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奇槎社区邝边地块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备案稿主要内容公示
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奇槎社区邝边地块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备案稿主要内容公示
一、基本信息
地块名称: (略) 南海区大沥镇奇槎社区邝边地块
占地面积:1110.25m2
地理位置: (略) 南海区大沥镇奇槎村(土名)“沙片鹤嘴”地段(中心地理坐标为113.*°E,23.*°N)
土地使用权人: (略) 南海区大沥镇奇槎社区邝边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块土地利用现状:工业用地
地块土地未来规划:教育科研用地A3
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单位: (略) (略)
钻探单位:广东玩 (略)
检测单位:雷润检测科技(广州)有限公司
调查缘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月起施行)第五十九条“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二、第一阶段调查
2024年1月, (略) 南海区大沥镇奇槎社区邝边股份经济合作 (略) (略) (略) 南海区大沥镇奇槎社区邝边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工作。接受委托后, (略) (略) 成立调查小组,通过收集地块及周边历史资料,以《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2018)等文件作为工作依据,于2024年1月通过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形成地块污染识别,污染识别结果如下:
本调查地块在未开发利用前为农业用地,种植水稻;在1997年开始建设厂房作为工业用地使用,历史进驻的企业主要为五金加工厂、木材加工厂、 (略) 南海 (略) (略) 南海区建高 (略) 等小型加工厂,均不涉及有电镀、喷漆、金属表面处理等污染较大工序;工业企业在2019年起停产搬离,地块内厂房*续拆除,一直至今地块内大部分为空地,南端部分区域 (略) (略) 坡使用。
相邻地块历史上主要分布 (略) 南海区大沥展成五金厂、 (略) 南海区合劲线材厂、 (略) 南海区大沥 (略) 、纸箱厂、五金加工厂,主要生产类型为五金加工、塑料加工和纸箱加工等轻污染企业。这些企业在经营过程主要产生污染物包括金属粉尘、有机废气、燃料废气、设备噪声、边角料、废机油、废抹布等,经企业对污染物进行有效治理和处置后其污染影响较低。因此,相邻地块区域不存在重点行业和重点污染源。目前,相邻地块为拆除厂房后的闲置地块。
根据污染识别结果,为了保守区起见,整个调查地块红线范围作为重点区域进行调查,需关注的污染物包括铬(六价)、铅、铜、镍、锌、砷、汞、镉、多环芳烃(萘、苊烯、苊、芴、菲、蒽、荧蒽、芘、苯并[a]蒽、?、苯并[b]荧蒽、苯并[k]荧蒽、苯并[a]芘、茚并[1,2,3-cd]芘、二苯并[a,h]蒽和苯并[g,h,i]苝共16种)、石油烃(C10-C40)、苯系物(苯、*苯、二*苯)、邻苯二*酸二辛酯、邻苯二*酸二(2-*基己基)酯、邻苯二*酸*基苄酯。
调查小组于2024年1月16日编制完成了《 (略) 南海区大沥镇奇槎社区邝边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布点采样及质控方案》,该方案于2024年1月18日通过专家评审,于2024年1月23日进场采样,于2024年01年24日~2024年02月21日进行样品分析,于2024年4月16日出具监测报告。
三、第二阶段调查
本次调查地块内布设土壤监测点位4个、地下水点位3个,调查地块外设置土壤对照点位2个。一共送检22个土壤样品(不含平行样)、3个地下水样品至实验室分析。根据《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2018)规定的污染物指标,所采集的土壤样品检测项目为《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2018)表1中规定的基本项目45项、pH值、含水率、锌、石油烃(C10-C40)、苊烯、苊、芴、菲、蒽、荧蒽、芘、苯并[g,h,i]苝、邻苯二*酸二辛酯、邻苯二*酸二(2-*基己基)酯、邻苯二*酸*基苄酯共60项;所采集的地下水样品检测项目为pH值、浑浊度、砷、镉、铜、六价铬、铅、汞、镍、锌、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苯、*苯、二*苯、萘、苊烯、苊、芴、菲、蒽、荧蒽、芘、苯并[a]蒽、?、苯并[b]荧蒽、苯并[k]荧蒽、苯并[a]芘、茚并[1,2,3-cd]芘、二苯并[a,h]蒽、苯并[g,h,i]苝、邻苯二*酸二辛酯、邻苯二*酸二(2-*基己基)酯、邻苯二*酸*基苄酯共33项。
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检结果显示:
(1)本次调查土壤样品中有检出污染物浓度均不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25.3-2019)数学模型推导值;
(2)地下水样品中有检出的各项重金属及无机物等指标浓度均能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2017)中的Ⅲ类标准要求,有检出的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浓度低于《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25.3-2019)数学模型推导值,地下水浑浊度有一定程度的超标现象,地块所在区域已经全面覆盖自来水供水管,不开采地下水作为饮用水源或其他用途,人体不会接触到地下水,不存在暴露途径,不作为本调查地块污染状况调查和风险分析的关注污染物,故不需要对地下水启动下一步调查工作。
四、初步调查结论
综上所述, (略) 南海区大沥镇奇槎社区邝边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调查工作已经结束,无需开展下一步的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从土壤和地下水风险的角度,该地块作为第一类用地进行开发利用是可行的,满足后期地块作为教育科研用地A3的用地要求。
鉴于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存在不确定性,建议在地块再开发过程中,再开发利用单位应密切注意本地块开挖等施工过程,一旦发现土壤或地下水的异常情况,立即暂停施工并报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一、基本信息
地块名称: (略) 南海区大沥镇奇槎社区邝边地块
占地面积:1110.25m2
地理位置: (略) 南海区大沥镇奇槎村(土名)“沙片鹤嘴”地段(中心地理坐标为113.*°E,23.*°N)
土地使用权人: (略) 南海区大沥镇奇槎社区邝边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块土地利用现状:工业用地
地块土地未来规划:教育科研用地A3
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单位: (略) (略)
钻探单位:广东玩 (略)
检测单位:雷润检测科技(广州)有限公司
调查缘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月起施行)第五十九条“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二、第一阶段调查
2024年1月, (略) 南海区大沥镇奇槎社区邝边股份经济合作 (略) (略) (略) 南海区大沥镇奇槎社区邝边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工作。接受委托后, (略) (略) 成立调查小组,通过收集地块及周边历史资料,以《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2018)等文件作为工作依据,于2024年1月通过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形成地块污染识别,污染识别结果如下:
本调查地块在未开发利用前为农业用地,种植水稻;在1997年开始建设厂房作为工业用地使用,历史进驻的企业主要为五金加工厂、木材加工厂、 (略) 南海 (略) (略) 南海区建高 (略) 等小型加工厂,均不涉及有电镀、喷漆、金属表面处理等污染较大工序;工业企业在2019年起停产搬离,地块内厂房*续拆除,一直至今地块内大部分为空地,南端部分区域 (略) (略) 坡使用。
相邻地块历史上主要分布 (略) 南海区大沥展成五金厂、 (略) 南海区合劲线材厂、 (略) 南海区大沥 (略) 、纸箱厂、五金加工厂,主要生产类型为五金加工、塑料加工和纸箱加工等轻污染企业。这些企业在经营过程主要产生污染物包括金属粉尘、有机废气、燃料废气、设备噪声、边角料、废机油、废抹布等,经企业对污染物进行有效治理和处置后其污染影响较低。因此,相邻地块区域不存在重点行业和重点污染源。目前,相邻地块为拆除厂房后的闲置地块。
根据污染识别结果,为了保守区起见,整个调查地块红线范围作为重点区域进行调查,需关注的污染物包括铬(六价)、铅、铜、镍、锌、砷、汞、镉、多环芳烃(萘、苊烯、苊、芴、菲、蒽、荧蒽、芘、苯并[a]蒽、?、苯并[b]荧蒽、苯并[k]荧蒽、苯并[a]芘、茚并[1,2,3-cd]芘、二苯并[a,h]蒽和苯并[g,h,i]苝共16种)、石油烃(C10-C40)、苯系物(苯、*苯、二*苯)、邻苯二*酸二辛酯、邻苯二*酸二(2-*基己基)酯、邻苯二*酸*基苄酯。
调查小组于2024年1月16日编制完成了《 (略) 南海区大沥镇奇槎社区邝边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布点采样及质控方案》,该方案于2024年1月18日通过专家评审,于2024年1月23日进场采样,于2024年01年24日~2024年02月21日进行样品分析,于2024年4月16日出具监测报告。
三、第二阶段调查
本次调查地块内布设土壤监测点位4个、地下水点位3个,调查地块外设置土壤对照点位2个。一共送检22个土壤样品(不含平行样)、3个地下水样品至实验室分析。根据《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2018)规定的污染物指标,所采集的土壤样品检测项目为《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2018)表1中规定的基本项目45项、pH值、含水率、锌、石油烃(C10-C40)、苊烯、苊、芴、菲、蒽、荧蒽、芘、苯并[g,h,i]苝、邻苯二*酸二辛酯、邻苯二*酸二(2-*基己基)酯、邻苯二*酸*基苄酯共60项;所采集的地下水样品检测项目为pH值、浑浊度、砷、镉、铜、六价铬、铅、汞、镍、锌、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苯、*苯、二*苯、萘、苊烯、苊、芴、菲、蒽、荧蒽、芘、苯并[a]蒽、?、苯并[b]荧蒽、苯并[k]荧蒽、苯并[a]芘、茚并[1,2,3-cd]芘、二苯并[a,h]蒽、苯并[g,h,i]苝、邻苯二*酸二辛酯、邻苯二*酸二(2-*基己基)酯、邻苯二*酸*基苄酯共33项。
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检结果显示:
(1)本次调查土壤样品中有检出污染物浓度均不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25.3-2019)数学模型推导值;
(2)地下水样品中有检出的各项重金属及无机物等指标浓度均能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2017)中的Ⅲ类标准要求,有检出的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浓度低于《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25.3-2019)数学模型推导值,地下水浑浊度有一定程度的超标现象,地块所在区域已经全面覆盖自来水供水管,不开采地下水作为饮用水源或其他用途,人体不会接触到地下水,不存在暴露途径,不作为本调查地块污染状况调查和风险分析的关注污染物,故不需要对地下水启动下一步调查工作。
四、初步调查结论
综上所述, (略) 南海区大沥镇奇槎社区邝边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调查工作已经结束,无需开展下一步的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从土壤和地下水风险的角度,该地块作为第一类用地进行开发利用是可行的,满足后期地块作为教育科研用地A3的用地要求。
鉴于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存在不确定性,建议在地块再开发过程中,再开发利用单位应密切注意本地块开挖等施工过程,一旦发现土壤或地下水的异常情况,立即暂停施工并报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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