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里110千伏变电站增容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拟批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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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里110千伏变电站增容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拟批复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公告期为:**日至**日(5个工作日,不计入审批时限内)

联系电话:0792-*

项目名称

十里110千伏变电站增容改造工程

建设地点

(略) 濂溪区莲花镇东城村

建设单位

(略) (略) (略)

建设项目概况(环评单位提供)

本期工程将十里110kV变电站现有2台31.5MVA主变压器(1#、2#主变)更换为2台50MVA主变压器,无功补偿新增2×3Mvar电容器,全户外布置,本期工程不新增110kV出线。本期工程在变电站围墙内进行,不新征土地。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环评单位提供)

一、项目施工期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施工期对环境最主要的影响因素是废水、噪声和固体废物,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后,对环境的影响较小。施工期对环境的影响是短期的、暂时的,施工结束,对环境的影响随之消失。

二、项目营运期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电磁环境影响分析

由类比监测结果可知,十里110kV变电站增容改造工程建成投运后,站址周围的工频电场强度、磁感应强度可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公众曝露控制限值:50Hz频率下,工频电场强度为4000V/m,磁感应强度为100μT的要求。

2、运行期声环境影响分析

根据相关噪声理论预测结果可知,变电站增容改造工程建成投运后,变电站四周厂界围墙外1m处噪声贡献值为38.2~44.4dB(A),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变电站评价范围内的声环境保护目标昼间噪声预测值为49.3~53.2dB(A),夜间为43.3~49.8dB(A),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要求,对周边声环境保护目标噪声影响较小。

3、水环境影响评价

变电站正常运行时,废水主要为巡检人员的少量生活污水,本项目增容改造不会改变原有巡检人员数量。站内雨污分流,雨水经雨水井汇集后排入站外排水沟;生活污水经站内化粪池处理后, (略) 政污水管网进入鹤问湖污水处理厂处理。

4、环境空气影响评价

变电站工程运行期间无废气排放,对周围环境空气不会造成影响。

5、固体废物影响评价

变电站运行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巡检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垃圾,变电站已设置垃圾箱,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本期增容改造完成后,将不增加变电站的人员编制,因此现有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和方式能满足项目改造后的要求。

废变压器油及废铅酸蓄电池属于危险废物,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废变压器油类别为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废物代码为900-220-08, (略) 物资部门统一委托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不在站内贮存,不外弃;废铅酸蓄电池废物类别为HW31含铅废物,废物代码为900-052-31, (略) 物资部门统一委托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不在站内贮存。

三、污染防治措施

1、电磁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①选用低电磁干扰的主变压器;②设置安全警示标志与加强宣传;③做好变电站电磁防护与屏蔽措施;④开展运营期电磁环境监测和管理工作,切实减少对周围环境的电磁影响。

2、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①选用符合国家噪声标准的电气设备,合理规划变电站平面布置,主变装置远离居民侧,主变压器基础垫衬减振材料;

②加强变电站运营管理,使设备运行期间处于长期稳定状态,确保变电站周边声环境质量达标。

3、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旧蓄电池及废变压器油产生后立即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不外排,不在站内贮存。

4、事故风险防范措施

变电站现有事故油池封存闲置不用,在1#主变东侧新建一座有效容积25m3的事故油池,事故油池的有效容积能满足《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设计防火标准》(GB50229-2019)中“总事故贮油池的容积应按其接入的油量最大的一台设备确定,并设置油水分离装置”的要求。事故废油、含油废水进入事故油池,经油水分离后,变压器油回收利用,少量不能回收利用的含油废水、废渣交由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妥善处置。

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提供)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建设单位提供)

(1)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避免夜间施工;施工废水经简易沉淀后回用;施工场地设置围挡,洒水降尘;施工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妥善处理,建筑垃圾及时清运。

(2)在下阶段设计和建设中,进一步提高环境保护意识,充分重视和认真实施相关环保措施。

(3)在下阶段工程设计、施工及运营过程中,随时听取及收集公众对本项工程建设的意见,充分理解公众对电磁环境影响的担心,及时进行科学宣传和客观解释,积极妥善地处理好各类公众意见,避免有关纠纷事件的发生。

(4)在项目实施中加强项目环境管理,定期对施工员进行文明施工教育,减少植被破坏。

(5)加强对电磁环境的运行管理,保证各指标满足相应标准要求。

(6)工程建成投运后,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自主验收,并报环保部门备案。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建设单位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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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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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公告期为:**日至**日(5个工作日,不计入审批时限内)

联系电话:0792-*

项目名称

十里110千伏变电站增容改造工程

建设地点

(略) 濂溪区莲花镇东城村

建设单位

(略) (略) (略)

建设项目概况(环评单位提供)

本期工程将十里110kV变电站现有2台31.5MVA主变压器(1#、2#主变)更换为2台50MVA主变压器,无功补偿新增2×3Mvar电容器,全户外布置,本期工程不新增110kV出线。本期工程在变电站围墙内进行,不新征土地。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环评单位提供)

一、项目施工期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施工期对环境最主要的影响因素是废水、噪声和固体废物,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后,对环境的影响较小。施工期对环境的影响是短期的、暂时的,施工结束,对环境的影响随之消失。

二、项目营运期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电磁环境影响分析

由类比监测结果可知,十里110kV变电站增容改造工程建成投运后,站址周围的工频电场强度、磁感应强度可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公众曝露控制限值:50Hz频率下,工频电场强度为4000V/m,磁感应强度为100μT的要求。

2、运行期声环境影响分析

根据相关噪声理论预测结果可知,变电站增容改造工程建成投运后,变电站四周厂界围墙外1m处噪声贡献值为38.2~44.4dB(A),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变电站评价范围内的声环境保护目标昼间噪声预测值为49.3~53.2dB(A),夜间为43.3~49.8dB(A),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要求,对周边声环境保护目标噪声影响较小。

3、水环境影响评价

变电站正常运行时,废水主要为巡检人员的少量生活污水,本项目增容改造不会改变原有巡检人员数量。站内雨污分流,雨水经雨水井汇集后排入站外排水沟;生活污水经站内化粪池处理后, (略) 政污水管网进入鹤问湖污水处理厂处理。

4、环境空气影响评价

变电站工程运行期间无废气排放,对周围环境空气不会造成影响。

5、固体废物影响评价

变电站运行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巡检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垃圾,变电站已设置垃圾箱,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本期增容改造完成后,将不增加变电站的人员编制,因此现有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和方式能满足项目改造后的要求。

废变压器油及废铅酸蓄电池属于危险废物,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废变压器油类别为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废物代码为900-220-08, (略) 物资部门统一委托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不在站内贮存,不外弃;废铅酸蓄电池废物类别为HW31含铅废物,废物代码为900-052-31, (略) 物资部门统一委托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不在站内贮存。

三、污染防治措施

1、电磁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①选用低电磁干扰的主变压器;②设置安全警示标志与加强宣传;③做好变电站电磁防护与屏蔽措施;④开展运营期电磁环境监测和管理工作,切实减少对周围环境的电磁影响。

2、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①选用符合国家噪声标准的电气设备,合理规划变电站平面布置,主变装置远离居民侧,主变压器基础垫衬减振材料;

②加强变电站运营管理,使设备运行期间处于长期稳定状态,确保变电站周边声环境质量达标。

3、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旧蓄电池及废变压器油产生后立即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不外排,不在站内贮存。

4、事故风险防范措施

变电站现有事故油池封存闲置不用,在1#主变东侧新建一座有效容积25m3的事故油池,事故油池的有效容积能满足《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设计防火标准》(GB50229-2019)中“总事故贮油池的容积应按其接入的油量最大的一台设备确定,并设置油水分离装置”的要求。事故废油、含油废水进入事故油池,经油水分离后,变压器油回收利用,少量不能回收利用的含油废水、废渣交由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妥善处置。

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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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环保措施承诺(建设单位提供)

(1)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避免夜间施工;施工废水经简易沉淀后回用;施工场地设置围挡,洒水降尘;施工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妥善处理,建筑垃圾及时清运。

(2)在下阶段设计和建设中,进一步提高环境保护意识,充分重视和认真实施相关环保措施。

(3)在下阶段工程设计、施工及运营过程中,随时听取及收集公众对本项工程建设的意见,充分理解公众对电磁环境影响的担心,及时进行科学宣传和客观解释,积极妥善地处理好各类公众意见,避免有关纠纷事件的发生。

(4)在项目实施中加强项目环境管理,定期对施工员进行文明施工教育,减少植被破坏。

(5)加强对电磁环境的运行管理,保证各指标满足相应标准要求。

(6)工程建成投运后,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自主验收,并报环保部门备案。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建设单位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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