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陆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2024年初级中学、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的公告
平陆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2024年初级中学、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和《〈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为做好平*县2024年初级中学、小学和幼儿园第二批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种类
平*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受理:初级中学、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的认定。
二、认定范围
(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已毕业人员
1. 户籍在平*县的社会人员(含在职、待业人员);
2. 持有平*县居住证并在有 (略) 县户籍人员;。
3. 驻运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二)山西省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专升本学生、在读研究生可在户籍或学校所在地使用已取得的学历申请认定。就读于成人教育(自学考试、电大、夜大、函授)、网络教育的人员须毕业并取得国民教育系列学历。本省普通高校其他在读学生毕业前最后一个学期在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
(三)山西省具 (略) 校开设的中等学历层次幼儿教育类专业2024年应届毕业生。
(四)在山西省学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等及以上标准,申请语文学科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等及以上标准,以取得证书为准。普通话证书目前不设有效期,国家普通话证书全国通用,但部分证书上标注了证书有效期的,以标注时效为准。
(五)身体条件
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应在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所在地 (略) (略) 体检。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和《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晋教人字〔2005〕19号)执行,体检结论为合格。
四、认定流程
具体认定流程见《教师资格认定流程图》(附后)。
五、时间安排及注意事项
(一) (略) 上注册申报时间
第二批:2024年6月17日8:00至6月28日17:00。
第三批:2024年9月14日8:00至9月25日17:00。
(二)体检
申请 (略) 报后持贴 (略) 报同版照片的《山西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需A4纸双面打印)在规定时 (略) 体检(医疗机构名单附后)。
注意:备孕人员须完全按体检表内容逐项检查,不可缺项;怀孕人员可免做胸透项目, (略) 出具的相关医学检查证明。
(三)申请人现场确认时间
第二批:2024年6月18日9:00至7月1日17:00
(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第三批:2024年9月18日9:00至9月26日17:00
(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申请认定、现场确认及材料审核注意事项
1. (略) 上报名时须选择户籍或居住证所在县(市、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现场确认点进行确认。
2.具体确认时间和确认地点报名时可在报名界面查看。
3.《个人承诺书》请根据系统要求扫码签字。
4. (略) 上注册申报成功但未在第一批现场确认时间段内到现场确认点进行确认的申请人, (略) 上重复申报,可在第二批现场确认时间段内直接到第一次选择的现场确认点进行确认。
(四)证书发放
平*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提供证书邮寄服务,申请人可以在报名时进行邮寄选择,邮费到付。其他申请人在原现场确认点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和加盖公章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六、现场确认需提交的材料
(一)基本信息材料
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原件。
(二)申请人所属人员范围材料
1. 户籍在本省的已毕业人员需要提供户口簿(本人页)原件。
2. 持有本省有效期内居住证的已毕业人员需提供居住证原件。
3. 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在读专升本学生、在读研究生在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需提供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学籍信息经过中国 (略) 电子信息比对的可不提交)。在读专升本学生、在读研究生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需出具户口簿(本人页)原件。
4. 驻晋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供由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格式依该部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证明应明示申请人属于该驻晋部队。
(三)学历条件材料
毕业证书原件。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学历信息通过中国 (略) 电子信息比对的可不提交。
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中国 (略) 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申请人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网址:http://**, (略) 在线申请),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 (略) 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山西省具 (略) 校开设的中等学历层次幼儿教育类专业毕业的申请人,对学历验证不作要求,只需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即可。就读于成人教育(自学考试、电大、夜大、函授)、网络教育的人员须毕业并取得国民教育系列学历。
(四)考试条件材料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通过中国 (略) 报名系统比对核验,无需现场提交。
(五)普通话条件材料
中国 (略) 无法比对核验成功的申请人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的,需现场提交《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经中国 (略) 比对核验成功的可不提交。
(六)身体条件材料
《山西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体检结果当次有效)。
(七)无犯罪记录证明
1. 内地(大*)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到公安机关统一核查。
2. 港澳台居民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有关部门开具。香港、澳门申请人需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提供函件的,与山西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联系出具。
(八)其他材料
1. 个人近期白底免冠无头饰正面一寸证件照片1张(与教师 (略) 上报名电子照片同版),背面注明姓名、报名号、身份证号,制作教师资格证书时使用。
2. 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 (略) 和“平*政务”微信公众号发布的通知公告,请申请人务必及时查阅,以免错过认定机构的工作安排。
附件:1、山西省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
2、山西省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
3、教师资格认定流程图
4、 (略) 2024年教师资格认定 (略)
平*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4年6月7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和《〈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为做好平*县2024年初级中学、小学和幼儿园第二批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种类
平*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受理:初级中学、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的认定。
二、认定范围
(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已毕业人员
1. 户籍在平*县的社会人员(含在职、待业人员);
2. 持有平*县居住证并在有 (略) 县户籍人员;。
3. 驻运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二)山西省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专升本学生、在读研究生可在户籍或学校所在地使用已取得的学历申请认定。就读于成人教育(自学考试、电大、夜大、函授)、网络教育的人员须毕业并取得国民教育系列学历。本省普通高校其他在读学生毕业前最后一个学期在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
(三)山西省具 (略) 校开设的中等学历层次幼儿教育类专业2024年应届毕业生。
(四)在山西省学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等及以上标准,申请语文学科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等及以上标准,以取得证书为准。普通话证书目前不设有效期,国家普通话证书全国通用,但部分证书上标注了证书有效期的,以标注时效为准。
(五)身体条件
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应在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所在地 (略) (略) 体检。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和《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晋教人字〔2005〕19号)执行,体检结论为合格。
四、认定流程
具体认定流程见《教师资格认定流程图》(附后)。
五、时间安排及注意事项
(一) (略) 上注册申报时间
第二批:2024年6月17日8:00至6月28日17:00。
第三批:2024年9月14日8:00至9月25日17:00。
(二)体检
申请 (略) 报后持贴 (略) 报同版照片的《山西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需A4纸双面打印)在规定时 (略) 体检(医疗机构名单附后)。
注意:备孕人员须完全按体检表内容逐项检查,不可缺项;怀孕人员可免做胸透项目, (略) 出具的相关医学检查证明。
(三)申请人现场确认时间
第二批:2024年6月18日9:00至7月1日17:00
(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第三批:2024年9月18日9:00至9月26日17:00
(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申请认定、现场确认及材料审核注意事项
1. (略) 上报名时须选择户籍或居住证所在县(市、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现场确认点进行确认。
2.具体确认时间和确认地点报名时可在报名界面查看。
3.《个人承诺书》请根据系统要求扫码签字。
4. (略) 上注册申报成功但未在第一批现场确认时间段内到现场确认点进行确认的申请人, (略) 上重复申报,可在第二批现场确认时间段内直接到第一次选择的现场确认点进行确认。
(四)证书发放
平*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提供证书邮寄服务,申请人可以在报名时进行邮寄选择,邮费到付。其他申请人在原现场确认点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和加盖公章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六、现场确认需提交的材料
(一)基本信息材料
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原件。
(二)申请人所属人员范围材料
1. 户籍在本省的已毕业人员需要提供户口簿(本人页)原件。
2. 持有本省有效期内居住证的已毕业人员需提供居住证原件。
3. 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在读专升本学生、在读研究生在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需提供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学籍信息经过中国 (略) 电子信息比对的可不提交)。在读专升本学生、在读研究生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需出具户口簿(本人页)原件。
4. 驻晋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供由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格式依该部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证明应明示申请人属于该驻晋部队。
(三)学历条件材料
毕业证书原件。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学历信息通过中国 (略) 电子信息比对的可不提交。
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中国 (略) 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申请人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网址:http://**, (略) 在线申请),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 (略) 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山西省具 (略) 校开设的中等学历层次幼儿教育类专业毕业的申请人,对学历验证不作要求,只需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即可。就读于成人教育(自学考试、电大、夜大、函授)、网络教育的人员须毕业并取得国民教育系列学历。
(四)考试条件材料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通过中国 (略) 报名系统比对核验,无需现场提交。
(五)普通话条件材料
中国 (略) 无法比对核验成功的申请人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的,需现场提交《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经中国 (略) 比对核验成功的可不提交。
(六)身体条件材料
《山西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体检结果当次有效)。
(七)无犯罪记录证明
1. 内地(大*)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到公安机关统一核查。
2. 港澳台居民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有关部门开具。香港、澳门申请人需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提供函件的,与山西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联系出具。
(八)其他材料
1. 个人近期白底免冠无头饰正面一寸证件照片1张(与教师 (略) 上报名电子照片同版),背面注明姓名、报名号、身份证号,制作教师资格证书时使用。
2. 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 (略) 和“平*政务”微信公众号发布的通知公告,请申请人务必及时查阅,以免错过认定机构的工作安排。
附件:1、山西省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
2、山西省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
3、教师资格认定流程图
4、 (略) 2024年教师资格认定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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