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分局拟审批《环保型电线电缆扩能增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分局拟审批《环保型电线电缆扩能增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环保型电线电缆扩能增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环保型电线电缆扩能增产项目
建设地点:昆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区新城高新技术产业基地魁星街1766号,项目中心地理坐标:E:102°48′56.124″,N:24°47"20.031"。
建设单位:昆明 (略)
建设性质:扩建
环评单位:昆明 (略)
建设内容:项目在昆明高新区新城高新技术产业基地魁星街1766号原有5000㎡空置厂房建设电线车间,新增电线电缆耐火层绕包、成缆、铜带屏蔽和电缆铠装、绝缘(护套)挤制设备,建成后共新增电缆产能*km/a,分别为低烟无卤类环保电线电缆*km/a、环保控制电缆6000km/a、环保电力电缆4000km/a。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
二、项目采取的环保对策措施
1.环境空气
项目运营期有组织废气主要为挤塑废气。挤塑机产生的挤塑废气由上方设置的集气罩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二级排放标准限值(排放速率严格50%);未有效收集的废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区内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2019)表A.1无组织排放限值,厂界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二级标准。
2.地表水环境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冷却水。冷却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项目无新增生活污水。
3.声环境
运营期噪声主要为设备噪声。产噪设备合理布局,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加强设备日常检修和维修等降噪措施,西、北两侧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东、南两侧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4类标准。
4.固体废物
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废机油、废机油桶、废弃油墨瓶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危险废物贮存及危废间设置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相关要求;废金属边角料、不合格产品、废包装物等收集后外售,废塑料边角料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5.环境风险
项目涉及废机油、废活性炭等风险物质,风险物质分区分类存放,建立严格管理制度,配备消防设施,加强风险物质贮存、运输及生产过程的风险防范与管理,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三、公众参与情况
项目于2024年1月26日至2024年2月 (略) 生态环境工程 (略) 站上进行了全文本公开。
四、环评文件放置地点
(略) 生态环境局高新分局(纸质文本)、昆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 (略) 站(电子文本)。
五、公示时间
2024年6月7日至2024年6月14日止(从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拟建项目区域环境质量的看法;对目前区域范围内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的认识;该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的意见看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环保型电线电缆扩能增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八、反馈方式
(略) 生态环境局高新分局
Email:*@*63.com
电话/传真:0871-*
通讯地址: (略) 马金铺街道武振街1号昆明高新区管委会613办公室
邮编:*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环保型电线电缆扩能增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环保型电线电缆扩能增产项目
建设地点:昆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区新城高新技术产业基地魁星街1766号,项目中心地理坐标:E:102°48′56.124″,N:24°47"20.031"。
建设单位:昆明 (略)
建设性质:扩建
环评单位:昆明 (略)
建设内容:项目在昆明高新区新城高新技术产业基地魁星街1766号原有5000㎡空置厂房建设电线车间,新增电线电缆耐火层绕包、成缆、铜带屏蔽和电缆铠装、绝缘(护套)挤制设备,建成后共新增电缆产能*km/a,分别为低烟无卤类环保电线电缆*km/a、环保控制电缆6000km/a、环保电力电缆4000km/a。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
二、项目采取的环保对策措施
1.环境空气
项目运营期有组织废气主要为挤塑废气。挤塑机产生的挤塑废气由上方设置的集气罩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二级排放标准限值(排放速率严格50%);未有效收集的废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区内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2019)表A.1无组织排放限值,厂界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二级标准。
2.地表水环境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冷却水。冷却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项目无新增生活污水。
3.声环境
运营期噪声主要为设备噪声。产噪设备合理布局,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加强设备日常检修和维修等降噪措施,西、北两侧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东、南两侧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4类标准。
4.固体废物
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废机油、废机油桶、废弃油墨瓶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危险废物贮存及危废间设置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相关要求;废金属边角料、不合格产品、废包装物等收集后外售,废塑料边角料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5.环境风险
项目涉及废机油、废活性炭等风险物质,风险物质分区分类存放,建立严格管理制度,配备消防设施,加强风险物质贮存、运输及生产过程的风险防范与管理,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三、公众参与情况
项目于2024年1月26日至2024年2月 (略) 生态环境工程 (略) 站上进行了全文本公开。
四、环评文件放置地点
(略) 生态环境局高新分局(纸质文本)、昆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 (略) 站(电子文本)。
五、公示时间
2024年6月7日至2024年6月14日止(从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拟建项目区域环境质量的看法;对目前区域范围内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的认识;该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的意见看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环保型电线电缆扩能增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八、反馈方式
(略) 生态环境局高新分局
Email:*@*63.com
电话/传真:0871-*
通讯地址: (略) 马金铺街道武振街1号昆明高新区管委会613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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