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迈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公开比选2024年度澄迈县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技术服务单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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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迈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公开比选2024年度澄迈县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技术服务单位的公告

澄迈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公开比选2024年度澄迈县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技术服务单位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关于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试行)》(自然资发〔2023〕193号),运用好“三区三线”划定成果,在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利用中加强和规范城镇开发边界管理。我县结合《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关于规范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试行)》相关要求,在严格落实耕地保护优先序,确保城镇建设用地规模和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不突破的前提下,全面开展2024年度澄迈县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技术服务工作。为此,现需公开比选2024年度澄迈县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技术服务单位,有意者请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参加。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024年度澄迈县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技术服务。

2.项目地点:澄迈县。

3.预算金额(控制价):*元,报价超过控制价的无效。

二、项目范围

本次年度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技术服务的工作范围为县域范围,工作内容包括编制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方案和汇交符合要求的数据库。

三、资质要求

1.依法成立的独立承办城乡规划编制工作的社会组织或机构(提供营业执照和执业证书加盖公章)。

2.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5月至今连续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

3.无违法、违规、违约记录。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加盖公章的投标人无违法记录声明函,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从注册时间起算)。

4.具有良好信用。未被列入 (略) 站(http://**.cn)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中国 (略) (http://**.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网页证明截图加盖公章)。

5.杜绝“挂名执业”现象。项目组成员必须为申请单位专职执业人员,为申请单位在职正式员工,与申请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自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12个月内,申请单位已为其缴纳连续6个月及以上的养老保险(提供项目组成员社保缴费证明)。

6.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申请材料的编制和提交

1.申请文件应包括(包括但不限于):

(1)报价函(报价应为含税价,不能超过控制价);

(2)经批准开展业务的有效文件及执照;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项目配备人员资质、缴纳社保证明;

(5)相关业绩一览表及证明材料复印件,业绩证明材料须为合同复印件;

(6)符合参选资格的相关证明材料;

(7)单位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2.申请材料应采用纸质版,须有目录、页码,材料每一页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刻录光盘(或U盘),一并以密封形式提交至海南省澄迈县金马大道105号县资规局211空间规划岗。

3.截止报名时间:自发布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

4.联系人:邢先生,电话:0898-*

五、评审办法

1.在满足参选资质要求和申请材料完整的前提下,采取“综合评估法”进行比选评审,总分100分,评审标准详见附件。

2.评审小组根据综合得分推荐前三名中选候选人,若有2家(含)以上参选单位综合得分最高且相同,则报价最低者为第一中选候选人。

3.评审过程若存在参选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参选报价,且其报价可能低于项目编制成本的,应当要求该参选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参选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审小组认定该参选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4.签订合同过程中,如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我局有权选择第二中选候选人;依此类推。

本公告在澄迈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告栏和公众号发布。未中标的报价单位,我局不再另行通知,所提交的材料不予退回。

特此公告。

附件:附件:评审标准

澄迈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6月7日

澄迈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公开比选2024年度澄迈县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技术服务单位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关于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试行)》(自然资发〔2023〕193号),运用好“三区三线”划定成果,在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利用中加强和规范城镇开发边界管理。我县结合《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关于规范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试行)》相关要求,在严格落实耕地保护优先序,确保城镇建设用地规模和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不突破的前提下,全面开展2024年度澄迈县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技术服务工作。为此,现需公开比选2024年度澄迈县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技术服务单位,有意者请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参加。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024年度澄迈县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技术服务。

2.项目地点:澄迈县。

3.预算金额(控制价):*元,报价超过控制价的无效。

二、项目范围

本次年度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技术服务的工作范围为县域范围,工作内容包括编制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方案和汇交符合要求的数据库。

三、资质要求

1.依法成立的独立承办城乡规划编制工作的社会组织或机构(提供营业执照和执业证书加盖公章)。

2.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5月至今连续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

3.无违法、违规、违约记录。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加盖公章的投标人无违法记录声明函,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从注册时间起算)。

4.具有良好信用。未被列入 (略) 站(http://**.cn)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中国 (略) (http://**.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网页证明截图加盖公章)。

5.杜绝“挂名执业”现象。项目组成员必须为申请单位专职执业人员,为申请单位在职正式员工,与申请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自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12个月内,申请单位已为其缴纳连续6个月及以上的养老保险(提供项目组成员社保缴费证明)。

6.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申请材料的编制和提交

1.申请文件应包括(包括但不限于):

(1)报价函(报价应为含税价,不能超过控制价);

(2)经批准开展业务的有效文件及执照;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项目配备人员资质、缴纳社保证明;

(5)相关业绩一览表及证明材料复印件,业绩证明材料须为合同复印件;

(6)符合参选资格的相关证明材料;

(7)单位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2.申请材料应采用纸质版,须有目录、页码,材料每一页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刻录光盘(或U盘),一并以密封形式提交至海南省澄迈县金马大道105号县资规局211空间规划岗。

3.截止报名时间:自发布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

4.联系人:邢先生,电话:0898-*

五、评审办法

1.在满足参选资质要求和申请材料完整的前提下,采取“综合评估法”进行比选评审,总分100分,评审标准详见附件。

2.评审小组根据综合得分推荐前三名中选候选人,若有2家(含)以上参选单位综合得分最高且相同,则报价最低者为第一中选候选人。

3.评审过程若存在参选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参选报价,且其报价可能低于项目编制成本的,应当要求该参选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参选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审小组认定该参选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4.签订合同过程中,如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我局有权选择第二中选候选人;依此类推。

本公告在澄迈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告栏和公众号发布。未中标的报价单位,我局不再另行通知,所提交的材料不予退回。

特此公告。

附件:附件:评审标准

澄迈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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