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6月3日-2024年6月7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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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6月3日-2024年6月7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6月7日—2024年6月18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项目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略) 年产2.*吨多晶硅(原料硅泥)项目

鹤环监表[2024]30号

2024年6月7日

(略) 年产*吨多晶硅、碳化硅颗粒加工项目

鹤环监表[2024]31号

2024年6月7日

鹤壁 (略) 年产300吨塑料绞车衬板、100吨塑料包装材料和100吨塑料缠绕膜项目

鹤环监表[2024]32号

2024年6月7日

鹤环监表[2024]30号.docx

鹤环监表[2024]31号.docx

鹤环监表[2024]32号.docx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6月7日—2024年6月18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项目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略) 年产2.*吨多晶硅(原料硅泥)项目

鹤环监表[2024]30号

2024年6月7日

(略) 年产*吨多晶硅、碳化硅颗粒加工项目

鹤环监表[2024]31号

2024年6月7日

鹤壁 (略) 年产300吨塑料绞车衬板、100吨塑料包装材料和100吨塑料缠绕膜项目

鹤环监表[2024]32号

2024年6月7日

鹤环监表[2024]30号.docx

鹤环监表[2024]31号.docx

鹤环监表[2024]32号.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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