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曙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同意建岙未来乡村创建项目立项的复函
海曙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同意建岙未来乡村创建项目立项的复函
(略) 海曙区鄞江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要求建岙未来乡村创建项目立项的函》(海古政〔2024〕35号)收悉,根据《海曙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海政发〔2020〕67号)及相关规定,经研究,同意建岙未来乡村创建项目。现将有关事宜函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建岙未来乡村创建项目
二、项目统一编码:2404-*-04-01-*
三、项目地址:本项 (略) 海曙区鄞江镇建岙村。
四、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村内景观绿化提升、外立面改造、仿古建筑修缮等工程。
五、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本项目概算总投资为3189.*元,其中工程费用2626.*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470.*元(含建设用地费*元)、预备费92.*元。资金来源:由财政资金统筹解决。
六、项目建设周期:本项目建设工期为10个月,计划于2024年6月开工,2025年4月完工。
七、同意招标方案:请项目单位严格按照《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表》依法开展招标工作。限额以下项目,按《海曙区限额以下政府投资项目交易管理办法》(海资交管办〔2023〕7号)文件执行。在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确有特殊情况需变更已核准的招标方案的,应当报我局重新核准。
本项目如涉及办公用房或业务技术用房,须严格按相关规定报批;如涉及使用专项债或中央资金等,须严格按照投向领域等相关规定执行;本项目开工建设,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征拆、土地、规划、环保等建设条件;不符合规定的建设条件的,不得开工建设。
特此函复。
附件.docx: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表
(略) 海曙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5月17日
(略) 海曙区鄞江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要求建岙未来乡村创建项目立项的函》(海古政〔2024〕35号)收悉,根据《海曙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海政发〔2020〕67号)及相关规定,经研究,同意建岙未来乡村创建项目。现将有关事宜函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建岙未来乡村创建项目
二、项目统一编码:2404-*-04-01-*
三、项目地址:本项 (略) 海曙区鄞江镇建岙村。
四、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村内景观绿化提升、外立面改造、仿古建筑修缮等工程。
五、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本项目概算总投资为3189.*元,其中工程费用2626.*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470.*元(含建设用地费*元)、预备费92.*元。资金来源:由财政资金统筹解决。
六、项目建设周期:本项目建设工期为10个月,计划于2024年6月开工,2025年4月完工。
七、同意招标方案:请项目单位严格按照《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表》依法开展招标工作。限额以下项目,按《海曙区限额以下政府投资项目交易管理办法》(海资交管办〔2023〕7号)文件执行。在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确有特殊情况需变更已核准的招标方案的,应当报我局重新核准。
本项目如涉及办公用房或业务技术用房,须严格按相关规定报批;如涉及使用专项债或中央资金等,须严格按照投向领域等相关规定执行;本项目开工建设,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征拆、土地、规划、环保等建设条件;不符合规定的建设条件的,不得开工建设。
特此函复。
附件.docx: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表
(略) 海曙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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