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河县2021牙利吉办事处尼玛隆沟农牧村护村护田河堤建设项目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夏河县夏河县牙利吉办事处尼玛隆沟农牧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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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河县2021牙利吉办事处尼玛隆沟农牧村护村护田河堤建设项目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夏河县夏河县牙利吉办事处尼玛隆沟农牧村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
| 夏河县2021牙利吉办事处尼玛隆沟农牧村护村护田河堤建设项目 |
| (略) 甘南藏族自治州夏河县夏河县牙利吉办事处尼玛隆沟农牧村 | | 1886.4 |
| 夏河县水利技术综合服务站 | | 贡保昂杰 |
| 205.56 | | 1.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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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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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建河堤1886.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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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措施: 施工期废气主要来源于扬尘和汽车尾。运营期无废气气。扬尘是施工阶段大气污染的主要来源,对整个施工期而言,主要集中在土建施工阶段,按起尘的原因可分为风力起尘和动力起尘。其中风力起尘主要是由于露天堆放的建材(如沙、水泥等)及裸露的施工区表层浮尘由于天气干燥及大风,产生风力扬尘;动力起尘主要是建材在装卸、搅拌的过程中,由于外力而产生的尘粒再悬浮而造成,其中施工及装卸车辆造成的扬尘最为严重。施工中各种机械和运输车辆在燃烧汽油、柴油时排放的尾气含有烟尘、CO、NOx等大气污染物,排放特点为间歇性排放。施工期采取的废气治理措施如下:(1)建设施工区围挡:在施工场地周围建设2m高围挡,减少扬尘影响;(2)洒水:洒水可有效抑制施工时裸露地面的自然扬尘。洒水次数每天不低于3次;(3)覆盖、遮盖:对于施工过程中长时间堆置的砂石料、干水泥等应用蓬布或其它遮蔽材料覆盖,减少扬尘;(4)施工工地应当按照规定使用预拌混凝土、 预拌砂浆,严禁现场露天搅拌;(5)加强管理:对施工场地内运输通道及时清扫,减少汽车行驶扬尘。 |
| 生活污水 其他措施: 施工期场地修建临时旱厕,如厕废水经临时旱厕堆肥处理,施工期结束后覆土恢复;生活洗漱废水泼洒抑尘,不外排。运营期无生活污水产生和排放。 生产废水 其他措施: 施工期生产废水通过在场地内设置沉淀池,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不外排。严禁将废水排入河道,施工过程中应做好河道的导流工作。运营期无生产废水排放,项目建成运营巩固提升了13个乡(镇)、27个行政村、37个自然村饮水安全,为有利影响 |
| 环保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是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工地建筑垃圾中的一部分如建筑废模块、建筑材料下角料、破钢管、断残钢筋头、包装袋、箱等基本上可以回收;而另一部分如弃土、废沙石等建筑材料废弃物等没有回收价值,如果随意倾倒和堆放,不但占用了土地,而且污染了周围环境,影响周围环境的景观,因此无回收价值的建筑废料必须统一收集处理。施工场地产生的建筑垃圾集中堆放,不随意倾倒,有回收利用价值的可以回收利用,无回收利用价值的统一收集后送至建筑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理。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在施工场地内设垃圾收集箱,施工期收集的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运至夏河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置。运营期不产生固废。 |
| 有环保措施: 施工期通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及工序 选用低噪声设备,噪声设备加装消声减震棚等措施。 |
| 有环保措施: 严格界定施工作业范围: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尽量减少临时工程占地,区域采取水土保持措施:加强宣传,提高工作人员的保护意识。严禁施工过程中施工废水;生活垃圾等进入河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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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045。 |
,甘肃,甘南藏族自治州,夏河县,甘南藏族自治州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
项目名称 | 夏河县2021牙利吉办事处尼玛隆沟农牧村护村护田河堤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甘南藏族自治州夏河县夏河县牙利吉办事处尼玛隆沟农牧村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1886.4 |
建设单位 | 夏河县水利技术综合服务站 | 法定代表人 | 贡保昂杰 |
项目投资(万元) | 205.56 | 环保投资(万元) | 1.65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 |
建设性质 | 新建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27 防洪除涝工程项中城镇排涝河流水闸、排涝泵站。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新建河堤1886.40 |
主要环境影响 |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 其他措施: 施工期废气主要来源于扬尘和汽车尾。运营期无废气气。扬尘是施工阶段大气污染的主要来源,对整个施工期而言,主要集中在土建施工阶段,按起尘的原因可分为风力起尘和动力起尘。其中风力起尘主要是由于露天堆放的建材(如沙、水泥等)及裸露的施工区表层浮尘由于天气干燥及大风,产生风力扬尘;动力起尘主要是建材在装卸、搅拌的过程中,由于外力而产生的尘粒再悬浮而造成,其中施工及装卸车辆造成的扬尘最为严重。施工中各种机械和运输车辆在燃烧汽油、柴油时排放的尾气含有烟尘、CO、NOx等大气污染物,排放特点为间歇性排放。施工期采取的废气治理措施如下:(1)建设施工区围挡:在施工场地周围建设2m高围挡,减少扬尘影响;(2)洒水:洒水可有效抑制施工时裸露地面的自然扬尘。洒水次数每天不低于3次;(3)覆盖、遮盖:对于施工过程中长时间堆置的砂石料、干水泥等应用蓬布或其它遮蔽材料覆盖,减少扬尘;(4)施工工地应当按照规定使用预拌混凝土、 预拌砂浆,严禁现场露天搅拌;(5)加强管理:对施工场地内运输通道及时清扫,减少汽车行驶扬尘。 |
| 生活污水 其他措施: 施工期场地修建临时旱厕,如厕废水经临时旱厕堆肥处理,施工期结束后覆土恢复;生活洗漱废水泼洒抑尘,不外排。运营期无生活污水产生和排放。 生产废水 其他措施: 施工期生产废水通过在场地内设置沉淀池,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不外排。严禁将废水排入河道,施工过程中应做好河道的导流工作。运营期无生产废水排放,项目建成运营巩固提升了13个乡(镇)、27个行政村、37个自然村饮水安全,为有利影响 |
| 环保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是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工地建筑垃圾中的一部分如建筑废模块、建筑材料下角料、破钢管、断残钢筋头、包装袋、箱等基本上可以回收;而另一部分如弃土、废沙石等建筑材料废弃物等没有回收价值,如果随意倾倒和堆放,不但占用了土地,而且污染了周围环境,影响周围环境的景观,因此无回收价值的建筑废料必须统一收集处理。施工场地产生的建筑垃圾集中堆放,不随意倾倒,有回收利用价值的可以回收利用,无回收利用价值的统一收集后送至建筑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理。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在施工场地内设垃圾收集箱,施工期收集的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运至夏河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置。运营期不产生固废。 |
| 有环保措施: 施工期通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及工序 选用低噪声设备,噪声设备加装消声减震棚等措施。 |
| 有环保措施: 严格界定施工作业范围: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尽量减少临时工程占地,区域采取水土保持措施:加强宣传,提高工作人员的保护意识。严禁施工过程中施工废水;生活垃圾等进入河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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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夏河县水利技术综合服务站 贡保昂杰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夏河县水利技术综合服务站, 贡保昂杰 承担全部责任。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0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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