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大清高速公路项目建设征地拆迁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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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大清高速公路项目建设征地拆迁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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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 (略) 驻县各有关单位:

因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对大 (略) 项目建设征地拆迁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调整,调整后人员组成如下:

组 ? 长:韩进祥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马海龙   清水乡人民政府乡长

韩国福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成 员:李加东智  清水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马培勤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韩文才   县交通运输局执法队副队长

马德明   县交通运输局干部

韩国兴   查汗都斯乡人民政府干部

马智生   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干部

韩顺明   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干部

马香梅   县住建局干部

韩仁义   县公安局干部

索南嘉   县公安局干部

韩小军   县孟保局干部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交通运输局,马培勤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主要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职责如下:

1.李加东智、韩国兴同志负责协调被征迁户及村干部等相关人员的到场、矛盾调解以及征前思想教育和政策讲解等工作,对接清水乡人民政府;

2.韩文才同志负责组织成员进场、保障后勤等工作,对接交通运输局、项目办;

3.韩顺明同志负责被征收范围内土地类型认定工作,对接县自然资源和林草局;

4.马智生同志负责被征收范围内苗(乔)木认定工作,对接县自然资源和林草局;

5.马香梅 (略) 开展房屋认定工作,对接县住建局;

6.韩仁义、索南嘉同志负责维持秩序、矛盾纠纷调解等工作,对接县公安局;

7.马德明、韩小军同志负责做好档案资料的整理归档,原则上每周五前整理完成,并将整理的档案资料一式两份报韩文才同志,由韩文才同志负责每半月将补偿档案资料报交通运输局财务室;

8.若各成员单位抽调人员有变动,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同意后予以调整;

9.其它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安排。

 2024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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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 (略) 驻县各有关单位:

因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对大 (略) 项目建设征地拆迁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调整,调整后人员组成如下:

组 ? 长:韩进祥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马海龙   清水乡人民政府乡长

韩国福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成 员:李加东智  清水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马培勤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韩文才   县交通运输局执法队副队长

马德明   县交通运输局干部

韩国兴   查汗都斯乡人民政府干部

马智生   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干部

韩顺明   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干部

马香梅   县住建局干部

韩仁义   县公安局干部

索南嘉   县公安局干部

韩小军   县孟保局干部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交通运输局,马培勤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主要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职责如下:

1.李加东智、韩国兴同志负责协调被征迁户及村干部等相关人员的到场、矛盾调解以及征前思想教育和政策讲解等工作,对接清水乡人民政府;

2.韩文才同志负责组织成员进场、保障后勤等工作,对接交通运输局、项目办;

3.韩顺明同志负责被征收范围内土地类型认定工作,对接县自然资源和林草局;

4.马智生同志负责被征收范围内苗(乔)木认定工作,对接县自然资源和林草局;

5.马香梅 (略) 开展房屋认定工作,对接县住建局;

6.韩仁义、索南嘉同志负责维持秩序、矛盾纠纷调解等工作,对接县公安局;

7.马德明、韩小军同志负责做好档案资料的整理归档,原则上每周五前整理完成,并将整理的档案资料一式两份报韩文才同志,由韩文才同志负责每半月将补偿档案资料报交通运输局财务室;

8.若各成员单位抽调人员有变动,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同意后予以调整;

9.其它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安排。

 2024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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