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6月7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安徽省合肥市庐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苏河路6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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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6月7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安徽省合肥市庐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苏河路66号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合肥 (略) 《年产2.*吨湿压永磁铁氧体磁瓦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项目名称:

年产2.*吨湿压永磁铁氧体磁瓦项目

建设地点:

(略) 庐江高新技术产业开 (略) 66号

建设单位:

合肥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安环 (略) (略)

项目概况:

合肥 (略) 位于庐江高新技术产业开 (略) 66号,计划投资5亿元人民币,新建生产车间*m2,购置球磨机、液压成型机、辊道窑炉等设备,并配套辅助设施,建设年产2.*吨湿压永磁铁氧体磁瓦项目。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

1、水环境防治措施

施工期水污染源主要为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施工期少量生活污水依托租住房屋现有污水处理设施预 (略) (略) 进入庐江县城西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施工场地设置沉淀池,施工中含有泥浆的废水及冲洗废水经沉淀后回用,补充施工用水不外排。

2、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是扬尘和汽车尾气,扬尘包括工程施工过程中因破坏地表结构造成地面扬尘以及运输车辆来往造 (略) 扬尘,施工期扬尘的环境影响是暂时的,它将随施工作业的结束而消失。通过使用合格的施工机械与运输车辆,保证汽车尾气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要求;施工期扬尘采取“六个百分百”防控措施。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合理布置施工噪声源,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的维护管理,增加消声、减噪装置,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场界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相关规定。

4、固体废物污染治理措施

施工期的固废主要是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对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进行分类回收、处理。装修过程中产生的废弃包装材料、油漆、涂料等属于危险废物,应集中后送有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集中处置,严禁随意四处堆放和倾倒。

运营期:

1、废水:项目区排水须实行“雨污分流”制,洗地废水、沉淀塔脱水机废、磨削冷却工序排水、清洗工序废水以及细磨球磨机冷却用水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皂化废水芬顿设施处理后与生活污水、食堂餐饮废水经化粪池+隔油池预处理 (略) (略) 排入城西污水处理厂。经以上措施处理后,项目废水能达标排放。

2、废气: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备料、破碎及粗磨工序产生的颗粒物。1#车间备料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由集气罩收集,与集气罩收集的破碎工序产生的颗粒物、密闭管道收集的粗磨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2#车间备料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由集气罩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经以上措施处理后,废气皆能达标排放,对大气环境影响可接受。

3、噪声:针对各种噪声源产噪特点,本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的维护管理,增加消声、减噪装置等措施,噪声可实现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本项目运营期间产生一般固体废物厂内分类收集暂存后外售或厂内利用。危险废物厂内安全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垃圾桶分类收集,交环卫部门清运。通过上述措施后,建设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可妥善处置,不产生二次污染。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办理部门:

庐江县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

联系电话:

0551-*

传真:

0551-*

通讯地址:

庐 (略) (略) 交口庐江县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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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合肥 (略) 《年产2.*吨湿压永磁铁氧体磁瓦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项目名称:

年产2.*吨湿压永磁铁氧体磁瓦项目

建设地点:

(略) 庐江高新技术产业开 (略) 66号

建设单位:

合肥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安环 (略) (略)

项目概况:

合肥 (略) 位于庐江高新技术产业开 (略) 66号,计划投资5亿元人民币,新建生产车间*m2,购置球磨机、液压成型机、辊道窑炉等设备,并配套辅助设施,建设年产2.*吨湿压永磁铁氧体磁瓦项目。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

1、水环境防治措施

施工期水污染源主要为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施工期少量生活污水依托租住房屋现有污水处理设施预 (略) (略) 进入庐江县城西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施工场地设置沉淀池,施工中含有泥浆的废水及冲洗废水经沉淀后回用,补充施工用水不外排。

2、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是扬尘和汽车尾气,扬尘包括工程施工过程中因破坏地表结构造成地面扬尘以及运输车辆来往造 (略) 扬尘,施工期扬尘的环境影响是暂时的,它将随施工作业的结束而消失。通过使用合格的施工机械与运输车辆,保证汽车尾气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要求;施工期扬尘采取“六个百分百”防控措施。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合理布置施工噪声源,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的维护管理,增加消声、减噪装置,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场界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相关规定。

4、固体废物污染治理措施

施工期的固废主要是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对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进行分类回收、处理。装修过程中产生的废弃包装材料、油漆、涂料等属于危险废物,应集中后送有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集中处置,严禁随意四处堆放和倾倒。

运营期:

1、废水:项目区排水须实行“雨污分流”制,洗地废水、沉淀塔脱水机废、磨削冷却工序排水、清洗工序废水以及细磨球磨机冷却用水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皂化废水芬顿设施处理后与生活污水、食堂餐饮废水经化粪池+隔油池预处理 (略) (略) 排入城西污水处理厂。经以上措施处理后,项目废水能达标排放。

2、废气: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备料、破碎及粗磨工序产生的颗粒物。1#车间备料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由集气罩收集,与集气罩收集的破碎工序产生的颗粒物、密闭管道收集的粗磨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2#车间备料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由集气罩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经以上措施处理后,废气皆能达标排放,对大气环境影响可接受。

3、噪声:针对各种噪声源产噪特点,本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的维护管理,增加消声、减噪装置等措施,噪声可实现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本项目运营期间产生一般固体废物厂内分类收集暂存后外售或厂内利用。危险废物厂内安全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垃圾桶分类收集,交环卫部门清运。通过上述措施后,建设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可妥善处置,不产生二次污染。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办理部门:

庐江县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

联系电话:

0551-*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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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庐 (略) (略) 交口庐江县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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