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经济开发区JK13单元06街区部分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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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经济开发区JK13单元06街区部分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批前公示

一、规划范围

东至城镇开发边界,南至海岱大道, (略) ,北至淄博经济开发区管辖范围线,规划用地面积11.53公顷。

二、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 年修正);

2.《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建设部第 146 号令);

3.《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2011);

4. 《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2023年11月);

5.《城市停车规划规范》(GB/T*-2016);

6.《城市黄线管理办法》(2006年3月1起施行);

7.《城市绿线管理办法》(2002年11月1日起施行);

8.《城市给水工程规划规范》(*);

9.《城镇给水排水技术规范》(*);

10.《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

11.《山东省城乡规划条例》(2018 年修正);

12. 《山东省建设用地控制标准》(2019 年版);

13.山东省《城市建设项目配建停车位规范》(鲁建标字〔2010﹞26 号);

14.《 (略) 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05 版);

15.《 (略) 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16. 其他有关的标准、规则、法规及规定。

三、规划编制内容

1.规划用地

规划范围内用地面积11.53公顷,包含工业用地3.27公顷、 (略) 用地2.26公顷、供水用地1.13公顷、防护绿地1.74公顷、文物古迹用地3.13公顷。

2.控制指标

工业用地容积率不小于1.2,建筑密度/建筑系数不小于40%,绿地率不大于15%,建筑高度不控制。

供水用地容积率不大于0.50,建筑密度不大于35%,绿地率不小于25%,建筑高度不大于24米。

3.市政设施

规划新建1处供水泵站,设计规模黄河原水*m3/d,黄河净水*m3/d,占地面积1.13公顷。

4.道路交通

落实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确 (略) (略) 和海岱大道。 (略) 红线51米,两侧各20米防护绿地;海 (略) 红线60米,两侧各30米防护绿地。

四、其他

联系电话:0533-*(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济开发区分局)

公示时间:2024年6月6日-2024年7月5日





一、规划范围

东至城镇开发边界,南至海岱大道, (略) ,北至淄博经济开发区管辖范围线,规划用地面积11.53公顷。

二、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 年修正);

2.《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建设部第 146 号令);

3.《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2011);

4. 《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2023年11月);

5.《城市停车规划规范》(GB/T*-2016);

6.《城市黄线管理办法》(2006年3月1起施行);

7.《城市绿线管理办法》(2002年11月1日起施行);

8.《城市给水工程规划规范》(*);

9.《城镇给水排水技术规范》(*);

10.《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

11.《山东省城乡规划条例》(2018 年修正);

12. 《山东省建设用地控制标准》(2019 年版);

13.山东省《城市建设项目配建停车位规范》(鲁建标字〔2010﹞26 号);

14.《 (略) 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05 版);

15.《 (略) 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16. 其他有关的标准、规则、法规及规定。

三、规划编制内容

1.规划用地

规划范围内用地面积11.53公顷,包含工业用地3.27公顷、 (略) 用地2.26公顷、供水用地1.13公顷、防护绿地1.74公顷、文物古迹用地3.13公顷。

2.控制指标

工业用地容积率不小于1.2,建筑密度/建筑系数不小于40%,绿地率不大于15%,建筑高度不控制。

供水用地容积率不大于0.50,建筑密度不大于35%,绿地率不小于25%,建筑高度不大于24米。

3.市政设施

规划新建1处供水泵站,设计规模黄河原水*m3/d,黄河净水*m3/d,占地面积1.13公顷。

4.道路交通

落实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确 (略) (略) 和海岱大道。 (略) 红线51米,两侧各20米防护绿地;海 (略) 红线60米,两侧各30米防护绿地。

四、其他

联系电话:0533-*(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济开发区分局)

公示时间:2024年6月6日-2024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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