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龙安区科信塑料管厂扩建年产4000吨塑料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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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市龙安区科信塑料管厂扩建年产4000吨塑料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公示

(略) 生态环境局龙安分局2024年6月7日拟对《 (略) 龙安区科信塑料管厂扩建年产4000吨塑料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做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项目名称

扩建年产4000吨塑料制品项目

建设地点

(略) 龙安区北彰武村东

建设单位

(略) 龙安区科信塑料管厂

建设项目概况

本项目拟投资*元,建设扩建年产4000吨塑料制品项目。本次企业计划在原厂区内进行扩建,增加挤出生产线15条。项目建成后,企业生产规模增加至4000吨。生产产品不变,仍为PVC塑料管。项目生产工艺主要为:原料→搅拌→加热挤出→冷却定型→切割→扩口→包装→成品。项目主要设备为:塑料搅拌机、塑料挤出生产线、冷却水箱、牵引机、切割机、打字机、堆放架等。

公众参与情况

此项目为报告表类,不需要公众参与。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废水: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抽取,不外排;搅拌冷却废水经搅拌冷却装置冷却,循环使用;冷却定型废水经冷却水槽冷却,循环使用;喷淋废水经循环水池循环使用。项目无废水外排,不会改变区域水环境功能类别。

废气:加料、配料、搅拌、破碎磨粉废气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及《 (略) 2019年工业大气污染治理5个专项实施方案》(安环攻坚办〔2019〕196号)中限值要求。挤出、扩口、危废间废气经“碱液喷淋+水雾分离器除雾+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1年修订版)》中塑料制品行业A级绩效要求。项目废气均达标排放,且满足区域倍量替代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

噪声:本次项目建成后,全厂噪声源主要为设备及污染治理设施风机运行噪声,源强约为70~90dB(A)。经预测,各厂界噪声贡献值均未超出《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限值:昼间≤60dB(A),夜间≤50dB(A)。项目对外环境影响很小,不会改变区域声环境功能类别。

固废:主要为废包装、除尘灰、废除尘滤袋、边角料、不合格产品、氯化钙底泥、生活垃圾、厕所粪污、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其中废过滤棉、废活性炭为危险废物,其他均为一般固废。废包装、废除尘滤袋收集后一般固废暂存处暂存,外售废旧物资回收部门;除尘灰使用收集袋收集后,原料区存放,作为原料回用生产;边角料、不合格产品收集后破碎磨粉车间暂存,破碎磨粉后回用生产;氯化钙底泥收集后,外售混凝土企业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经垃圾箱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危险废物在现有危废间暂存,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项目固废均得到合理处置或综合利用,对环境影响较小。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略) 龙安区便民中心环保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略) 生态环境局龙安分局

2024年6月7日

(略) 生态环境局龙安分局2024年6月7日拟对《 (略) 龙安区科信塑料管厂扩建年产4000吨塑料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做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项目名称

扩建年产4000吨塑料制品项目

建设地点

(略) 龙安区北彰武村东

建设单位

(略) 龙安区科信塑料管厂

建设项目概况

本项目拟投资*元,建设扩建年产4000吨塑料制品项目。本次企业计划在原厂区内进行扩建,增加挤出生产线15条。项目建成后,企业生产规模增加至4000吨。生产产品不变,仍为PVC塑料管。项目生产工艺主要为:原料→搅拌→加热挤出→冷却定型→切割→扩口→包装→成品。项目主要设备为:塑料搅拌机、塑料挤出生产线、冷却水箱、牵引机、切割机、打字机、堆放架等。

公众参与情况

此项目为报告表类,不需要公众参与。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废水: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抽取,不外排;搅拌冷却废水经搅拌冷却装置冷却,循环使用;冷却定型废水经冷却水槽冷却,循环使用;喷淋废水经循环水池循环使用。项目无废水外排,不会改变区域水环境功能类别。

废气:加料、配料、搅拌、破碎磨粉废气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及《 (略) 2019年工业大气污染治理5个专项实施方案》(安环攻坚办〔2019〕196号)中限值要求。挤出、扩口、危废间废气经“碱液喷淋+水雾分离器除雾+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1年修订版)》中塑料制品行业A级绩效要求。项目废气均达标排放,且满足区域倍量替代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

噪声:本次项目建成后,全厂噪声源主要为设备及污染治理设施风机运行噪声,源强约为70~90dB(A)。经预测,各厂界噪声贡献值均未超出《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限值:昼间≤60dB(A),夜间≤50dB(A)。项目对外环境影响很小,不会改变区域声环境功能类别。

固废:主要为废包装、除尘灰、废除尘滤袋、边角料、不合格产品、氯化钙底泥、生活垃圾、厕所粪污、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其中废过滤棉、废活性炭为危险废物,其他均为一般固废。废包装、废除尘滤袋收集后一般固废暂存处暂存,外售废旧物资回收部门;除尘灰使用收集袋收集后,原料区存放,作为原料回用生产;边角料、不合格产品收集后破碎磨粉车间暂存,破碎磨粉后回用生产;氯化钙底泥收集后,外售混凝土企业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经垃圾箱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危险废物在现有危废间暂存,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项目固废均得到合理处置或综合利用,对环境影响较小。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略) 龙安区便民中心环保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略) 生态环境局龙安分局

2024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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