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综合实验区关于平潭东南湾区美丽海湾建设环境整治项目一期-东南湾区入海沟渠溪流及排污口点、线源污染综合整治工程立项用地许可阶段审批前公示
平潭综合实验区关于平潭东南湾区美丽海湾建设环境整治项目一期-东南湾区入海沟渠溪流及排污口点、线源污染综合整治工程立项用地许可阶段审批前公示
项目名称 | 平潭东南湾区美丽海湾建设环境整治项目(一期)-东南湾区入海 沟渠溪流及排污口点、线源污染综合整治工程 | |||
申报单位 | 平潭综合实验区水务 (略) | 建设单位 | 平潭综合实验区水务 (略) | |
建设地点 | 海坛片区、君山片区、 金井片区 | 建设期限 | 18个月 | |
总投资 (概算) | 1999.*元 | 资金来源 | 省级生态环境综合性 专项资金及地方配套 | |
建设规模及 主要内容 | 本次工程通过开展湾区农村生活污水源头治理,对东南湾区22条入海沟渠进行排放口排查及断面测量,并有针对性实施源头生活污水截污治理、沟渠清淤。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补齐接户管、新建沿河截污措施、沟渠底泥清淤,其中接户管约2.7公里、截污管约3.0公里、压力管约0.5公里、清淤约2.*立方米,污水提升泵井4座(规模10~15吨/日)及截流井4座。 | |||
受理窗口 | 平潭综合实验区行政服务 中心项目投资审批服务科 | 联系电话 | *转 | |
联系人 | 林莉莉 | |||
电子邮箱 | *@*63.com | 邮政编码 | * | |
邮政地址 | 平潭综合实验区行政审批局(区政务中心大楼四楼) |
本公示的期限为2024年6月7日至2024年6月11日。公民、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在公示期限内,对本行政审批事项直接涉及自身重大利益或者自身与申请人重大利益的,可依法向区行政审批局书面陈述、申辩;对本行政审批事项内容有其他意见建议的,也可向区行政审批局提出。
项目名称 | 平潭东南湾区美丽海湾建设环境整治项目(一期)-东南湾区入海 沟渠溪流及排污口点、线源污染综合整治工程 | |||
申报单位 | 平潭综合实验区水务 (略) | 建设单位 | 平潭综合实验区水务 (略) | |
建设地点 | 海坛片区、君山片区、 金井片区 | 建设期限 | 18个月 | |
总投资 (概算) | 1999.*元 | 资金来源 | 省级生态环境综合性 专项资金及地方配套 | |
建设规模及 主要内容 | 本次工程通过开展湾区农村生活污水源头治理,对东南湾区22条入海沟渠进行排放口排查及断面测量,并有针对性实施源头生活污水截污治理、沟渠清淤。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补齐接户管、新建沿河截污措施、沟渠底泥清淤,其中接户管约2.7公里、截污管约3.0公里、压力管约0.5公里、清淤约2.*立方米,污水提升泵井4座(规模10~15吨/日)及截流井4座。 | |||
受理窗口 | 平潭综合实验区行政服务 中心项目投资审批服务科 | 联系电话 | *转 | |
联系人 | 林莉莉 | |||
电子邮箱 | *@*63.com | 邮政编码 | * | |
邮政地址 | 平潭综合实验区行政审批局(区政务中心大楼四楼) |
本公示的期限为2024年6月7日至2024年6月11日。公民、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在公示期限内,对本行政审批事项直接涉及自身重大利益或者自身与申请人重大利益的,可依法向区行政审批局书面陈述、申辩;对本行政审批事项内容有其他意见建议的,也可向区行政审批局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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