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评价-环评拟批公示2024年6月4日大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林甸林南110千伏变电站2号主变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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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评价-环评拟批公示2024年6月4日大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林甸林南110千伏变电站2号主变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林甸林南 110 千伏变电站 2 号主变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日-**日(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59-*(政策法规科)

传 ???真:0459-*

通讯地址: (略) 高新区建设大厦14楼?

邮????编:*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林甸林南 110 千伏变电站 2 号主变扩建工程

(略) 林甸县林甸镇西南约3.7km处

(略) (略) (略)

(略) 规 (略)

该项目建设性质属于改扩建,项目代码为2309-*-04-01-*。项目无新增占地。本项目为变电站扩建项目,在现有变电站预留位置扩建,安装1台31.5MVA主变压器,配套建设减震措施、危险废物贮存库。本项目总投资99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7万元。

(一)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扩建过程进行表土剥离,施工结束后回覆,废弃土石方用作站内建筑物修葺用土,不外运。

(二)大气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施工现场使用绿网覆盖临时堆土、洒水抑尘,运输车辆采用密封、遮盖等防尘措施,施工场界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限值要求。运营期,无新增废气产生。

(三)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收用于洒水降尘;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利用变电站原有的处理系统,定期清掏,外运至林甸县林甸镇污水处理厂处置。运营期,无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产生。

(四)地下水和土壤环境保护措施。地下水实施分区防控,施工期沉淀池采用黏土夯实并使用土工膜进行防渗,防渗性能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中一般防渗区要求。运营期危险废物贮存库为重点防渗区,在底部和裙脚采用2mm 厚的高密度聚*烯防渗膜+混凝土浇筑,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中重点防渗要求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保留防渗工程施工期影像资料备查。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对出现破损的防渗设施应及时修复和加固,确保防渗设施牢固安全,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

(五)声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立围挡,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运输路线,施工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 -2011)。运营期,安装保证平衡,并采取减振基础。及时对设备进行养护,减少机器运转不正常时增加的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六)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建筑垃圾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清运至建筑垃圾临时消纳场;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拉运至林甸县城镇生活垃圾填埋厂填埋处理。运营期,检修期产生废变压器油收集后暂存危险废物储存库内,及时委托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置。废铅酸蓄电池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库,委托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置。

(七)电磁环境保护措施。合理设计并保证设备及配件加工精良,确定合理的外形和尺寸,避免出线高电位梯度点。使用设计合理的绝缘子,控制绝缘子表面放电。保证安装质量,减小因接触不良而产生的火花放电。电磁环境应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 要求。

(八)环境风险防控措施。事故状态下产生的废变压器油排入变电站所事故油池,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建立应急管理组织机构,在生产运营前应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到项目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加强风险防控预警体系建设,定期开展应急演练,防止污染事故发生。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林甸林南 110 千伏变电站 2 号主变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日-**日(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59-*(政策法规科)

传 ???真:0459-*

通讯地址: (略) 高新区建设大厦1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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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林甸林南 110 千伏变电站 2 号主变扩建工程

(略) 林甸县林甸镇西南约3.7km处

(略) (略) (略)

(略) 规 (略)

该项目建设性质属于改扩建,项目代码为2309-*-04-01-*。项目无新增占地。本项目为变电站扩建项目,在现有变电站预留位置扩建,安装1台31.5MVA主变压器,配套建设减震措施、危险废物贮存库。本项目总投资99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7万元。

(一)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扩建过程进行表土剥离,施工结束后回覆,废弃土石方用作站内建筑物修葺用土,不外运。

(二)大气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施工现场使用绿网覆盖临时堆土、洒水抑尘,运输车辆采用密封、遮盖等防尘措施,施工场界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限值要求。运营期,无新增废气产生。

(三)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收用于洒水降尘;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利用变电站原有的处理系统,定期清掏,外运至林甸县林甸镇污水处理厂处置。运营期,无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产生。

(四)地下水和土壤环境保护措施。地下水实施分区防控,施工期沉淀池采用黏土夯实并使用土工膜进行防渗,防渗性能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中一般防渗区要求。运营期危险废物贮存库为重点防渗区,在底部和裙脚采用2mm 厚的高密度聚*烯防渗膜+混凝土浇筑,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中重点防渗要求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保留防渗工程施工期影像资料备查。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对出现破损的防渗设施应及时修复和加固,确保防渗设施牢固安全,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

(五)声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立围挡,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运输路线,施工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 -2011)。运营期,安装保证平衡,并采取减振基础。及时对设备进行养护,减少机器运转不正常时增加的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六)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建筑垃圾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清运至建筑垃圾临时消纳场;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拉运至林甸县城镇生活垃圾填埋厂填埋处理。运营期,检修期产生废变压器油收集后暂存危险废物储存库内,及时委托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置。废铅酸蓄电池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库,委托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置。

(七)电磁环境保护措施。合理设计并保证设备及配件加工精良,确定合理的外形和尺寸,避免出线高电位梯度点。使用设计合理的绝缘子,控制绝缘子表面放电。保证安装质量,减小因接触不良而产生的火花放电。电磁环境应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 要求。

(八)环境风险防控措施。事故状态下产生的废变压器油排入变电站所事故油池,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建立应急管理组织机构,在生产运营前应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到项目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加强风险防控预警体系建设,定期开展应急演练,防止污染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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