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农区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惠农区燕子墩乡西永固村耕地提质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惠农区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惠农区燕子墩乡西永固村耕地提质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惠审管批字〔2024〕97号
(略) 惠农区燕子墩乡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燕子墩乡人民政府关于申报<惠农区燕子墩乡西永固村耕地提质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燕政发〔2024〕23号)及其附件收悉。经惠农区五届人民政府第63次常务会议和惠农区五届人民政府第71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该可行性研究报告,现将相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惠农区燕子墩乡西永固村耕地提质改造项目
(项目代码2403-*-20-01-*)
二、项目建设必要性
项目区主要以渠灌为主,渠道安全输水能力差,沟渠建筑物配套不完善,水资源浪费严重,造成项目区灌排成本高,灌排困难,最终导致农业生态生活环境的恶性循环,严重影响着项目区的产出率。为有效的增加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和产出率,以实现耕地占补平衡,改善生态环境,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亟需实施该项目。
三、项目建设地点
惠农区燕子墩乡西永固村,南起于惠农渠,北至沿湖沟,西以西永固中心沟为界,东至西黄交界沟。
四、项目建设单位
(略) 惠农区燕子墩乡人民政府
五、建设规模及内容
建设规模为282.8504公顷(4242.76亩),耕地提质改造面积224.9623公顷(3374.44亩)。
建设内容包括:土地平整工程、灌溉工程、排水工程、 (略) 工程和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工程。
六、项目建设工期
2024年6月—2026年5月
七、估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工程估算总投资为2031.*元,其中工程费1768.*元,其他费262.*元。
资金来源:惠农区乡村土地整理和生态修复项目资金。
八、有关要求
1.根据国家发改委2018年16号令《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该项目达到了必须招标的工程范围。请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组织公开招标,具体招标范围详见《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2.项目推进要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 (略) 令第712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惠农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试行)》(惠政发〔2023〕10号)的相关精神执行。
3.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标准实施建设,不得随意提高建设标准、改变建设内容、扩大投资规模。为确保工程质量及进度,该工程必须实行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合同制、监理制,严格按照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和要求组织实施,加强项目建设资金的使用管理和安全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如期投入使用。
4.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有效期一般为2年,2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请据此批复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尽快办理项目相关手续,并按要求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我局审批。
附件:《惠农区燕子墩乡西永固村耕地提质改造项目》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惠农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4年6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惠农区燕子墩乡西永固村耕地提质改造项目》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
全部招标 | 部分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勘察 | √ | ||||||
建筑工程 | √ | √ | √ | ||||
设备及安装工程 | √ | √ | √ | ||||
监理 | √ | ||||||
设计 | √ | ||||||
其他 | √ | ||||||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1、该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2017)和国家发改委《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2018第16号令)的规定,属于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 2、主动接受项目管理部门对本项目招标、发包活动的监督。 惠农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4年6月7日 |
惠审管批字〔2024〕97号
(略) 惠农区燕子墩乡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燕子墩乡人民政府关于申报<惠农区燕子墩乡西永固村耕地提质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燕政发〔2024〕23号)及其附件收悉。经惠农区五届人民政府第63次常务会议和惠农区五届人民政府第71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该可行性研究报告,现将相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惠农区燕子墩乡西永固村耕地提质改造项目
(项目代码2403-*-20-01-*)
二、项目建设必要性
项目区主要以渠灌为主,渠道安全输水能力差,沟渠建筑物配套不完善,水资源浪费严重,造成项目区灌排成本高,灌排困难,最终导致农业生态生活环境的恶性循环,严重影响着项目区的产出率。为有效的增加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和产出率,以实现耕地占补平衡,改善生态环境,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亟需实施该项目。
三、项目建设地点
惠农区燕子墩乡西永固村,南起于惠农渠,北至沿湖沟,西以西永固中心沟为界,东至西黄交界沟。
四、项目建设单位
(略) 惠农区燕子墩乡人民政府
五、建设规模及内容
建设规模为282.8504公顷(4242.76亩),耕地提质改造面积224.9623公顷(3374.44亩)。
建设内容包括:土地平整工程、灌溉工程、排水工程、 (略) 工程和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工程。
六、项目建设工期
2024年6月—2026年5月
七、估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工程估算总投资为2031.*元,其中工程费1768.*元,其他费262.*元。
资金来源:惠农区乡村土地整理和生态修复项目资金。
八、有关要求
1.根据国家发改委2018年16号令《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该项目达到了必须招标的工程范围。请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组织公开招标,具体招标范围详见《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2.项目推进要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 (略) 令第712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惠农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试行)》(惠政发〔2023〕10号)的相关精神执行。
3.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标准实施建设,不得随意提高建设标准、改变建设内容、扩大投资规模。为确保工程质量及进度,该工程必须实行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合同制、监理制,严格按照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和要求组织实施,加强项目建设资金的使用管理和安全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如期投入使用。
4.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有效期一般为2年,2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请据此批复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尽快办理项目相关手续,并按要求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我局审批。
附件:《惠农区燕子墩乡西永固村耕地提质改造项目》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惠农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4年6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惠农区燕子墩乡西永固村耕地提质改造项目》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
全部招标 | 部分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勘察 | √ | ||||||
建筑工程 | √ | √ | √ | ||||
设备及安装工程 | √ | √ | √ | ||||
监理 | √ | ||||||
设计 | √ | ||||||
其他 | √ | ||||||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1、该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2017)和国家发改委《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2018第16号令)的规定,属于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 2、主动接受项目管理部门对本项目招标、发包活动的监督。 惠农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4年6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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