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审批信息公示
建设项目审批信息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我局拟对 (略) 级湿地公园二期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4年1月3日至2024年1月9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 (略) 惠城 (略) (略) 市民服务中心7号楼414室,邮编:*
联系电话:0752-*
邮 箱:*@*ttp://**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略) 级湿地公园二期工程项目 |
建设单位: | 惠东县林业局 |
建设地点: | 惠东县稔平半岛考洲洋西北海岸带(涉及铁涌镇、吉隆镇、黄埠镇) |
环评机构: | (略) (略) |
项目概况: | (略) 级湿地公园二期工程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栈道2023m、 (略) 2座、临时航道疏浚2064m(疏浚面积*m2)、红树林种植修复*m2等。临时航道疏浚物堆放至周边滩涂用于红树林种植滩涂改造,工程量为*m3。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 (1)海洋环境影响 施工航道疏浚、栈道、 (略) 等构筑物桩基施工产生的悬浮泥沙扩散会影响一定范围内浮游生物、游泳生物和鱼卵仔鱼等海洋生物,还会对西侧惠 (略) 级自然保护区、栖息鸟类等造成一定的影响,该影响仅存在于施工期,施工结束后影响逐渐消失,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是短暂的。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悬浮泥沙扩散和沉降,沉积物环境质量不会产生明显变化,即沉积物质量状况仍将基本保持现有水平;项目施工会占用一定的底栖生物生存空间,但影响范围及程度有限本工程造成的生态损失总赔偿额155.*元。生态补偿方案采取增殖放流的形式。 工程后水流流态会发生一定的变化,临时航道开挖以及红树林种植区堆高工程实施后会对周边水流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项目临时航道工程实施后航道内处于回淤状态,年淤积厚度在0.1m以内,红树林种植区基本处于冲刷状态,年冲刷厚度在0.08m以内,项目建设对附近海域的泥沙冲於环境影响较小。 红树林长成后对项目所在海域的水质、沉积物和海洋生态环境不会产生负面影响。项目运营期可以改善周边水质、沉积物质量状态;可提高湿地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对海洋生态和生物资源环境具有积极的影响。 (2)大气环境影响 项目施工船舶、各类施工机械及车辆排放的燃油废气,其主要污染物为烟尘、SO2、NOx、CO和烃类等,鉴于施工使用的船机设备较少,燃油废气产生量相对较小,且排放点分散,施工方在施工过程中尽量使用低污染排放的设备,日常注意设备的检修和维护,保证设备在正常工况条件下运转,并在机械设备尾气排放口加装废气过滤器情况下,废气污染的影响很小,是可接受的;车辆运输产生的扬尘,由于源强较小,同时施工场地应落实做好大气污染防治7个百分百,扬尘对周边环境所造成的影响不大。因此,项目施工废气不会对周边环境空气保护目标产生影响,正常排放情况下,项目大气污染物对环境影响较小。 运营期废气主要为项目配置的小型科普巡查艇、水域垃圾清理艇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尾气(NOx、SO2、烟尘),属无组织排放且发生量很小,无集中排放源,同时项目周边海域海面,通风良好。总之运营期船舶燃料废气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 (3)声环境影响 项目在施工阶段水上施工取土工程、淤泥运输等施工船舶、机械、发动机噪声昼间达标排放所需的衰减距离为223m,夜间达标距离为1259m。夜间建议禁止施工,施工期间应加强施工监督管理,向周围排放噪声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等相关规定,严格按《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进行控制。 运营期工作船噪声排放是间歇性的,且夜间不运营无噪声产生,项目周边32米范围内无声敏感目标,故项目运营期噪声对敏感目标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 施工的一般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船舶生活垃圾、钻渣等,危险废物为船舶、机械维护产生的残油、废油。运营期一般固体废物为生活垃圾和海漂垃圾。生活垃圾与船舶生活垃圾收集上岸后一并交由环卫部门清运;施工船舶作业产生的残油、废油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统一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将其安全处置。项目产生的建筑垃圾能回用的回用,不能回用的运送至指定的建筑垃圾消纳场处理。桩基施工产生的钻孔泥浆通过施工船舶运至*域沉淀池沉淀,沉淀后的钻渣堆存于施工场地区堆场后期回用于工地土方回填。 运营期废编织布、生活垃圾和打捞的海漂垃圾一起交由环卫部门清运。运营期维护栈道栏杆、观鸟台等刷油漆维护产生的废漆桶、废刷子、废油漆等危险废物由施工单位带走,集中委托处理。运营期船舶保养、维护、维修拖至专业的船厂处理,不在项目范围内保养、检修。 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可得到合理处置,不会排放至海域,对周边海域环境影响较小。 (5)*域生态环境 对*域环境影响主要来自施工营地占地、水土流失等。施工临时占地对区域内土地利用格局不会造成明显影响,对区域植被类型和植物种类多样性基本无影响,对*生动物的影响较小,引起的水土流失影响较小。*域用地范围内无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或古树名木。 (6)环境风险评价 通过对同类工程进行调查及类比分析,船舶溢油事故为项目海域环境风险最大可信事故。 本项目预测施工船舶于施工期间绞吸船发生溢油事故对附近海域的影响,选取施工船舶燃油泄漏为溢油风险源。海域环境风险预测结果显示,海上溢油泄漏事故导致溢油浓度高值区主要集中在泄漏点附近,随着涨落潮流扩散,将主要会对考洲洋现状吊蚝养殖区、考洲洋红树林限制类红线区、 (略) 级红树林自然保护区等水域的水质、生态造成环境影响。 在按照要求做好各项风险的预防和应急措施,制定环境应急预案和配备相应的物资,严格落实环评提出的各项措施和要求的前提下,项目环境风险水平可接受。 二、污染防治与环境保护措施 1、废水 项目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与船舶生活污水一并经槽车运输进入惠东县铁涌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船舶含油污水经收集上岸后应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溢流口悬浮泥沙采用滩涂堆高区泄水口设置三级过滤措施:中粗砂过滤(厚500)+碎石反滤(厚500)+ (略) 过滤(40目/英寸)。 运营期游客、员工产生的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前期经槽罐车运输进入惠东县铁涌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待后 (略) 建设完成直接纳入惠东县铁涌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船舶含油污水经收集上岸后应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2、废气 废气处理措施:大型设备采用低硫柴油、施工扬尘采用洒水抑尘。运营期船舶为小型船舶,废气产生量较少。施工场地落实大气污染防治7个百分百,即应100%落实:施工围挡及外架100%全封闭,出入口及车行道100%硬底化,出入口100%安装冲洗设施,易起尘作业面100%湿法施工,裸露土及易起尘物料100%覆盖,出入口100%安装总悬浮颗粒物在线监测设备。 3、噪声 项目拟采取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包括限制隔声、消声、减振等防治措施、加强管理和检测、保养各种机械设备以降低噪声强度等。昼间达标排放所需的衰减距离为223m,夜间达标距离为1259m。夜间建议禁止施工,施工期间应加强施工监督管理,向周围排放噪声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等相关规定,严格按《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进行控制。 运营期工作船使用小船舶,并通过距离衰减,绿化隔声,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施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与船舶生活垃圾收集上岸后一并交由环卫部门清运;施工船舶作业产生的残油、废油等危险废物,统一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将其安全处置。项目产生的建筑垃圾能回用的回用,不能回用的运送至指定的建筑垃圾消纳场处理。桩基施工产生的钻孔泥浆通过施工船舶运至*域沉淀池沉淀,沉淀后的钻渣堆存于施工场地区堆场后期回用于工地土方回填。 项目苗木存活后维护期拆掉编织布会产生少量悬浮泥沙,编织布交由环卫部门处理。游客、员工产生的生活垃圾通过及时收集,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外运进行处理,清理艇打捞的海洋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分拣。废编织布收集交由环卫部门处置。运营期维护栈道栏杆、观鸟台等刷油漆维护产生的废漆桶、废刷子、废油漆等危险废物由施工单位带走,集中委托处理。运营期船舶保养、维护、维修拖至专业的船厂处理,不在项目范围内保养、检修。 5、环境风险 为有效避免风险事故发生和事故发生后对环境造成的污染,项目从船舶碰撞、溢油泄漏、自然灾害等方面识别可能发生的环境风险并对应制定了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由于本项目的溢油环境风险主要可能产生于施工期,而本项目施工工期较短,且拟投入的施工船的较少。因科研需要红树林巡查、保护、防虫害配置的船舶为科普巡查艇、水域垃圾清理艇,均为新采购的小型船舶,携带燃油量较少,航速小,灵活易操作,发生溢油事故较小。因此,本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不单独配备溢油应急设备,一旦发生溢油事故,将采用区域联动的应急处理方案,充分利用附近现有的溢油应急力量。项目所在惠州海域的现有溢油应急力量和周边企业应急力量应急能力远大于本项目可能产生的最大溢油量。 建设单位在认真、切实落实环境风险评价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的基础上,本项目的环境风险水平可接受。 6、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运营期游客、员工产生的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前期经槽罐车运输进入惠东县铁涌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待后 (略) 建设完成直接纳入惠东县铁涌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运营期废编织布、生活垃圾和打捞的海漂垃圾一起交由环卫部门清运。若项目运营期间红树林发生虫害,优先采用物理、生物方法进行防治,尽量不采用喷洒杀虫剂等化学防治,若采用则应采取措施禁止对周边水体造成污染。采取措施消除或减轻青苔等附着贝类对红树林的危害。若维护期间红树林发生虫害,通过采取措施,避免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项目运营期不会对海洋生态环境产生明显的影响。 项目栈道跨越自然岸线3.1m。本项目为生态修复项目,种植的红树林将与附近已种红树林共同构建一个稳定红树林生态系统,改善考洲洋简单的生物结构,保护堤岸,美化景观,提高所在海域红树林大气净化、水体净化功和海洋沉积物净化功能,为所在海域渔业资源等海洋生物提供食物和庇护场所,丰富区域生物多样性,提高所在海域的海水水质、海洋沉积物和海洋生态环境质量。 |
公众参与 | (略) 站公示、报纸公示、张贴公告等方式开展了公众参与工作。 |
(信息来源:海洋生态环境科)
附件: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我局拟对 (略) 级湿地公园二期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4年1月3日至2024年1月9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 (略) 惠城 (略) (略) 市民服务中心7号楼414室,邮编:*
联系电话:0752-*
邮 箱:*@*ttp://**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略) 级湿地公园二期工程项目 |
建设单位: | 惠东县林业局 |
建设地点: | 惠东县稔平半岛考洲洋西北海岸带(涉及铁涌镇、吉隆镇、黄埠镇) |
环评机构: | (略) (略) |
项目概况: | (略) 级湿地公园二期工程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栈道2023m、 (略) 2座、临时航道疏浚2064m(疏浚面积*m2)、红树林种植修复*m2等。临时航道疏浚物堆放至周边滩涂用于红树林种植滩涂改造,工程量为*m3。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 (1)海洋环境影响 施工航道疏浚、栈道、 (略) 等构筑物桩基施工产生的悬浮泥沙扩散会影响一定范围内浮游生物、游泳生物和鱼卵仔鱼等海洋生物,还会对西侧惠 (略) 级自然保护区、栖息鸟类等造成一定的影响,该影响仅存在于施工期,施工结束后影响逐渐消失,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是短暂的。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悬浮泥沙扩散和沉降,沉积物环境质量不会产生明显变化,即沉积物质量状况仍将基本保持现有水平;项目施工会占用一定的底栖生物生存空间,但影响范围及程度有限本工程造成的生态损失总赔偿额155.*元。生态补偿方案采取增殖放流的形式。 工程后水流流态会发生一定的变化,临时航道开挖以及红树林种植区堆高工程实施后会对周边水流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项目临时航道工程实施后航道内处于回淤状态,年淤积厚度在0.1m以内,红树林种植区基本处于冲刷状态,年冲刷厚度在0.08m以内,项目建设对附近海域的泥沙冲於环境影响较小。 红树林长成后对项目所在海域的水质、沉积物和海洋生态环境不会产生负面影响。项目运营期可以改善周边水质、沉积物质量状态;可提高湿地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对海洋生态和生物资源环境具有积极的影响。 (2)大气环境影响 项目施工船舶、各类施工机械及车辆排放的燃油废气,其主要污染物为烟尘、SO2、NOx、CO和烃类等,鉴于施工使用的船机设备较少,燃油废气产生量相对较小,且排放点分散,施工方在施工过程中尽量使用低污染排放的设备,日常注意设备的检修和维护,保证设备在正常工况条件下运转,并在机械设备尾气排放口加装废气过滤器情况下,废气污染的影响很小,是可接受的;车辆运输产生的扬尘,由于源强较小,同时施工场地应落实做好大气污染防治7个百分百,扬尘对周边环境所造成的影响不大。因此,项目施工废气不会对周边环境空气保护目标产生影响,正常排放情况下,项目大气污染物对环境影响较小。 运营期废气主要为项目配置的小型科普巡查艇、水域垃圾清理艇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尾气(NOx、SO2、烟尘),属无组织排放且发生量很小,无集中排放源,同时项目周边海域海面,通风良好。总之运营期船舶燃料废气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 (3)声环境影响 项目在施工阶段水上施工取土工程、淤泥运输等施工船舶、机械、发动机噪声昼间达标排放所需的衰减距离为223m,夜间达标距离为1259m。夜间建议禁止施工,施工期间应加强施工监督管理,向周围排放噪声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等相关规定,严格按《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进行控制。 运营期工作船噪声排放是间歇性的,且夜间不运营无噪声产生,项目周边32米范围内无声敏感目标,故项目运营期噪声对敏感目标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 施工的一般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船舶生活垃圾、钻渣等,危险废物为船舶、机械维护产生的残油、废油。运营期一般固体废物为生活垃圾和海漂垃圾。生活垃圾与船舶生活垃圾收集上岸后一并交由环卫部门清运;施工船舶作业产生的残油、废油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统一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将其安全处置。项目产生的建筑垃圾能回用的回用,不能回用的运送至指定的建筑垃圾消纳场处理。桩基施工产生的钻孔泥浆通过施工船舶运至*域沉淀池沉淀,沉淀后的钻渣堆存于施工场地区堆场后期回用于工地土方回填。 运营期废编织布、生活垃圾和打捞的海漂垃圾一起交由环卫部门清运。运营期维护栈道栏杆、观鸟台等刷油漆维护产生的废漆桶、废刷子、废油漆等危险废物由施工单位带走,集中委托处理。运营期船舶保养、维护、维修拖至专业的船厂处理,不在项目范围内保养、检修。 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可得到合理处置,不会排放至海域,对周边海域环境影响较小。 (5)*域生态环境 对*域环境影响主要来自施工营地占地、水土流失等。施工临时占地对区域内土地利用格局不会造成明显影响,对区域植被类型和植物种类多样性基本无影响,对*生动物的影响较小,引起的水土流失影响较小。*域用地范围内无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或古树名木。 (6)环境风险评价 通过对同类工程进行调查及类比分析,船舶溢油事故为项目海域环境风险最大可信事故。 本项目预测施工船舶于施工期间绞吸船发生溢油事故对附近海域的影响,选取施工船舶燃油泄漏为溢油风险源。海域环境风险预测结果显示,海上溢油泄漏事故导致溢油浓度高值区主要集中在泄漏点附近,随着涨落潮流扩散,将主要会对考洲洋现状吊蚝养殖区、考洲洋红树林限制类红线区、 (略) 级红树林自然保护区等水域的水质、生态造成环境影响。 在按照要求做好各项风险的预防和应急措施,制定环境应急预案和配备相应的物资,严格落实环评提出的各项措施和要求的前提下,项目环境风险水平可接受。 二、污染防治与环境保护措施 1、废水 项目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与船舶生活污水一并经槽车运输进入惠东县铁涌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船舶含油污水经收集上岸后应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溢流口悬浮泥沙采用滩涂堆高区泄水口设置三级过滤措施:中粗砂过滤(厚500)+碎石反滤(厚500)+ (略) 过滤(40目/英寸)。 运营期游客、员工产生的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前期经槽罐车运输进入惠东县铁涌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待后 (略) 建设完成直接纳入惠东县铁涌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船舶含油污水经收集上岸后应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2、废气 废气处理措施:大型设备采用低硫柴油、施工扬尘采用洒水抑尘。运营期船舶为小型船舶,废气产生量较少。施工场地落实大气污染防治7个百分百,即应100%落实:施工围挡及外架100%全封闭,出入口及车行道100%硬底化,出入口100%安装冲洗设施,易起尘作业面100%湿法施工,裸露土及易起尘物料100%覆盖,出入口100%安装总悬浮颗粒物在线监测设备。 3、噪声 项目拟采取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包括限制隔声、消声、减振等防治措施、加强管理和检测、保养各种机械设备以降低噪声强度等。昼间达标排放所需的衰减距离为223m,夜间达标距离为1259m。夜间建议禁止施工,施工期间应加强施工监督管理,向周围排放噪声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等相关规定,严格按《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进行控制。 运营期工作船使用小船舶,并通过距离衰减,绿化隔声,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施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与船舶生活垃圾收集上岸后一并交由环卫部门清运;施工船舶作业产生的残油、废油等危险废物,统一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将其安全处置。项目产生的建筑垃圾能回用的回用,不能回用的运送至指定的建筑垃圾消纳场处理。桩基施工产生的钻孔泥浆通过施工船舶运至*域沉淀池沉淀,沉淀后的钻渣堆存于施工场地区堆场后期回用于工地土方回填。 项目苗木存活后维护期拆掉编织布会产生少量悬浮泥沙,编织布交由环卫部门处理。游客、员工产生的生活垃圾通过及时收集,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外运进行处理,清理艇打捞的海洋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分拣。废编织布收集交由环卫部门处置。运营期维护栈道栏杆、观鸟台等刷油漆维护产生的废漆桶、废刷子、废油漆等危险废物由施工单位带走,集中委托处理。运营期船舶保养、维护、维修拖至专业的船厂处理,不在项目范围内保养、检修。 5、环境风险 为有效避免风险事故发生和事故发生后对环境造成的污染,项目从船舶碰撞、溢油泄漏、自然灾害等方面识别可能发生的环境风险并对应制定了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由于本项目的溢油环境风险主要可能产生于施工期,而本项目施工工期较短,且拟投入的施工船的较少。因科研需要红树林巡查、保护、防虫害配置的船舶为科普巡查艇、水域垃圾清理艇,均为新采购的小型船舶,携带燃油量较少,航速小,灵活易操作,发生溢油事故较小。因此,本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不单独配备溢油应急设备,一旦发生溢油事故,将采用区域联动的应急处理方案,充分利用附近现有的溢油应急力量。项目所在惠州海域的现有溢油应急力量和周边企业应急力量应急能力远大于本项目可能产生的最大溢油量。 建设单位在认真、切实落实环境风险评价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的基础上,本项目的环境风险水平可接受。 6、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运营期游客、员工产生的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前期经槽罐车运输进入惠东县铁涌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待后 (略) 建设完成直接纳入惠东县铁涌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运营期废编织布、生活垃圾和打捞的海漂垃圾一起交由环卫部门清运。若项目运营期间红树林发生虫害,优先采用物理、生物方法进行防治,尽量不采用喷洒杀虫剂等化学防治,若采用则应采取措施禁止对周边水体造成污染。采取措施消除或减轻青苔等附着贝类对红树林的危害。若维护期间红树林发生虫害,通过采取措施,避免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项目运营期不会对海洋生态环境产生明显的影响。 项目栈道跨越自然岸线3.1m。本项目为生态修复项目,种植的红树林将与附近已种红树林共同构建一个稳定红树林生态系统,改善考洲洋简单的生物结构,保护堤岸,美化景观,提高所在海域红树林大气净化、水体净化功和海洋沉积物净化功能,为所在海域渔业资源等海洋生物提供食物和庇护场所,丰富区域生物多样性,提高所在海域的海水水质、海洋沉积物和海洋生态环境质量。 |
公众参与 | (略) 站公示、报纸公示、张贴公告等方式开展了公众参与工作。 |
(信息来源:海洋生态环境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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