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水利局关于吉林市养老康复服务有限公司取水许可申请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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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水利局关于吉林市养老康复服务有限公司取水许可申请的批复

吉市水审批〔2024〕59号

(略) (略) :

  你单位提交的取水许可申请书及有关资料收悉。经研究,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和《 (略) 取水许可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决 (略) (略) 的取水许可申请,现批复如下:

  一、取水用途,取水量及其对应的保证率,水源地水量水质状况

  批准同意你单位取用地下水的取水许可申请,年取水量3.1553万m3/a ,取水用途主要为服务业用水,取水保证率为95%。该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取水符合区域水资源开发利用规划和水资源管理要求。

   (略) (略) 取水地 (略) (略) 丰满区红旗街六委(地理坐标:北纬43°46′10.80″,东经126°31′45.30″),所在区域范围内地下水可开采量为3.4499万m3/a。经评价计算,水量能够满足项目取水需要。经水资源质量评价,水质能够满足项目用水要求。

  二、用水定额及有关节水和计量设施的要求

  核定项目日均取水量为86.45m3/d,最大日取水量为93.54m3/d,办公楼用水定额40L/人·d,食堂用水定额16L/人·次,核算养老人员每张床位用水量为125.5L/床·d。你单位应安装经有关部门验定合格的水表等计量装置,并使用节水型器具,严禁超计划超定额用水。

  三、退水地点和退水量

   (略) (略) 的全部退水排入该目区大门东侧自建污水处理站,不设置入河排污口。取、退水对区域水资源、其他取水户、水功能区和生态环境影响轻微,不存在解决措施及补偿协议。

   (略) (略) 的总退水量为1.4203万m3/a。

  四、特殊情况下的用水限制

  你单位应积极配合水行政主管部门切实做好水资源的节约、保护和管理工作,坚决执行审批部门的限采、禁采、停采等各种取水限制措施。应根据项目所在区域集中供水建设情况,在条件具备时,取消自备水源。

  五、其他注意事项

  你单位可依据本批复开展取水工程或设施建设,并按照《水资源论证报告表》提出的水资源保护措施,加强水资源保护。请及时向我局通报工程建设进展情况,并根据《 (略) 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申领取水许可证。

  每年12月31日前要及时向我局反馈下一年度取水计划建议,认真做好取用水统计工作,并依法按时缴纳水资源费。

  联系人:赵广浩 0432-*

   (略) 水利局

   **日

吉市水审批〔2024〕59号

(略) (略) :

  你单位提交的取水许可申请书及有关资料收悉。经研究,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和《 (略) 取水许可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决 (略) (略) 的取水许可申请,现批复如下:

  一、取水用途,取水量及其对应的保证率,水源地水量水质状况

  批准同意你单位取用地下水的取水许可申请,年取水量3.1553万m3/a ,取水用途主要为服务业用水,取水保证率为95%。该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取水符合区域水资源开发利用规划和水资源管理要求。

   (略) (略) 取水地 (略) (略) 丰满区红旗街六委(地理坐标:北纬43°46′10.80″,东经126°31′45.30″),所在区域范围内地下水可开采量为3.4499万m3/a。经评价计算,水量能够满足项目取水需要。经水资源质量评价,水质能够满足项目用水要求。

  二、用水定额及有关节水和计量设施的要求

  核定项目日均取水量为86.45m3/d,最大日取水量为93.54m3/d,办公楼用水定额40L/人·d,食堂用水定额16L/人·次,核算养老人员每张床位用水量为125.5L/床·d。你单位应安装经有关部门验定合格的水表等计量装置,并使用节水型器具,严禁超计划超定额用水。

  三、退水地点和退水量

   (略) (略) 的全部退水排入该目区大门东侧自建污水处理站,不设置入河排污口。取、退水对区域水资源、其他取水户、水功能区和生态环境影响轻微,不存在解决措施及补偿协议。

   (略) (略) 的总退水量为1.4203万m3/a。

  四、特殊情况下的用水限制

  你单位应积极配合水行政主管部门切实做好水资源的节约、保护和管理工作,坚决执行审批部门的限采、禁采、停采等各种取水限制措施。应根据项目所在区域集中供水建设情况,在条件具备时,取消自备水源。

  五、其他注意事项

  你单位可依据本批复开展取水工程或设施建设,并按照《水资源论证报告表》提出的水资源保护措施,加强水资源保护。请及时向我局通报工程建设进展情况,并根据《 (略) 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申领取水许可证。

  每年12月31日前要及时向我局反馈下一年度取水计划建议,认真做好取用水统计工作,并依法按时缴纳水资源费。

  联系人:赵广浩 0432-*

   (略) 水利局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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