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安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4年迁安市粮改饲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迁安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4年迁安市粮改饲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略) 农业农村局
关于印发《20 (略) 粮改饲项目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部门:
根据《 (略) 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 (略) 粮改饲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唐农字〔2024〕3号)要求,我市2024年继续承担粮改饲项目。为组织实施好粮改饲项目工作,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制定了《20 (略) 粮改饲项目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落实,确保今年粮改饲项目顺利实施,圆满完成。
(略) 农业农村局
2024年5月31日
20 (略) 粮改饲项目实施方案
为组 (略) 粮改饲项目工作,根据《 (略) 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 (略) 粮改饲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唐农字〔2024〕3号)要求, (略) 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项目概况
为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种植结构调整,促进奶业振兴,建设优质饲草料基地,2024年省厅提前下达粮改饲中央财政资金*元、第二批粮改饲中央财政资金*元,合计*元,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继续实施粮改饲项目。
二、绩效任务目标
扩大青贮玉米等优质饲草料种植面积、增加收贮量,全面提高种、收、贮、用综合能力和社会化服务水平。2024年提前下达 (略) 项目区内全株玉米青贮饲料收贮面积0.*亩以上、第二批下达 (略) 项目区内全株玉米青贮饲料收贮面积0.*亩以上,全株青贮玉米收贮总量达到3.*吨(依据《20 (略) 粮改饲项目实施方案》测算)以上; (略) 肉羊出栏100只以上、肉牛出栏50头以上、奶牛存栏300头以上养殖场建成自有或合同流转订购的青贮饲料种植基地均纳入项目;青贮玉米种植户亩收入不低于同期籽粒玉米种植户亩收入;基本实现奶牛规模养殖场全株青贮玉米全覆盖,肉牛和肉羊规模养殖场饲草料结构得到进一步优化,探索形成可持续、可复制的“粮改饲” (略) 线、推广模式和运行机制。
三、项目资金补助对象、补助环节和补助标准
(一)补助对象
一是优先扶持奶牛存栏300头以上、肉牛年出栏50头以上、肉羊年出栏100只以上的适度规模化养殖场(户、企业、合作社);二是优先向流转土地自种、订单收购、托管种植等形式收储的组织倾斜。
1、市域内,奶(肉)牛、羊规模养殖场(企业、合作社)须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1)建有永久性青贮设施(墙体、地面为砖混或水泥浇筑结构)容积2500m3以上或2023年全株玉米青贮实际收贮量2000吨以上的奶牛、肉牛、肉羊规模养殖场(企业、合作社);(2)奶(肉)牛,羊规模养殖场(企业、合作社)具有有效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营业执照、对公账户。
2、市域内,全株玉米青贮专业收贮企业(合作社)须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1)自有符合制作秸秆青贮饲料要求的永久性青贮池(墙体、地面为砖混或水泥浇筑结构)容积8000m3以上并自有大型专业青贮收获机械或包贮专业收贮企业必须具有围挡和地面硬化的固定场所;(2)具有稳定的青贮饲料供销订单且2023年全株王米青贮实际收贮量达到6500吨以上;(3)具有营业执照和对公账号。
以下情况不列入补贴范围:
1、用去穗玉米秸秆制作的青(黄)贮饲料、微贮饲料;
2、2023年以前收贮的全株玉米青贮饲料;
3、2024年享受其它青贮补贴政策的;
4、不积极参加2024年兽用抗菌药减量使用示范场创建的奶(肉)牛、羊规模养殖场(企业、合作社)的,不纳入补贴范围。
(二)补助环节
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主要用于优质饲草料收贮工作,以实际收贮量为标准,对收贮青贮玉米优质饲草料的各类主体进行补助(进口除外)。
(三)补助标准
按照收贮主体实际收贮量进行补助,补助标准测算:按每立方贮量800公斤折算,每吨优质饲草料 (略) 农业农村局按照补助资金总量与实际收贮数量测算确定每吨应给予的补贴资金数额,全市每吨补贴不得高于47元。
(四)补助方式
项目实行事前申报、事后补助制度,饲草料收贮完成后,根据实际收贮量进行补贴,做到款物相符、账款一致。
四、项目范围
2024年粮 (略) 推进。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印发的《2024年中央粮改饲项目申报指南》 (略) 申报情况,由市农业农村局具体组织实施,并确定符合补贴条件的奶(肉)牛、羊规模养殖场(企业、合作社)、全株玉米青贮专业收贮企业为项目承担单位。
五、实施方法和程序
(一)制定实施方案。市农业农村局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本着“资金、目标、任务、责任四到位”的要求,制定细化《20 (略) 粮改饲项目实施方案》,明确项目补贴方式、对象、标准和工作程序、责任落实及审核要求,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责任,强化政策和资金保障。市农业农村局将实施 (略) 政府审批盖章后, (略) 农业农村局。
(二)确定实施主体。市农业农村 (略) 下达的全株青贮玉米面积、数量,补 (略) 实施方案,及时组织符合条件的规模养殖场(合作社)和专业青贮饲料收贮企业(合作社)申报2024年度青贮饲料收贮计划。依据规模养殖场奶(肉)牛、羊现存栏数量、收贮能力,并综合考量牲畜单体青贮饲料饲喂水平,逐场核算调查,进行初步收贮任务分解和补贴资金分配,并在项目实施地张榜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公示7天无异议后,确定为项目补贴对象,形成青贮任务实施计划报告,于8月15日前以正式文件 (略) 农业农村局备案。
(三)全程跟踪管理。一是收贮前,市农业农村局要组织人员对项目补贴对象的青贮池个数、空池容积进行现场勘验,确定当年青贮能力。现场勘验情况和勘验结果要经补贴对象和现场勘验人员共同签字确认,勘验过程要拍照录像存档。二是收贮中,市农业农村局要对重点补贴对象的收贮情况进行跟踪监督,保证收贮质量。补贴对象收贮完成后,采取自主申报的形式,向市农业农村局提交粮改饲项目验收申请,并附与种植户(合作社)签订的收购协议、收贮统计表等资料。三是收贮后,市农业农村局可聘请有关评估机构或组织相关人员对辖区内补贴对象的收贮情况进行检查验收,按实际收贮情况,准确核实收贮容积,严格依据折算标准计算贮量,查看是否为当年收贮和是否是全株玉米青贮。现场查验情况和查验结果要经补贴对象和现场查验人员共同签字确认,查验过程要拍照存档。市农业农村局组织自验后, (略) 农业农村局按不低于承担项目数量的10%进行抽验。
(四)严格绩效考核。考核主要任务指标为面积和贮量、面积以实际收贮量与当地亩均产量推算(一年小麦、玉米两季耕作,全株玉米按亩产不低于2500公斤测算,一年一季按亩产不低于2700公斤测算),并依据签订的土地流转合同、订单生产协议、收购合同等校正,市农业农村局在自查自评的基础上,迎接省农业农村厅组织的绩效考核。市农业农村局要认真总结本地粮改饲工作,按照绩效评价有关要求开展绩效评价,并于12月 (略) 粮改饲项目绩效评价报告和粮改饲工作自查总结以文件 (略) 农业农村局畜禽屠宰与兽药饲料管理处。
六、项目资金管理
(一)实行事前申报,事后补助制度。市农业农村局依据《 (略) 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 (略) 粮改饲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唐农字〔2024〕3号) (略) 方案,根据《河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农业产业发展资金的通知》(冀财农〔2023〕161号)、《河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农业产业发展资金的通知》(冀财农〔2024〕45号),首期、第二批粮改饲资金全 (略) 财政局。收贮后,市农业农村局在认真做好自验的基础上,汇总各补贴对象名称、地址、核定的收贮任务、实际验收贮量、补贴标准、补贴金额, (略) (略) 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做到草、窖、款一致,公示期7天。公示无异议后,市农业农村局将补贴信 (略) 农业农村局审核备案。市财政局应按有关规定, (略) 农业农村局审核提供的补贴信息及时进行资金清算。
(二)精准统计,按时填报信息。市农业农村局要安排专人,按国家和省、市粮改饲项目管理有关要求,以补助资金受益对象为节点,沿着饲草料种植面积、生产方式、产量、效益和养殖使用效果这条主线,实施精准统计,及时、准确、完整的报送粮改饲统计数据。要认真 (略) 粮改饲项目实施信息,按时填报农业农村部粮改饲信息统计上报系统。要按照省农业农 (略) 填报要求,及时填报相关信息,定期报送项目阶段性执行情况。
(三)实行专人专帐管理、专款专用,建立台账制度。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项目资金管理的规定,做到款物相符、账款一致、随时可查,严禁超范围使用、挪用和冒领。切实加强资金监管,建立严格的资金审批和审计监督制度。对违反财经纪律,挪用、套取补贴资金的,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七、进度安排
2024年6月,市农业农村局制定并印发《20 (略) 粮改饲项目实施方案》,明确项目承担单位任务指标。
2024年8月上旬,市农业农村局报送青贮任务申请报告及明细,筛选、初步确定全株玉米收贮品种和数量(吨数和亩数),督导养殖场签订全株青贮玉米收贮合同。
2024年8月中下旬,市农业农村局开展粮改饲暨全株玉米青贮知识培训班。
2024年8-9月,市农业农村局对项目承担单位进行审核、公示。市农业农村局组织人员对项目承担单位进行收贮前收贮能力抽验。
2024年10月,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初步验收,对收贮环节收贮量进行实地测量、公示。 (略) 农业农村局组织人员进行抽验。
2024年11月,市农业农村局开展项目绩效自查自评。
2024年12月上旬,市农业农 (略) 局报送绩效评价报告和粮改饲工作总结。迎接省农业农村厅组织的绩效考核。
八、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农业农村局要进一步建立完善工作机制,按照组织计划到位、监督管理到位、情况调度到位、宣传引导到位的要求,细化明确工作责任,保障工作条件,狠抓政策落实,确保项目资金到场到户,取得实效。
(二)强化政策宣传。广泛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多种媒体,向广大群众宣传粮改饲重要意义和具体政策,传播典型经脸,用鲜 (略) 场主体参与粮改饲的热情和积极性,提升社会关注度;采取集中授课、示范基地现场参观、座谈研讨等方式,帮助种养主体提高认识、掌握技术、提高收益,注重经验总结,完善典型模式,根据工作情况,制定推广计划, (略) 政府和相关部门提出有关工作建议和资金扶持意见,加快经验的巩固推广。
(三)规范项目管理。按照“受益对象明确、贮存地点清楚、收贮数量准确、款物台账详细”的原则,规范做好项目实施工作。要安排专人认真做好粮改饲信息统计和相关教据收集整理工作,及时收集、整理、归档、报送包括摸底资料、实施方案、检查核验资料、公示材料、补贴资金发放明细、资金发放以及政策实施图像视频等文件资料,做到“纸质文件留档、电子文件管理”。
(四)加强科技支撑。充分依托有关科研团队,引进和发挥科研和技术推广单位作用,围绕种、收、贮、用各环节指导生产作业。加大青贮饲草料收贮、加工专用机械设备研发和推广力度,积极推广青贮专用添加剂广品应用,提高青贮饲料质量。
联系人: (略) 农业农村局 司立明
联系电话:*
地址: (略) 创客广场B座9楼9056房间
附件:
1.20 (略) 粮改饲项目领导小组
2.20 (略) 粮改饲项目技术指导小组名单
附件1
20 (略) 粮改饲项目领导小组
组 长:滕桂民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副组长:张存平 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刘向辉 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成 员:司立明 畜禽屠宰与兽药饲料服务中心主任
高 磊 畜牧管股股长
张 辰 畜牧水产技术推广中心主任
杨兴所 财务项目监督股股长
郭 治 建昌营区域畜牧兽医服务站站长
玄立江 杨店子区域畜牧兽医服务站站长
陶加臣 野鸡坨区域畜牧兽医服务站站长
蔡秀满 沙河驿区域畜牧兽医服务站站长
附件2
20 (略) 粮改饲项目技术指导小组名单
顾 问:王玉丽 (略) 河北省草业创新团队唐山综合试验推广站
站长、正高级农艺师
组 长:张存平 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高级兽医师
副组长:司立明 畜禽屠宰与兽药饲料服务中心主任
成 员:高 磊 市农业农村局畜牧管理股股长、高级兽医师
张 超 市农业农村局畜牧师
赵成芸 市农业农村局高级畜牧师
张铁军 市农业农村局畜牧师
田 明 市农业农村局助理兽医师
张 辰 市农业农村局畜牧师
李大伟 市农业农村局畜牧师
玄立江 市农业农村局兽医师
郭 治 市农业农村局助理兽医师
马志林 市农业农村局高级兽医师
李冠阳 市农业农村局兽医师
张立旺 市农业农村局助理兽医师
谢 煜 市农业农村局兽医师
赵希亚 市农业农村局助理畜牧师
阚秋霞 市农业农村局兽医师
赵 键 市农业农村局兽医师
技术指导小组 (略) 农业农村局畜禽屠宰与兽药饲料服务中心,办公室主任由司立明同志兼任,负责技术指导工作的综合协调反馈等工作。
编辑人:李国强
审核人:张存平
(略) 农业农村局
关于印发《20 (略) 粮改饲项目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部门:
根据《 (略) 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 (略) 粮改饲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唐农字〔2024〕3号)要求,我市2024年继续承担粮改饲项目。为组织实施好粮改饲项目工作,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制定了《20 (略) 粮改饲项目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落实,确保今年粮改饲项目顺利实施,圆满完成。
(略) 农业农村局
2024年5月31日
20 (略) 粮改饲项目实施方案
为组 (略) 粮改饲项目工作,根据《 (略) 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 (略) 粮改饲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唐农字〔2024〕3号)要求, (略) 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项目概况
为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种植结构调整,促进奶业振兴,建设优质饲草料基地,2024年省厅提前下达粮改饲中央财政资金*元、第二批粮改饲中央财政资金*元,合计*元,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继续实施粮改饲项目。
二、绩效任务目标
扩大青贮玉米等优质饲草料种植面积、增加收贮量,全面提高种、收、贮、用综合能力和社会化服务水平。2024年提前下达 (略) 项目区内全株玉米青贮饲料收贮面积0.*亩以上、第二批下达 (略) 项目区内全株玉米青贮饲料收贮面积0.*亩以上,全株青贮玉米收贮总量达到3.*吨(依据《20 (略) 粮改饲项目实施方案》测算)以上; (略) 肉羊出栏100只以上、肉牛出栏50头以上、奶牛存栏300头以上养殖场建成自有或合同流转订购的青贮饲料种植基地均纳入项目;青贮玉米种植户亩收入不低于同期籽粒玉米种植户亩收入;基本实现奶牛规模养殖场全株青贮玉米全覆盖,肉牛和肉羊规模养殖场饲草料结构得到进一步优化,探索形成可持续、可复制的“粮改饲” (略) 线、推广模式和运行机制。
三、项目资金补助对象、补助环节和补助标准
(一)补助对象
一是优先扶持奶牛存栏300头以上、肉牛年出栏50头以上、肉羊年出栏100只以上的适度规模化养殖场(户、企业、合作社);二是优先向流转土地自种、订单收购、托管种植等形式收储的组织倾斜。
1、市域内,奶(肉)牛、羊规模养殖场(企业、合作社)须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1)建有永久性青贮设施(墙体、地面为砖混或水泥浇筑结构)容积2500m3以上或2023年全株玉米青贮实际收贮量2000吨以上的奶牛、肉牛、肉羊规模养殖场(企业、合作社);(2)奶(肉)牛,羊规模养殖场(企业、合作社)具有有效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营业执照、对公账户。
2、市域内,全株玉米青贮专业收贮企业(合作社)须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1)自有符合制作秸秆青贮饲料要求的永久性青贮池(墙体、地面为砖混或水泥浇筑结构)容积8000m3以上并自有大型专业青贮收获机械或包贮专业收贮企业必须具有围挡和地面硬化的固定场所;(2)具有稳定的青贮饲料供销订单且2023年全株王米青贮实际收贮量达到6500吨以上;(3)具有营业执照和对公账号。
以下情况不列入补贴范围:
1、用去穗玉米秸秆制作的青(黄)贮饲料、微贮饲料;
2、2023年以前收贮的全株玉米青贮饲料;
3、2024年享受其它青贮补贴政策的;
4、不积极参加2024年兽用抗菌药减量使用示范场创建的奶(肉)牛、羊规模养殖场(企业、合作社)的,不纳入补贴范围。
(二)补助环节
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主要用于优质饲草料收贮工作,以实际收贮量为标准,对收贮青贮玉米优质饲草料的各类主体进行补助(进口除外)。
(三)补助标准
按照收贮主体实际收贮量进行补助,补助标准测算:按每立方贮量800公斤折算,每吨优质饲草料 (略) 农业农村局按照补助资金总量与实际收贮数量测算确定每吨应给予的补贴资金数额,全市每吨补贴不得高于47元。
(四)补助方式
项目实行事前申报、事后补助制度,饲草料收贮完成后,根据实际收贮量进行补贴,做到款物相符、账款一致。
四、项目范围
2024年粮 (略) 推进。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印发的《2024年中央粮改饲项目申报指南》 (略) 申报情况,由市农业农村局具体组织实施,并确定符合补贴条件的奶(肉)牛、羊规模养殖场(企业、合作社)、全株玉米青贮专业收贮企业为项目承担单位。
五、实施方法和程序
(一)制定实施方案。市农业农村局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本着“资金、目标、任务、责任四到位”的要求,制定细化《20 (略) 粮改饲项目实施方案》,明确项目补贴方式、对象、标准和工作程序、责任落实及审核要求,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责任,强化政策和资金保障。市农业农村局将实施 (略) 政府审批盖章后, (略) 农业农村局。
(二)确定实施主体。市农业农村 (略) 下达的全株青贮玉米面积、数量,补 (略) 实施方案,及时组织符合条件的规模养殖场(合作社)和专业青贮饲料收贮企业(合作社)申报2024年度青贮饲料收贮计划。依据规模养殖场奶(肉)牛、羊现存栏数量、收贮能力,并综合考量牲畜单体青贮饲料饲喂水平,逐场核算调查,进行初步收贮任务分解和补贴资金分配,并在项目实施地张榜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公示7天无异议后,确定为项目补贴对象,形成青贮任务实施计划报告,于8月15日前以正式文件 (略) 农业农村局备案。
(三)全程跟踪管理。一是收贮前,市农业农村局要组织人员对项目补贴对象的青贮池个数、空池容积进行现场勘验,确定当年青贮能力。现场勘验情况和勘验结果要经补贴对象和现场勘验人员共同签字确认,勘验过程要拍照录像存档。二是收贮中,市农业农村局要对重点补贴对象的收贮情况进行跟踪监督,保证收贮质量。补贴对象收贮完成后,采取自主申报的形式,向市农业农村局提交粮改饲项目验收申请,并附与种植户(合作社)签订的收购协议、收贮统计表等资料。三是收贮后,市农业农村局可聘请有关评估机构或组织相关人员对辖区内补贴对象的收贮情况进行检查验收,按实际收贮情况,准确核实收贮容积,严格依据折算标准计算贮量,查看是否为当年收贮和是否是全株玉米青贮。现场查验情况和查验结果要经补贴对象和现场查验人员共同签字确认,查验过程要拍照存档。市农业农村局组织自验后, (略) 农业农村局按不低于承担项目数量的10%进行抽验。
(四)严格绩效考核。考核主要任务指标为面积和贮量、面积以实际收贮量与当地亩均产量推算(一年小麦、玉米两季耕作,全株玉米按亩产不低于2500公斤测算,一年一季按亩产不低于2700公斤测算),并依据签订的土地流转合同、订单生产协议、收购合同等校正,市农业农村局在自查自评的基础上,迎接省农业农村厅组织的绩效考核。市农业农村局要认真总结本地粮改饲工作,按照绩效评价有关要求开展绩效评价,并于12月 (略) 粮改饲项目绩效评价报告和粮改饲工作自查总结以文件 (略) 农业农村局畜禽屠宰与兽药饲料管理处。
六、项目资金管理
(一)实行事前申报,事后补助制度。市农业农村局依据《 (略) 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 (略) 粮改饲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唐农字〔2024〕3号) (略) 方案,根据《河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农业产业发展资金的通知》(冀财农〔2023〕161号)、《河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农业产业发展资金的通知》(冀财农〔2024〕45号),首期、第二批粮改饲资金全 (略) 财政局。收贮后,市农业农村局在认真做好自验的基础上,汇总各补贴对象名称、地址、核定的收贮任务、实际验收贮量、补贴标准、补贴金额, (略) (略) 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做到草、窖、款一致,公示期7天。公示无异议后,市农业农村局将补贴信 (略) 农业农村局审核备案。市财政局应按有关规定, (略) 农业农村局审核提供的补贴信息及时进行资金清算。
(二)精准统计,按时填报信息。市农业农村局要安排专人,按国家和省、市粮改饲项目管理有关要求,以补助资金受益对象为节点,沿着饲草料种植面积、生产方式、产量、效益和养殖使用效果这条主线,实施精准统计,及时、准确、完整的报送粮改饲统计数据。要认真 (略) 粮改饲项目实施信息,按时填报农业农村部粮改饲信息统计上报系统。要按照省农业农 (略) 填报要求,及时填报相关信息,定期报送项目阶段性执行情况。
(三)实行专人专帐管理、专款专用,建立台账制度。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项目资金管理的规定,做到款物相符、账款一致、随时可查,严禁超范围使用、挪用和冒领。切实加强资金监管,建立严格的资金审批和审计监督制度。对违反财经纪律,挪用、套取补贴资金的,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七、进度安排
2024年6月,市农业农村局制定并印发《20 (略) 粮改饲项目实施方案》,明确项目承担单位任务指标。
2024年8月上旬,市农业农村局报送青贮任务申请报告及明细,筛选、初步确定全株玉米收贮品种和数量(吨数和亩数),督导养殖场签订全株青贮玉米收贮合同。
2024年8月中下旬,市农业农村局开展粮改饲暨全株玉米青贮知识培训班。
2024年8-9月,市农业农村局对项目承担单位进行审核、公示。市农业农村局组织人员对项目承担单位进行收贮前收贮能力抽验。
2024年10月,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初步验收,对收贮环节收贮量进行实地测量、公示。 (略) 农业农村局组织人员进行抽验。
2024年11月,市农业农村局开展项目绩效自查自评。
2024年12月上旬,市农业农 (略) 局报送绩效评价报告和粮改饲工作总结。迎接省农业农村厅组织的绩效考核。
八、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农业农村局要进一步建立完善工作机制,按照组织计划到位、监督管理到位、情况调度到位、宣传引导到位的要求,细化明确工作责任,保障工作条件,狠抓政策落实,确保项目资金到场到户,取得实效。
(二)强化政策宣传。广泛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多种媒体,向广大群众宣传粮改饲重要意义和具体政策,传播典型经脸,用鲜 (略) 场主体参与粮改饲的热情和积极性,提升社会关注度;采取集中授课、示范基地现场参观、座谈研讨等方式,帮助种养主体提高认识、掌握技术、提高收益,注重经验总结,完善典型模式,根据工作情况,制定推广计划, (略) 政府和相关部门提出有关工作建议和资金扶持意见,加快经验的巩固推广。
(三)规范项目管理。按照“受益对象明确、贮存地点清楚、收贮数量准确、款物台账详细”的原则,规范做好项目实施工作。要安排专人认真做好粮改饲信息统计和相关教据收集整理工作,及时收集、整理、归档、报送包括摸底资料、实施方案、检查核验资料、公示材料、补贴资金发放明细、资金发放以及政策实施图像视频等文件资料,做到“纸质文件留档、电子文件管理”。
(四)加强科技支撑。充分依托有关科研团队,引进和发挥科研和技术推广单位作用,围绕种、收、贮、用各环节指导生产作业。加大青贮饲草料收贮、加工专用机械设备研发和推广力度,积极推广青贮专用添加剂广品应用,提高青贮饲料质量。
联系人: (略) 农业农村局 司立明
联系电话:*
地址: (略) 创客广场B座9楼9056房间
附件:
1.20 (略) 粮改饲项目领导小组
2.20 (略) 粮改饲项目技术指导小组名单
附件1
20 (略) 粮改饲项目领导小组
组 长:滕桂民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副组长:张存平 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刘向辉 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成 员:司立明 畜禽屠宰与兽药饲料服务中心主任
高 磊 畜牧管股股长
张 辰 畜牧水产技术推广中心主任
杨兴所 财务项目监督股股长
郭 治 建昌营区域畜牧兽医服务站站长
玄立江 杨店子区域畜牧兽医服务站站长
陶加臣 野鸡坨区域畜牧兽医服务站站长
蔡秀满 沙河驿区域畜牧兽医服务站站长
附件2
20 (略) 粮改饲项目技术指导小组名单
顾 问:王玉丽 (略) 河北省草业创新团队唐山综合试验推广站
站长、正高级农艺师
组 长:张存平 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高级兽医师
副组长:司立明 畜禽屠宰与兽药饲料服务中心主任
成 员:高 磊 市农业农村局畜牧管理股股长、高级兽医师
张 超 市农业农村局畜牧师
赵成芸 市农业农村局高级畜牧师
张铁军 市农业农村局畜牧师
田 明 市农业农村局助理兽医师
张 辰 市农业农村局畜牧师
李大伟 市农业农村局畜牧师
玄立江 市农业农村局兽医师
郭 治 市农业农村局助理兽医师
马志林 市农业农村局高级兽医师
李冠阳 市农业农村局兽医师
张立旺 市农业农村局助理兽医师
谢 煜 市农业农村局兽医师
赵希亚 市农业农村局助理畜牧师
阚秋霞 市农业农村局兽医师
赵 键 市农业农村局兽医师
技术指导小组 (略) 农业农村局畜禽屠宰与兽药饲料服务中心,办公室主任由司立明同志兼任,负责技术指导工作的综合协调反馈等工作。
编辑人:李国强
审核人:张存平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