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漳县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度第18批次农用地转用建设用地转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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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漳县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度第18批次农用地转用建设用地转用公告

南地转字〔2024〕10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因公共利益建设需要,拟对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实施农用地转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转用土地批次名称

南漳县2024年度第18批次(农用地转用)建设用地。


二、拟转用土地位置

该批次位于南漳县巡检镇百福头村。


三、四至范围

南漳县2024年度第18批次(农用地转用)建设用地四至范围详见农用地转用范围图。


四、拟转用集体土地面积、地类及性质

集体农用地面积0.8874公顷(园地)。


四、其他事项

各村组被转用土地实际面积和地类以勘测定界结果为准。此公告发布后由拟转用所在的镇(区)政府开展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对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农工住宅、其他地上附属物和青苗费的权属、种类、数量进行调查。请大家相互转告,积极配合,对测量数据予以核对和确认。并在公告后10个工作日内向南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反馈意见(联系电话:0710-*)。


特此公告。

南漳县人民政府

2024年5月31日


南地转字〔2024〕10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因公共利益建设需要,拟对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实施农用地转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转用土地批次名称

南漳县2024年度第18批次(农用地转用)建设用地。


二、拟转用土地位置

该批次位于南漳县巡检镇百福头村。


三、四至范围

南漳县2024年度第18批次(农用地转用)建设用地四至范围详见农用地转用范围图。


四、拟转用集体土地面积、地类及性质

集体农用地面积0.8874公顷(园地)。


四、其他事项

各村组被转用土地实际面积和地类以勘测定界结果为准。此公告发布后由拟转用所在的镇(区)政府开展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对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农工住宅、其他地上附属物和青苗费的权属、种类、数量进行调查。请大家相互转告,积极配合,对测量数据予以核对和确认。并在公告后10个工作日内向南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反馈意见(联系电话:0710-*)。


特此公告。

南漳县人民政府

2024年5月31日


南地转字〔2024〕10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因公共利益建设需要,拟对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实施农用地转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转用土地批次名称

南漳县2024年度第18批次(农用地转用)建设用地。


二、拟转用土地位置

该批次位于南漳县巡检镇百福头村。


三、四至范围

南漳县2024年度第18批次(农用地转用)建设用地四至范围详见农用地转用范围图。


四、拟转用集体土地面积、地类及性质

集体农用地面积0.8874公顷(园地)。


四、其他事项

各村组被转用土地实际面积和地类以勘测定界结果为准。此公告发布后由拟转用所在的镇(区)政府开展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对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农工住宅、其他地上附属物和青苗费的权属、种类、数量进行调查。请大家相互转告,积极配合,对测量数据予以核对和确认。并在公告后10个工作日内向南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反馈意见(联系电话:0710-*)。


特此公告。

南漳县人民政府

2024年5月31日


南地转字〔2024〕10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因公共利益建设需要,拟对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实施农用地转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转用土地批次名称

南漳县2024年度第18批次(农用地转用)建设用地。


二、拟转用土地位置

该批次位于南漳县巡检镇百福头村。


三、四至范围

南漳县2024年度第18批次(农用地转用)建设用地四至范围详见农用地转用范围图。


四、拟转用集体土地面积、地类及性质

集体农用地面积0.8874公顷(园地)。


四、其他事项

各村组被转用土地实际面积和地类以勘测定界结果为准。此公告发布后由拟转用所在的镇(区)政府开展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对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农工住宅、其他地上附属物和青苗费的权属、种类、数量进行调查。请大家相互转告,积极配合,对测量数据予以核对和确认。并在公告后10个工作日内向南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反馈意见(联系电话:0710-*)。


特此公告。

南漳县人民政府

2024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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