活污水经过污水设施预 (略) (略) ;废气经过加强管理、消毒和通风后排放;噪声采取了相应的防治措施,固体废弃委托有资质的处置单位和当地环卫部门处理处置。
二、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丰泽区宠 (略)
通讯地址: (略) 丰泽区东湖街道圣湖 (略) 626、628、630号
联系电话:*
联系人:陈医生
三、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厦门 (略)
通讯地址: (略) 集美 (略) 60号5楼
联系电话/传真:0592-*
联系人:林女士
邮箱:*@*q.com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对于项目建设的态度;
(2)对于项目建设对环境造成影响的看法及接受程度;
(3)对利益受到影响时的态度和意见;
(4)对本项目实施在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等。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单位和个人可以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发表对“宠 (略) ”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本次征求意见期限为信息公布后5个工作日 (不含节假日)。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把公众意见和建议汇总在《宠 (略) 环境影响报告表》中,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建设单位和有关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等反映。
信息公示单位: (略) 丰泽区宠 (略)
2024年6月6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相关规定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要求,对宠 (略)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信息公示,征求公众意见。
一、项目概况
宠 (略) (略) 丰泽区东湖街道圣湖 (略) 626、628、630号, (略) 丰泽区宠 (略) 投资建设,租用*荣誉、*美婷个人店面进行项目建设,项目属于新建项目,新增投资*元,从事宠物医疗服务。该项目生产运营过程主要会产生医疗废水、生活污水、臭气、固体废物、噪声等污染物。医疗废水、生活污水经过污水设施预 (略) (略) ;废气经过加强管理、消毒和通风后排放;噪声采取了相应的防治措施,固体废弃委托有资质的处置单位和当地环卫部门处理处置。
二、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丰泽区宠 (略)
通讯地址: (略) 丰泽区东湖街道圣湖 (略) 626、628、630号
联系电话:*
联系人:陈医生
三、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厦门 (略)
通讯地址: (略) 集美 (略) 60号5楼
联系电话/传真:0592-*
联系人:林女士
邮箱:*@*q.com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对于项目建设的态度;
(2)对于项目建设对环境造成影响的看法及接受程度;
(3)对利益受到影响时的态度和意见;
(4)对本项目实施在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等。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单位和个人可以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发表对“宠 (略) ”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本次征求意见期限为信息公布后5个工作日 (不含节假日)。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把公众意见和建议汇总在《宠 (略) 环境影响报告表》中,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建设单位和有关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等反映。
信息公示单位: (略) 丰泽区宠 (略)
2024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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