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天津石油分公司滨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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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天津石油分公司滨海




项目名称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天津石油分公司滨海博华加油站
经营危险化学品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项目地址 天津自贸试验区(天津港保税区)海滨大道3360号A区
项目所属行业 机动车燃油零售业 评价类型 安全现状评价
项目简介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天津石油分公司滨海博华加油站位于天津自贸试验区(天津港保税区)海滨大道3360号A区。博华加油站设1个20m3*醇汽油罐;1个30m3*醇汽油罐;1个30m3柴油罐;1个50m3柴油罐;总容积为130m3,折合总容积90m3,为三级加油站。
加油站经营的*醇汽油,安监总管三〔2011〕95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12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将*醇汽油列入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醇汽油为名录序号7。
加油站在经营过程中存在火灾、爆炸、物体打击、触电、电气火灾、雷击危险、车辆伤害、中毒与窒息等危害,其中火灾、爆炸为主要危险因素。
评价机构及项目组情况 评价机构 中安广源检测评价 (略)
机构资质证书号 APJ-(津)-007 资质有效期至 2024年12月15日
项目组组长 牛文静 S** 化工机械
项目组成员 侯成凯 *2 安全
刘广环 S** 化工工艺
马静 S** 电气
马俊伟 S** 自动化
技术负责人 李博扬 过程控制负责人 武可艳
报告编制人 牛文静、侯成凯 报告审核人 李博扬
评 价现 场 现场勘验人员 牛文静、侯成凯
现场勘验时间 2024年4月16日 现场勘验图像
评 价结 论 滨海博华加油站设1个20m3*醇汽油罐、1个30m3*醇汽油罐、1个30m3柴油罐、1个50m3柴油罐,总容积为130m3,折合总容积90m3,为三级加油站。
经过对经营过程危险、有害因素分析,加油站在经营过程中存在火灾、爆炸、物体打击、触电、电气火灾、雷击危险、车辆伤害、中毒与窒息等危害,其中火灾、爆炸为主要危险因素。
该加油站经营的*醇汽油,安监总管三〔2011〕95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12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将*醇汽油列入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醇汽油为名录序号7。
该加油站储存的危险化学品*醇汽油、柴油未超过规定的临界量,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天津石油分公司滨海博华加油站符合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继续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的安全条件。
报 告签 发 报告签发人: 李良和 签发时间 2023年5月23日
,天津



项目名称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天津石油分公司滨海博华加油站
经营危险化学品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项目地址 天津自贸试验区(天津港保税区)海滨大道3360号A区
项目所属行业 机动车燃油零售业 评价类型 安全现状评价
项目简介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天津石油分公司滨海博华加油站位于天津自贸试验区(天津港保税区)海滨大道3360号A区。博华加油站设1个20m3*醇汽油罐;1个30m3*醇汽油罐;1个30m3柴油罐;1个50m3柴油罐;总容积为130m3,折合总容积90m3,为三级加油站。
加油站经营的*醇汽油,安监总管三〔2011〕95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12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将*醇汽油列入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醇汽油为名录序号7。
加油站在经营过程中存在火灾、爆炸、物体打击、触电、电气火灾、雷击危险、车辆伤害、中毒与窒息等危害,其中火灾、爆炸为主要危险因素。
评价机构及项目组情况 评价机构 中安广源检测评价 (略)
机构资质证书号 APJ-(津)-007 资质有效期至 2024年12月15日
项目组组长 牛文静 S** 化工机械
项目组成员 侯成凯 *2 安全
刘广环 S** 化工工艺
马静 S** 电气
马俊伟 S** 自动化
技术负责人 李博扬 过程控制负责人 武可艳
报告编制人 牛文静、侯成凯 报告审核人 李博扬
评 价现 场 现场勘验人员 牛文静、侯成凯
现场勘验时间 2024年4月16日 现场勘验图像
评 价结 论 滨海博华加油站设1个20m3*醇汽油罐、1个30m3*醇汽油罐、1个30m3柴油罐、1个50m3柴油罐,总容积为130m3,折合总容积90m3,为三级加油站。
经过对经营过程危险、有害因素分析,加油站在经营过程中存在火灾、爆炸、物体打击、触电、电气火灾、雷击危险、车辆伤害、中毒与窒息等危害,其中火灾、爆炸为主要危险因素。
该加油站经营的*醇汽油,安监总管三〔2011〕95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12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将*醇汽油列入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醇汽油为名录序号7。
该加油站储存的危险化学品*醇汽油、柴油未超过规定的临界量,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天津石油分公司滨海博华加油站符合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继续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的安全条件。
报 告签 发 报告签发人: 李良和 签发时间 2023年5月23日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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