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南市第二十四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及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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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南市第二十四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及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二十四批)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问题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办结目标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36 D3JX* (略) 龙南县临塘乡东坑村黔心(同音)旅游区售票处对面的养狗场,粪水直排化粪池流向东坑河,异味刺鼻。 (略) 龙南县 经核实,举报对象为何某养殖户, (略) 临塘乡东坑村跳脚坑附近,该养殖户曾养殖过生猪(退养前养殖母猪1头、育肥猪25头),已于2023年6月退出养殖。现场核实时,养殖栏舍内无存栏生猪,仅留有2 (略) ,周边溪流干净清澈,未发现粪水直排化粪池流向东坑河,且下游溪流采样监测结果显示水质达标,但留存在化粪池内的粪污还未清理干净,现场能闻到异味。 部分属实 将留存化粪池内的粪污清理干净。 粪污已清理干净。 已办结
124 X3JX* (略) 龙泉大道“蒙古包山庄”于2021年被龙南生态环境局以污染饮用水源地(桃江河)为名要求搬离,信访人质疑为何距 (略) 委党校允许出租使用,距离水源地取水口不足20米的祠堂也未要求拆迁搬离,2016年开工建设的大口井水厂烂尾工程至今也未处理。 (略) 龙南县 其他污染 经核实, (略) 委党校、蒙古包山庄(餐饮店)、塔下寺(信访人称为祠堂)坐落于桃江河塔下段南侧,均位于2018年老城区棚户区改造征迁范围内;大口井水厂烂尾 (略) 采取渗滤取水工艺扩建*吨/日供水工程项目,2018年5月开始实施,目前处于停工状态。
1.关于“蒙古包山庄于2021年被龙南生态环境局以污染饮用水源地(桃江河)为名要求搬离”问题,部分属实。根据《龙南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安全隐患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龙府办发〔2018〕55号),蒙古包山庄(餐饮店)、 (略) 委党校、塔下寺均未纳入整治范围,未要求蒙古包山庄等搬离。蒙古包山庄 (略) 老城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征迁范围内,2021年 (略) 与蒙古包山庄业主签订了《征收补偿协议》,并支付了全部征收款项,该山庄已拆除。
2.关于“距 (略) 委党校允许出租使用”问题,不属实。 (略) 委党校于2018年签订征收补偿协议,但由于新校区未建成, (略) 委党校一直在该场所办公,2022年底搬迁新址,2024年 (略) 委党校 (略) 国资服务中心注资在龙南城控集团名下,目前闲置,不会对水源地环境造成污染。
3.关于“距离水源地取水口不足20米的祠堂也未要求拆迁搬离”问题,属实。塔下寺为当地建筑文物,具有一定历史价值,且非人居住房,不会对水源地环境造成污染,决定不予拆除。
4.关于“2016年开工建设的大口井水厂烂尾工程至今也未处理”问题,属实。 (略) 采取渗滤取水工艺扩建*吨/日供水工程项目,目前处于停工状态, (略) 城管局作为建设单位正在依法依规处置,该项目不存在对水源地环境造成污染问题。
部分属实 保护桃江饮用水水源地,防止环境污染。 (略) 委党校、塔下寺日常管理,防止新增违规建设项目。 阶段性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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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二十四批)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问题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办结目标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36 D3JX* (略) 龙南县临塘乡东坑村黔心(同音)旅游区售票处对面的养狗场,粪水直排化粪池流向东坑河,异味刺鼻。 (略) 龙南县 经核实,举报对象为何某养殖户, (略) 临塘乡东坑村跳脚坑附近,该养殖户曾养殖过生猪(退养前养殖母猪1头、育肥猪25头),已于2023年6月退出养殖。现场核实时,养殖栏舍内无存栏生猪,仅留有2 (略) ,周边溪流干净清澈,未发现粪水直排化粪池流向东坑河,且下游溪流采样监测结果显示水质达标,但留存在化粪池内的粪污还未清理干净,现场能闻到异味。 部分属实 将留存化粪池内的粪污清理干净。 粪污已清理干净。 已办结
124 X3JX* (略) 龙泉大道“蒙古包山庄”于2021年被龙南生态环境局以污染饮用水源地(桃江河)为名要求搬离,信访人质疑为何距 (略) 委党校允许出租使用,距离水源地取水口不足20米的祠堂也未要求拆迁搬离,2016年开工建设的大口井水厂烂尾工程至今也未处理。 (略) 龙南县 其他污染 经核实, (略) 委党校、蒙古包山庄(餐饮店)、塔下寺(信访人称为祠堂)坐落于桃江河塔下段南侧,均位于2018年老城区棚户区改造征迁范围内;大口井水厂烂尾 (略) 采取渗滤取水工艺扩建*吨/日供水工程项目,2018年5月开始实施,目前处于停工状态。
1.关于“蒙古包山庄于2021年被龙南生态环境局以污染饮用水源地(桃江河)为名要求搬离”问题,部分属实。根据《龙南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安全隐患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龙府办发〔2018〕55号),蒙古包山庄(餐饮店)、 (略) 委党校、塔下寺均未纳入整治范围,未要求蒙古包山庄等搬离。蒙古包山庄 (略) 老城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征迁范围内,2021年 (略) 与蒙古包山庄业主签订了《征收补偿协议》,并支付了全部征收款项,该山庄已拆除。
2.关于“距 (略) 委党校允许出租使用”问题,不属实。 (略) 委党校于2018年签订征收补偿协议,但由于新校区未建成, (略) 委党校一直在该场所办公,2022年底搬迁新址,2024年 (略) 委党校 (略) 国资服务中心注资在龙南城控集团名下,目前闲置,不会对水源地环境造成污染。
3.关于“距离水源地取水口不足20米的祠堂也未要求拆迁搬离”问题,属实。塔下寺为当地建筑文物,具有一定历史价值,且非人居住房,不会对水源地环境造成污染,决定不予拆除。
4.关于“2016年开工建设的大口井水厂烂尾工程至今也未处理”问题,属实。 (略) 采取渗滤取水工艺扩建*吨/日供水工程项目,目前处于停工状态, (略) 城管局作为建设单位正在依法依规处置,该项目不存在对水源地环境造成污染问题。
部分属实 保护桃江饮用水水源地,防止环境污染。 (略) 委党校、塔下寺日常管理,防止新增违规建设项目。 阶段性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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