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红欣电子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二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
惠州市红欣电子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二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略) 令第 682 号)、《建设项目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环评批复, (略) (略) 于2024年5月25日 (略) (略) 建设项目(二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会议。
验收工 (略) (略) (建设单位、验收监测报告编制单位)、广东 (略) (验收检测单位)代表及2名专家组成(名单附后)。与会代表听取了相关单位关于项目建设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验收监测情况的介绍,现场检查了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与运行及环保措施的落实情况,查阅了《 (略) (略) 建设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及验收工作组意见、《 (略) (略) 建设项目(二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项目环评报告表及环评批复,并核实了有关资料,经认真讨论,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略) (略) 建设项目位于 (略) 博罗县罗阳街道办小金村金盘围组(土名)地段,总投资*元,环保投资*元,占地面积1245m2,建筑面积1245m2。项目主要从事 PA6 垫片、PET 垫片、PVC 垫片、PP 垫片、PE 垫片、POM 垫片、聚四氟*烯垫片、PVC 垫片、电木垫片、红纲纸垫片的生产,年产PA6垫片80吨、PET垫片0.7吨、PVC 垫片0.7吨、PP垫片0.3吨、PE垫片0.3吨、POM垫片0.7吨、聚四氟*烯垫片0.7吨、玻璃纤维垫片0.7吨、电木垫片0.7吨、红纲纸垫片0.3吨;主要生产设备包括挤出机3台、压光机3台、收卷机3台、分切机3台等及相关辅助设备;主要生产工艺包括原料、成型、压光、分切、冲压、检测、包装、成品等。项目分期建设、分期验收。 (略) (略) 建设项目二期(以下简称“项目”)实际建设了挤出机1台、压光机1台、收卷机1台、分切机1台等设备。年产PA6垫片20吨、PET垫片0.2吨、PP垫片0.1吨、PE垫片0.1吨、POM垫片0.2吨、聚四氟*烯垫片0.2吨、玻璃纤维垫片0.2吨、电木垫片0.2吨、红纲纸垫片0.1吨。建设项目不新增员工,全年工作约300天,8 小时 1 班制,员工在厂区住宿,不在厂区用餐。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略) (略) 于2022年4月委托广东创绿智谷 (略) 编制了《 (略)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2年7 (略) 生态环境局的审批同意(惠市环(博罗)建[2022]344号),于2022年9月开工建设,于2022年12月项目主体工程、环保工程建设完毕,配套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建设、同时投入使用。并于2023年12月22日通过项目一期竣工环保验收。项目于2023年12月取得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登记编号:*MA549
ARWXM001Z)。
(三)投资情况
项目总投资*元,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的19%。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项目主体工程及其辅助设备的污染防治设施。
二、工程变动情况
项目实际建设中,生产设备及数量、生产规模、生产工艺等与环评及批复基本一致,无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项目生产过程中没有废水排放;冷却水经砂滤、碳滤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 (略) (略) 接入博罗县罗阳镇小金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
(二)废气
项目打磨、破碎等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收集后通过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经2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成型工序产生的非*烷总烃经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2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三)噪声
项目通过采取合理布局生产设备、车间墙体围蔽、定期维护机械设备等措施来降低厂界噪声排放。
(四)固体废物
项目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贮存场所要求,建设了防风、防雨及地面硬化处理的危险废物暂存间,并涂了密度高的环氧树脂,防止渗漏和腐蚀: 设置了围堰和相应的缓坡:按不同种类危险废物过道划分,墙上张贴相应危废标识牌。本项目固体废物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包装废弃物、边角料等一般固体废物收 (略) 回收;废活性炭、废机油、含油废抹布、废手套等危险废物定期交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
(五)其他
项目50米半径 (略) 、学校、集中居民区等环境敏感建筑。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及落实情况
2024年5月6日~7日,广东 (略) 对建设项目开展验收检测。检测期间,项目生产工况稳定,各污染物防治设施正常运行。
根据《 (略) (略) 建设项目验收检测报告》(JZ*),检测结果表明:
1、废气
成型工序产生的非*烷总烃、氨有组织排放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993)中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要求;厂界无组织废气非*烷总烃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要求,厂区内无组织废气非*烷总烃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表A.1厂区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中特别排放限值要求;氨、臭气无组织排放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993)中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的二级新扩改建标准要求;打磨、破碎产生的颗粒物有组织排放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要求,厂界无组织废气颗粒物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2、噪声
经采取相关减震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监测点的噪声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的要求。
五、验收结论
(略) (略) 建设项目的建设内容和规模与环评及批复基本一致,基本落实了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文件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无重大变动。根据验收检测报告,各相关污染物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得到妥善处理,符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验收工作 (略) (略) 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六、要求
1、进一步加强废气收集和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2、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要求做好污染防治的台账。
3、加强环境风险防控,提高环境风险防控水平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能力。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略) 令第 682 号)、《建设项目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环评批复, (略) (略) 于2024年5月25日 (略) (略) 建设项目(二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会议。
验收工 (略) (略) (建设单位、验收监测报告编制单位)、广东 (略) (验收检测单位)代表及2名专家组成(名单附后)。与会代表听取了相关单位关于项目建设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验收监测情况的介绍,现场检查了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与运行及环保措施的落实情况,查阅了《 (略) (略) 建设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及验收工作组意见、《 (略) (略) 建设项目(二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项目环评报告表及环评批复,并核实了有关资料,经认真讨论,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略) (略) 建设项目位于 (略) 博罗县罗阳街道办小金村金盘围组(土名)地段,总投资*元,环保投资*元,占地面积1245m2,建筑面积1245m2。项目主要从事 PA6 垫片、PET 垫片、PVC 垫片、PP 垫片、PE 垫片、POM 垫片、聚四氟*烯垫片、PVC 垫片、电木垫片、红纲纸垫片的生产,年产PA6垫片80吨、PET垫片0.7吨、PVC 垫片0.7吨、PP垫片0.3吨、PE垫片0.3吨、POM垫片0.7吨、聚四氟*烯垫片0.7吨、玻璃纤维垫片0.7吨、电木垫片0.7吨、红纲纸垫片0.3吨;主要生产设备包括挤出机3台、压光机3台、收卷机3台、分切机3台等及相关辅助设备;主要生产工艺包括原料、成型、压光、分切、冲压、检测、包装、成品等。项目分期建设、分期验收。 (略) (略) 建设项目二期(以下简称“项目”)实际建设了挤出机1台、压光机1台、收卷机1台、分切机1台等设备。年产PA6垫片20吨、PET垫片0.2吨、PP垫片0.1吨、PE垫片0.1吨、POM垫片0.2吨、聚四氟*烯垫片0.2吨、玻璃纤维垫片0.2吨、电木垫片0.2吨、红纲纸垫片0.1吨。建设项目不新增员工,全年工作约300天,8 小时 1 班制,员工在厂区住宿,不在厂区用餐。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略) (略) 于2022年4月委托广东创绿智谷 (略) 编制了《 (略)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2年7 (略) 生态环境局的审批同意(惠市环(博罗)建[2022]344号),于2022年9月开工建设,于2022年12月项目主体工程、环保工程建设完毕,配套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建设、同时投入使用。并于2023年12月22日通过项目一期竣工环保验收。项目于2023年12月取得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登记编号:*MA549
ARWXM001Z)。
(三)投资情况
项目总投资*元,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的19%。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项目主体工程及其辅助设备的污染防治设施。
二、工程变动情况
项目实际建设中,生产设备及数量、生产规模、生产工艺等与环评及批复基本一致,无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项目生产过程中没有废水排放;冷却水经砂滤、碳滤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 (略) (略) 接入博罗县罗阳镇小金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
(二)废气
项目打磨、破碎等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收集后通过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经2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成型工序产生的非*烷总烃经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2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三)噪声
项目通过采取合理布局生产设备、车间墙体围蔽、定期维护机械设备等措施来降低厂界噪声排放。
(四)固体废物
项目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贮存场所要求,建设了防风、防雨及地面硬化处理的危险废物暂存间,并涂了密度高的环氧树脂,防止渗漏和腐蚀: 设置了围堰和相应的缓坡:按不同种类危险废物过道划分,墙上张贴相应危废标识牌。本项目固体废物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包装废弃物、边角料等一般固体废物收 (略) 回收;废活性炭、废机油、含油废抹布、废手套等危险废物定期交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
(五)其他
项目50米半径 (略) 、学校、集中居民区等环境敏感建筑。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及落实情况
2024年5月6日~7日,广东 (略) 对建设项目开展验收检测。检测期间,项目生产工况稳定,各污染物防治设施正常运行。
根据《 (略) (略) 建设项目验收检测报告》(JZ*),检测结果表明:
1、废气
成型工序产生的非*烷总烃、氨有组织排放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993)中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要求;厂界无组织废气非*烷总烃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要求,厂区内无组织废气非*烷总烃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表A.1厂区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中特别排放限值要求;氨、臭气无组织排放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993)中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的二级新扩改建标准要求;打磨、破碎产生的颗粒物有组织排放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要求,厂界无组织废气颗粒物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2、噪声
经采取相关减震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监测点的噪声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的要求。
五、验收结论
(略) (略) 建设项目的建设内容和规模与环评及批复基本一致,基本落实了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文件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无重大变动。根据验收检测报告,各相关污染物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得到妥善处理,符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验收工作 (略) (略) 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六、要求
1、进一步加强废气收集和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2、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要求做好污染防治的台账。
3、加强环境风险防控,提高环境风险防控水平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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